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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票據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票據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院票據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收款票據的管理和監督,保障醫院各項收入納入財務統一管理的軌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維護醫院經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款票據分為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兩大類。醫療單位進行醫療業務活動對外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1、統一票據是指能夠適應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據(如: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和往來款收款收據)。
2、專用票據是指統一票據不能滿足收費的特殊需要,根據收費特點,特別制作的票據(如:掛號收據,門診、住院收款收據等)。專用票據分為定額票據和非定額票據兩種。
(二)醫院財務科監制或購買的收款票據
指與服務對象及醫院內部發生經濟往來,在醫院內部使用的收款憑證。包括住院病人預交款收據、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據等。
二、收費票據的購領與核銷
(一)收費票據的購置
1、醫療單位使用的行政事業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須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持省以上權限部門批準的收費文件和收費許可證、單位介紹信,向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票據準購證》。單位每次憑《票據準購證》核準的種類、數量及購票方式,向財政局綜合處票據管理中心領購票據;票據用量較少的鄉鎮衛生院可憑事業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到衛生局申領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
2、醫療單位內部收款票據,由財務部門根據單位業務需要,提供票據種類、格式、數量等內容的印刷或購買計劃,經院領導批準,由相關科室辦理。并將樣式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二)收費票據的領用登記
1、醫療單位購入票據后,應由財務部門驗收入庫,并由專人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編號、規格及數量,并注明購入渠道。
2、收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填寫《收票票據登記冊》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要按人設分戶帳。
3、行政事業性統一票據只能由出納領用。
(三)收費票據退費、作廢、重制的規定
1、收費票據退費的規定(包括藥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的退費):
(1)收回原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退費憑證及蓋有“已收訖章”的.交款憑證(如化驗單),作為退費憑證附件。
(2)退費前先檢查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費依據和原蓋有“收費專用章”的交款憑證及收款收據等資料,要求病員姓名、收費項目、金額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費票據后。
(3)若出現部分退費的情況,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據作全額退費處理,并重開實收收據。
(4)退費票據連同收款日報表交財務部門。
2、收費票據作廢的規定
作廢票據要求一式三聯齊全,并且必須是當天結帳前發生的事項。作廢后必須在票據上簡單說明作廢原因。
3、掛號收據作廢、退號的規定
要求收回就診聯、報銷聯,且檢查號碼、姓名是否一致,只有當天的可以作廢、退號。作廢、退號的掛號收據粘貼在掛號員報送的結帳單上一起交財務部門。
(四)收費票據的核銷
1、交回的收款收據存根聯,票據核銷員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銷號時必須以存根聯(或記帳聯)及日報表為依據,具體依據如下:
(1)門診收款收據:以審核后的門診收費員結帳單(經確認已繳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2)住院收費收據:以經審核后的住院收費員日報表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3)掛號收據:以經審核后的掛號收據使用區間及結帳單為依據。
(4)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款收據:以領用人交回的存根聯為依據,并與記帳聯金額逐張核對。
2、醫療單位自制定額票據銷號時,以票據存根及經確認已收款的憑證為核銷依據。
3、領用收款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對領用人未銷號完畢又開始啟用新的收款票據,核銷員要查明原因。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置票據等情況,核銷人員應逐張逐項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三、收款票據的管理
(一)收款票據由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核銷。根據內部牽制原則出納不得兼保管或核銷。
(二)醫療收費票據只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代開,不得偽造收費票據,不得私刻監制章,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自行銷毀收費票據存根。
(三)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季編報收款票據收、發、存報表和已領未銷號收票據明細報表(按類別和領用人分別列示)。領、發、存帳表按規定存檔。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衛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告,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五)未用完的訂本式收據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收回票據并對空頁逐張蓋“作廢”戳記。
四、責任追究單位與個人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單位應對票據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對領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據遺失的(包括已開票據,未按規定銷毀存根行為),視情節輕重,責成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二)應領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的單位,不得自行印制醫療票據對外收費,違反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法人責任,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十六條進行處罰,并責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三)醫療單位未按規定使用收款票據,出讓、出借、代開票據的,衛生行政部門將違規行為在當地主流媒體上公開披露,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進行處罰,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解除職務等處罰,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醫院票據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票據管理,規范醫療收費行為,根據《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及財政部門相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票據包括:醫療收費票據(門診、住院)、財政票據、稅務發票及其他合法收費憑證,適用于全院各收費科室、財務科及相關部門。
票據管理遵循 “統一領購、分級使用、專人負責、全程監管” 原則,財務科為票據管理牽頭部門,負責票據的'申領、發放、核銷及監督檢查。
第二章 票據領購與發放
財務科指定專人(票據管理員)負責票據領購,憑《財政票據領購證》到同級財政部門領購,建立 “票據領購臺賬”,記錄票據種類、數量、號碼段及領購日期。
各收費科室(門診收費處、住院收費處等)需指定專人(收費員)領用票據,領用前填寫《票據領用申請表》,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到財務科辦理領用手續。
票據領用實行 “限量發放、交舊領新” 制度:門診票據每次領用不超過 3 天用量,住院票據不超過 7 天用量,領用時雙方核對票據號碼、數量,簽字確認。
第三章 票據開具與使用
票據開具必須真實、完整、規范,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或醫保卡號)、收費項目、金額、開票日期、開票人及票據號碼等,嚴禁虛開、涂改、轉借。
醫療收費票據應按號碼順序使用,作廢票據需全套保存(注明 “作廢” 字樣),連同存根聯一并交回財務科核銷,不得私自銷毀。
對醫保患者、公費醫療患者,票據開具需符合醫保政策要求,項目名稱與醫保目錄一致,避免因票據問題影響患者報銷。
第四章 票據保管與核銷
各科室票據存放需符合安全要求,配備專用保險柜,每日下班前將未使用票據及存根存入保險柜,收費員變動時需辦理票據交接手續,填寫《票據交接清單》。
財務科每月對各科室票據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核對開票金額與入賬金額是否一致,檢查作廢票據、存根聯是否完整,核銷后在 “票據核銷臺賬” 記錄核銷日期、核銷人。
票據存根聯保存期限為 5 年,到期后由財務科提出銷毀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并報財政部門備案后,按規定程序銷毀。
第五章 監督與責任
財務科每季度對票據管理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檢查票據使用合規性、保管安全性,對發現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嚴禁任何科室或個人私自印制、偽造、倒賣票據,嚴禁利用票據虛列支出、套取資金。違反本制度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醫院票據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適用范圍
本制度專門規范門診收費票據(含普通門診、急診、體檢等收費憑證)的管理,適用于門診收費處及各門診科室收費環節。
第二章 票據領用與分發
門診收費處設專職票據管理員,負責向財務科領用門診票據,建立 “門診票據領用臺賬”,記錄領用日期、票據類型、號碼段及分發情況。
收費員每日上崗前領用票據,領用數量根據日均業務量確定(原則上不超過當日預計用量),領用后在臺賬上簽字,核對票據起止號碼。
第三章 開具規范
收費員需根據患者實際消費項目開具票據,逐項填寫收費項目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合計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嚴禁合并項目開票。
患者如需退費,收費員需收回原票據(無法收回的需注明原因并由患者簽字確認),開具紅字票據沖銷,紅字票據與原票據號碼關聯,一并存入存根聯。
當日票據當日結清,收費員下班前需打印《門診收費日報表》,與票據存根金額、現金(或 POS 收款)核對一致后,連同票據存根交財務科審核。
第四章 特殊情況處理
患者遺失票據需補開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就診記錄,填寫《票據補開申請表》,經門診主任簽字后,由收費處開具 “票據遺失補開證明”(注明原票據號碼及金額,不作為報銷憑證)。
因系統故障導致票據打印錯誤的,收費員需在錯誤票據上注明 “系統故障作廢”,全套保存并上報財務科,由票據管理員核實后更換新票據。
醫院票據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則
住院收費票據是患者住院費用結算的'法定憑證,管理需嚴格遵循 “一人一票、全程可追溯” 原則,由住院收費處負責具體執行。
住院票據包括:預繳款收據、住院費用結算票據,均需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嚴禁使用自制憑證。
第二章 預繳款票據管理
患者預繳住院費時,收費員需根據繳費金額開具《住院預繳款收據》,注明患者姓名、住院號、預繳金額、繳費方式(現金、微信、支付寶等),并由患者簽字確認。
預繳款收據一式三聯:患者聯交患者保存,記賬聯隨日報表交財務科,存根聯留存。患者出院結算時,需憑預繳款收據原件辦理退費或結算,遺失的需按規定補辦證明。
第三章 結算票據管理
患者出院時,收費員根據住院費用明細(經護士站核對確認)開具《住院收費票據》,項目包括:床位費、檢查費、藥品費、手術費等,分項金額與明細清單一致。
結算票據開具后,收費員需將票據聯、費用明細清單一并交患者,并收回全部預繳款收據(患者聯),與結算票據存根聯一并裝訂存檔。
若患者出院后需修改票據信息(如姓名錯誤),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原票據,經住院部主任、財務科負責人簽字后,由收費處重新開具,原票據收回作廢。
第四章 臺賬管理
住院收費處每日登記《住院票據使用臺賬》,記錄票據號碼、患者住院號、開票金額、作廢情況等,每周與財務科核對一次,確保賬票相符。
每月末對住院票據進行盤點,統計已使用、未使用、作廢票據數量,形成《住院票據盤點報告》,報財務科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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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為適應信息化管理需求,規范電子票據及系統操作流程,防范票據風險,特制定本制度,適用于全院票據系統的使用與管理。
第二章 電子票據管理
財務科負責對接財政部門電子票據管理系統,實現醫療收費票據 “線上開具、實時上傳、自助打印”,患者可通過醫院公眾號、自助機查詢或下載電子票據。
電子票據與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開票信息需實時同步至財政監管平臺,財務科每日核對電子票據開具數量與收費金額,確保數據一致。
患者如需紙質票據,可憑電子票據二維碼在自助機打印,打印次數限 1 次,特殊情況需人工打印的,由收費員核實身份后辦理,并記錄打印原因。
第三章 系統操作規范
票據系統用戶實行 “一人一賬號” 管理,收費員需設置強密碼(含數字、字母及特殊符號),每 30 天更換一次,嚴禁共用賬號或泄露密碼。
系統操作需符合權限管理要求:收費員僅可操作票據開具、作廢功能;財務科票據管理員擁有票據領購、核銷、數據查詢權限;系統管理員負責權限分配及技術維護,不得參與票據實際操作。
系統故障導致票據數據異常時,收費員需立即停止操作,上報財務科及信息科,由技術人員排查故障,恢復數據后需核對故障期間的.票據信息,確保無遺漏或錯誤。
第四章 數據備份與安全
信息科每日對票據系統數據進行備份,備份文件異地存放,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財務科每月抽查備份數據的完整性。
嚴禁私自導出、修改票據系統數據,確因工作需要導出數據的,需填寫《數據導出申請表》,經財務科負責人及分管院長簽字批準后,由系統管理員操作,并記錄用途及導出內容。
醫院票據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監督機制
成立票據監督小組,由財務科牽頭,紀檢監察室、審計科參與,每季度對全院票據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票據領用、核銷臺賬是否完整;
票據開具是否規范(項目、金額、簽名等);
作廢票據、存根聯是否按規定保管;
電子票據數據與實際收費是否一致。
暢通監督渠道,在門診、住院大廳公布票據管理投訴電話,接受患者及職工監督,對投訴線索及時核查處理,3 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
第二章 問題處理
檢查中發現票據使用不規范(如項目填寫不全、涂改)的,責令相關科室限期整改,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發現票據遺失的,由責任人書面說明原因,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后,財務科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備,責任人承擔補辦費用;
發現虛開、倒賣票據等違規行為的,暫停相關人員工作,由紀檢監察室調查核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
第三章 考核與獎懲
將票據管理納入科室年度績效考核,占比不低于 10%,考核結果與科室獎金、評優評先掛鉤;
對嚴格執行本制度、全年無票據管理問題的科室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多次出現問題或整改不力的,取消科室年度評優資格,并扣減相關責任人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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