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精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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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
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導致觸電事故已成為施工現場五大傷害之一,所占比例之高令人擔憂。本人作為安全管理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對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存在的較多問題,現作如下分析。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主要特征
1、臨時性
建筑工程工期短,小的建筑工程工期只有幾個月,大的工期也只有幾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電設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明顯帶有臨時性。
2、用電量的不穩定性
一個工程項目隨著施工進度的進展,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用電量相差較大,用電負荷存在不穩定的非確定性因素。
3、電器設備的流動性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機械具有相當大的周轉性、移動性和共用性,伴隨著施工的進行和工序的進展,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變化頻繁,極容易造成人身傷害。
4、施工現場的復雜性
建筑施工中,往往要面對復雜的施工現場,而現場的臨時用電在工程施工中存在點多、面廣、隨機等特點,成為施工過程中極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關鍵環節。
5、危險性
施工現場的環境較惡劣,電氣裝置、配電線路、用電設備等易受外界的影響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極易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常見安全問題分析
1、不重視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由于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殊性與危險性,建設部專門制定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在實際施工中,項目部往往忽視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導致電氣設備與器具選型不規范等,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埋下了安全隱患。
2、不重視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電工必須要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培要求,經過嚴格的培訓,持證上崗。但是,多數施工現場沒有按照規定配備專職的電氣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對電工技術交底不詳細,沒有針對性,也沒有交底記錄。
3、不重視接零保護
施工現場絕大部分用電未按照tn-s系統執行,許多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認為通了電,機器轉了,燈亮了就可以了,對三相五線制標準落實不到位,有些工地雖然采用了三相五線制,但重復接地不符合標準,或者沒有重復接地,系統出現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混用,保護零線未采用綠黃雙色線加以標識區別。另外,許多施工用電采用的pe線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電箱內專用保護零線連接不是采用正規的pe線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壓接,甚至存在pe線連接松動不牢固現象,直接導致連接處的電阻值增大,影響到pe線的實際保護功能。
4、不重視接地保護
主要表現在埋設接地體的時候忽視接地體埋設點的土質情況,導致接地電阻值較大,忽視對接地電阻值的定期檢測,使接地保護失效。
5、不重視措施保護
工程施工過程中,當與外電線路的距離小于規定的安全距離時,大多不采用防護措施或防護屏障上缺、警示標志和警示牌,給安全用電留下了隱患。
6、不重視電氣設備及材料質量
常見問題有,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導致材料不合格,配電箱、開關箱材質差、隱患多,閘箱負荷低,插座、插頭質量差,電器缺極掉角或缺螺絲、螺母,少閘蓋,一閘多用,亂接用電設備等。
7、不重視臨時電源線規范架設和搭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往往貪圖方便不規范操作接線,有的將電纜線綁在腳手架上,有的將電線直接放在地上,有的電纜線雖然進行了埋設,但深度不夠,也沒有做好保護措施,電纜接頭不加接線盒,防水性差,給安全施工帶來了隱患。
三、建筑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與措施
1、結合施工現場實際,認真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要依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要求,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技術資質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核及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嚴格履行“編制、審核、審批”程序。在實際工作中,要結合施工現場特征做好專項的用電組織設計,熟悉施工現場現狀,通盤考慮,精心設計,周密部署,作出具有實際指導意義的設計,督促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落到實處。對于施工單位使用的用電設備5臺以上或總用電量在50kw及以上的'臨時施工用電,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要求編寫保證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電設備的名稱和技術參數。
2、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切實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
由于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存在極大的潛在性危險源和不確定的危險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控制,將危險程度和發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電工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做好施工現場的各種用電設備機具的安裝、巡檢、維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對接地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進行測試,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原則。對施工現場實行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三級配電方式,總配電箱、開關箱均加設漏電保護器的二級保護,并且做到分級控制。要嚴格做好規范的三相五線制,降低用電危險性,多數施工現場用電都是由供電單位引來,且三相四線制較多,施工現場應設置自己的總配電箱,由第一級漏電保護器的電源側做重復接地引出保護零線,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真正分離,并在保護零線的末端及中間50m左右的距離進行多處重復接地,保證每處重復接地的電阻值不大于10ω,用電設備的外殼、箱體等用多股銅線和保護零線并連。要嚴格檢查漏電保護器、配電箱、開關箱等電器裝置的電氣特點,要根據用電設備的性能,選配合理的參數,進行取舍,正確使用。
3、制定各級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責任制,完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要嚴格現場電工技術資質審查,現場電工均需經過專業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建筑電工操作證》,且證件年審有效,堅決杜絕電工無證上崗操作。制定各級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責任制,并逐級落實到人。項目經理部要對電工的工作加強監督與檢查,項目經理、現場安全員應定期對“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進行審核,加強電工責任心教育,對其平時工作中的用電管理與日常操作及巡查維修等進行有效監督,真正將安全用電管理落實到實處。電工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各種用電設備機具的安裝、巡檢、維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對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進行測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于地下室和樓梯間易潮濕部位的照明應根據不同情況使用36伏以下的低壓照明,確保現場的安全用電。
4、認真做好外電設施防護,嚴格控制和杜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私拉亂接現象
凡是外電線路小于規定的安全操作距離時,一定要采取防護措施,做好方案,保證用電的安全。施工現場及辦公生活區要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要求,統一規劃,合理布線,正確設置電線和電纜。對于采用電纜線路的施工現場,電纜線要做埋地處理,且做好電纜線的保護,接頭要加設接線盒,沿墻順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視現場照明,降低觸電可能性,照明線路和動力線路嚴格分設,做好保護接零,使用安全電壓,裝設漏電保護器。
5、加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監管力度,切實保證項目安全施工
公司、項目部要切實按照月查、周查、日常巡查的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現場臨時用電違規的要及時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單,按照“三定”原則要求,及時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保證項目施工正常有序進行。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2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行jgj64—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按其布置。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系統。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復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復接地。
4、塔吊、龍門架、攪拌機等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零)保護。
5、每臺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
6、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7、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互套,箱門應配鎖。
8、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并且應設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10、手持照明燈具、地下室、金屬容器內、潮濕等場所,照明時必須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36v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變壓器。金屬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11、照明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12、架空線路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過道路不低于6米。
13、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14、橡皮電纜應采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墻或電桿等敷設,在沿墻或電桿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5、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固定。
16、塔吊、龍門架、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在超過30米時,應有防雷措施。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3
為了確保施工正常進行,保證電氣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工作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絕緣用品,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2. 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懂得安全操作規程,思想品德良好。
3. 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帶電作業。
4. 定期檢查線路與電氣設備,電氣元件是否良好,保證絕緣強度良好,設備停用后,配電箱電源斷電拉閘隨時上鎖。
5. 使用機械安全閘時,必須向附近人員提出警示,修理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電,在所控制的開關上掛警告牌,禁止設備帶“病”運轉。
6. 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配電箱、保護零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7. 電氣設備與配電箱的拆裝必須由電工操作,并作妥善處理,其他人員(非電工)無權拆裝。
8. 絕緣工具及儀表等,電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作定期檢查、校驗。
9. 電氣設備、配電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靈敏可靠,防護設施齊全,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試驗。
10. 保護零線,地線連接牢固可靠,重復接地定期測試。
11. 不安全的場地采用安全行燈電源36伏以下。
12. 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加強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外來施工單位、公司范圍內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管理。
3、定義
臨時用電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電部門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
4、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業執行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業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停止送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4.3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司電網。
4.4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4.5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3)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架上。
(4)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路面時應加設防護套。
(5)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固關閉。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4.6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7供電單位應進行每天至少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和隱患記錄,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送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4.8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5、《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5.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主要內容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應清楚的標明申請作業單位、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地點、用電設備及功率、電源接入點、工作電壓、臨時用電人、電工證號、臨時用電時間、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審批程序和終審權限
(1)外來施工需臨時用電時,應向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持《電工作業操作證》到安監部領取《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人負責填寫安全措施并得到臨時用電負責人簽字、報經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確認,電力設施主管部門負責批準簽發。
(2)公司其他部門進行臨時用電時,用電單位負責人到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電力設施主管部門到安監部領取《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作業執行人負責填寫安全措施,作業現場負責人對措施進行確認簽字后,由臨時用電單位審核簽字,電力設施主管部門負責簽發。
5.3《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留存
(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由安監部保管,辦理臨時用電申請時到安監部領取。
(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監部備案;一份送電力設施主管部門留存,一份交作業現場執行人。臨時用電作業完成后,作業現場執行人將作業證交到安監部存檔,存檔期限為1年。
6、相關記錄
6.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5
1.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市建委關于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2.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制,箱體統一刷涂桔黃色,并按規定設置圍攔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連接,采用外插連接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按部頒標準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7.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結構施工內部照明使用行燈照明的,其電源電壓應不超過36伏,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須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膠線。行燈變壓器應有防潮、防雨水設施。外圍的強電照明,必須搭設燈架,燈架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絕緣。
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6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了嚴格臨時用電管理,確保臨時用電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所有工程承攬商。
2.引用法規.標準
3.職責
3.1電氣管理部門負責臨時用電歸口管理。
3.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公司臨時用電的安全監督。
3.3電氣管理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臨時用電的審批.電費征收。
3.4施工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4.程序與要求
4.1在我公司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4.2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特殊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4.3危害識別
4.3.1申請臨時用電前,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
4.3.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4.4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4.4.1施工單位負責人到臨時用電管理(電氣)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4.4.2電氣部門應對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4.4.3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到電氣管理部門申請停用,以便及時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4.5作業安全措施
4.5.1有自備施工電源的施工單位,自備電源不得接入我公司公用電網。
4.5.2施工單位臨時用電的維護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4.5.3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器件應符合國家規范和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器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等級的防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b)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c)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米,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米。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腳手架上。
d)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低于0.7米,穿越道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e)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可靠關閉并上鎖。
f)在特別潮濕的場所裝設的臨時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g)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5.4電氣部門應專人進行每天一次巡回檢查,每周一次安全大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電氣管理部門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4.5.5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管理規定,不得變更用電地點,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4.6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管理
4.6.1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簽發單位留存,第二聯由施工單位留存。
4.6.2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一個作業周期。
4.6.3 《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一年。
5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7
1、臨時用電線路設置符合安全要求,設置在施工人員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時采取架空或埋地處理,線型選擇宜選擇絕緣橡膠軟銅線;
2、臨時用電要滿足“一機、一閘、一保護”原則,即每個用電設備必須有一個獨立的`電源控制開關,控制開關要用漏電保護功能,漏電開關的選擇原則為:控制單臺用電設備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使用于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院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3、電動機具、配電箱外殼要進行接地保護(電動機具包括電焊機、發電機、切割機等);
4、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的單相電源線要求使用三芯軟橡膠電纜,外殼具有接零保護。
5、焊接作業要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戴電焊手套和防護面罩,穿膠底鞋,不能在潮濕環境下直接進行焊接作業。
6、電源接入要從正規配電箱處接入,接線采用壓接或將電源插頭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剝開低壓街碼線或直接將導線插入插孔進行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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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管理:
1、所有施工單位必須合理配置專職暫電操作人員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操作人員(暫設電工),暫設電工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并按期參加年審及相關的安全培訓。
2、暫設電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高壓操作必須先檢查安全工具、絕緣墊、絕緣臺、絕緣拉桿、絕緣靴、絕緣手套等,使用工具必須使用帶有絕緣手柄的工具,絕緣拉桿、絕緣靴、絕緣手套應在檢驗有效期內使用。
4、需要上桿工作時,檢查腳扣和安全帶,必要時戴好絕緣手套。腳扣和安全帶應做到各部位靈敏可靠安全,并且絕緣。
5、高壓停電操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步驟應為驗電、停電、驗電、放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攔、懸掛標示牌。在開關手柄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在遮攔上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志。
6、高壓操作時,先穿好絕緣用具再進行操作,操作時不能少于二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合閘時,配電柜操作應先合隔離開關,再合斷路器,停電時順序相反。跌落式熔斷器先合兩個邊相,再合中相。有風時,先合上風口,再合下風口,再合中相,停電時順序相反。
7、桿上作業時,穿好合格的腳扣,系好安全帶,戴好手繩。大的料具用小繩系好,小的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遞完料具后,要離電桿3米以外,禁止上下投擲料具。
8、施工現場暫電人員經常對配電箱內的閘具進行檢修及清掃工作,檢修時應做到:
a)必須停電,嚴禁帶電工作;
b)懸掛停電檢修標志牌或派專人看護;
9、檢修人員必須服從組長或負責人的統一指揮。
10、暫設電工人員對施工現場供電線路、電纜的走向和上級變壓器的情況,必須掌握熟悉,對特殊部位加強巡視,對漏電開關經常檢查試驗,達到靈敏安全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設備設施管理:
1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執行三項五線制。必須實行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和tn-s保護系統。
12、施工現場使用的電閘箱,按照臨時用電平面圖所標位置砌筑平臺,并搭設防雨及防砸棚,周圍設圍欄,刷紅白相間油漆。箱內閘具安裝牢固,工作靈敏安全可靠,不能帶病操作。電纜及膠皮線必須由箱下方進出,穿管保護并單獨固定好,所有電閘箱統一編號,每個電閘箱必須能上鎖。電閘箱漏電開關必須由指定廠家生產,所接設備必須掛牌標示。
13、電焊機必須標明現場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等。一次線長度不能大于5米,二次線長度不能大于30米,要壓好線鼻子,連接牢固,嚴禁使用t型螺栓壓線。一、二次防護罩齊全,達到雙線到位,電焊機保護線壓實,必須安裝焊機專用保護器。
14、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制度,嚴禁同一開關電器直接控制2臺及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電閘箱內應保持清潔,閘箱內不準堆放任何雜物。閘箱閘具不準破損露銅,嚴禁一閘壓雙路。
15、現場必須實行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合理,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上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100~50ma,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秒。
16、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經,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保護零線的統一標志為黃綠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不允許使用黃綠雙色線作為負荷線,不得混用。
17、施工現場使用小型電動工具,電纜線必須使用皮護套銅芯電纜,中間不能有接頭,嚴禁亂拉亂扯,車輛來回碾壓。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符合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必須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
現場照明:
18、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嚴禁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施工結構、宿舍及工具房內,應使用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的低壓照明。低壓照明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變壓器,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零,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米,并有防雨及防砸措施。以上所有照明都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電纜敷設:
19、施工現場電纜采用暗敷設,電纜溝深不能少于0.7~0.8米。電纜上下方要墊10厘米厚的細沙,沙層上蓋紅機磚或蓋板,再用細土填實。電纜走向需設電纜標志樁,電纜上方不能有建筑物及堆放材料。
20、電纜、膠皮線架空時,應沿著墻壁或電桿敷設,兩頭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吊掛距離超過10米,必須采用鉛絲或鋼絲繩吊綁,以減輕電纜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米以上。電纜接頭處應牢固可靠,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資料管理:
21、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應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執行用電申請審批制度。不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的設備、無審批手續用電、暫設電工不得進行帶電接線作業,必要時可做停電處理,直到滿足規定方可使用。
22、分包或外協單位用電必須簽定集團統一格式的用電協議書。
23、暫設電工人員負責現場的安裝接線與維修工作,記錄有關技術文件的管理工作。
24、所有相關資料必須整理齊全存檔備查。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9
1、臨時用電規劃設計
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開工前,由項目總工王濤組織編制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對本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總體規劃,結合本工程區段劃分,繪制用電設施布置示意圖。臨時用電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部總工程師以及技術、電氣、安全、設備等專業工程師會審后,報監理單位審核。
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臨時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組織技術、電氣、安全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報項目總工審查,監理工程師確認后實施。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相關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主要為施工動力用電和照明用電,臨時用電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備發電設備設在重點工程集中區域,施工現場各類臨時用電設備通過臨時供電線路連接。
2、臨時用電設施設置及使用要求
1)配電箱
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配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 m,小于1.5m。
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制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接。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并加護套保護。進、出線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觸。
配電箱內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扎成束。熔絲及保護裝置按設備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設備的熔絲大小應一致。三個及其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觸電箱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設有線路圖。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鎖好箱門。
配電箱周圍2m內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現隱患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常清掃除塵。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備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分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3)自備發電機組
自備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修理室等,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求的情況下可合并設置也可分開設置。
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室內嚴禁存放貯油桶。
發電機組應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并需獨立設置,其接地電阻值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發電機控制屏宜裝設交流電壓表、交流電流表、有功功率表、電度表、功率因數表、頻率表、直流電流表。
發電機組應設置短路保護和過負荷保護。
發電機并列運行時,必須在機組同期后再向負荷供電。
5)臨時用電線路
施工臨時用電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要分開架設。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
臨時供電線路架設及其與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及導電體的安全距離符合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
各種設備、電線不得亂擺亂放,以防人身觸電。電氣設備不帶電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0
一、基本原則
1、建筑施工現場的電工、電焊工屬于特種作業工種,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其他人員不得從事電氣設備及電氣線路的安裝、維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現場必須采用YN—S接零保護系統,即具有專用保護零線(PE線)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線制系統。
3、建筑施工現場必須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
4、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即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自己專用的開關箱,專用開關箱內必須設置獨立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5、嚴禁在高壓線下方搭設臨建、堆放材料和進行施工作業;
在高壓線一側作業時,必須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離,達不到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6、在宿舍工棚、倉庫、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飯煲、電水壺、電爐、電熱懷等較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應由項目部安排專業電工在指定地點,安裝可使用較高功率電器的電氣線路和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電爐、電熱棒等。
7、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亂接或更換熔絲,不準以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保險)絲。
8、嚴禁在電線上涼衣服和掛其他東西等。
9、搬運較長的金屬物體,如鋼筋、鋼管等材料時,應注意不要觸到電線。
10、在臨近輸電線路的建筑物上作業時,不能隨便往下扔金屬類雜物;更不能觸摸、拉動電線或電線接觸鋼絲和電桿的拉線。
11、移動金屬梯子和操作平臺時,要觀察高處輸電線路與移動物體的距離,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再進行作業。
12、在地面或樓面上運送材料時,不要踏在電線上;停放手推車、堆放鋼模板、跳板、鋼筋時不要壓在電線上。
13、在移動有電源線的機械設備,如電焊機、水泵、小型木工機械等,必須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搬動。
14、當發現電線墜地或設備漏電時,切不可隨意跑動和觸摸金屬物體,并保持10m以上距離。
二、安全電壓
1、安全電壓是指36V以下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安全電壓是為防止觸電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分為36V、24V、12V和6V四個等級,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選用不同的安全電壓等級。建筑施工現場常用的安全電壓有12V、24V、36V。
2、特殊場所必須采用電壓照明供電以下特殊場所必須采用安全電壓照明供電:
(1)室內燈具離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燈具,一般潮濕作業場所(地下室、潮濕室內、潮濕樓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溫、導電灰塵等)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24V。
(3)在特別潮濕的場所,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導電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等,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三、電線的相色
1、正確識別電線的相色
電源線路可分工作相線(火線)專用工作零線和專用保護零線。一般情況下,工作相線(火線)帶電危險,專用工作零線和專用保護零線不帶電(但在不正常情況下,工作零線也可以帶電)。
2、相色規定
一般相線(火線)分為A、B、C三相,分別為黃色、綠色、紅色;工作零線為黑色;專用保護零線為黃綠雙色線。
嚴禁用黃綠雙色、黑色、籃色線當相線,也嚴禁用黃色、綠色、紅色線作為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
四、插座的`使用正確使用與安裝插座
1、插座分類
常用的插座分為單相雙孔、單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選用安裝接線
(1)三孔插座應選用“品字形”結構,不應選用等邊三角形排列的結構,因為后者容易發生三孔互換造成觸電事故。
(2)插座在電箱中安裝時,必須首先固定安裝在安裝板上,接地極與箱體一起作可靠的PE保護。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較粗的一個孔),必須置在頂部位置,不可倒置,兩孔插座應水平并列安裝,不準垂直并列安裝。
(4)插座接線要求:對于兩孔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相線;對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相線,上孔接保護零線;對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護零線,其他三孔分別A、B、C三根相線。
五、“用電示警”標志
正確識別“用電示警”標志或標牌,不得隨意靠近、隨意損壞和挪動標牌。
顏色使用場所常用電力標志紅色
配電房、發電機房、變壓器等重要場所高壓示警標志字體為黑色,箭頭和邊框為紅色
需高壓示警場所配電房示警標志字體為紅色,邊框為黑色(或字與邊框交換顏色)配電房或發電機房維護檢修示警標志底為紅色、字為白色(或字為紅色、底為白色、邊框為黑色)維護檢修時相關場所
其他用電示警標志
箭頭為紅色、邊框為黑色、字為紅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電場所
進入施工現場的每個人都必須認真遵守用電管理規定,風到以上用電示警標志或標牌時,不得隨意靠近,更不準隨意損壞、挪動標牌。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企業臨時施工用電管理,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以下簡稱規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下簡稱檢查標準)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1.1 目標、指標
避免對人體造成電擊和電傷。
1.1.2 控制方法
1.臨時用電必須依據規范、規定和檢查標準,編制《施工用電方案》,方案必須按照規范要求進行設計計算或驗收。
2.方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項目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批,繪制現場線路平面圖,確定線路規格。
3.用電線路的架設、敷設及電氣布置維修人員必須是持有效上崗證件的專業電工,并穿戴好防護用品。
4.項目經理和主管工長必須依據有效的`《施工用電方案》,組織安排施工。無方案安排施工或安排非專業電氣人員施工的,項目經理和主管工長負違章指揮責任。
5.電器線路架設與驗收:電器線路架設前,機電班長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作業班組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由機電班長按方案要求組織驗收,形成驗收記錄。
6.電氣線路的使用:
(1)嚴禁私拉亂接,嚴禁使用破損電器和電線。
(2)設備開關箱必須使用漏電動作電流小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3)如施工用電要求改動時應由方案編制人員負責變更設計,經批準后方可安排變更施工。
7.電器線路的拆除:拆除前,機電班長應帶領專業電工、現場安全員全面檢查。拆除作業由機電班長對班組進行書面的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8、觸電應急救援預案
(1)項目部應培訓2—3人掌握人工呼吸技能。
(2)施工現場發生觸電事故,項目部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電告救護總站(打120)和分公司領導、公司領導。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2
為了保障公司安全生產,預防火災、觸電等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臨時用火用電用水管理制度。
一、臨時用火管理
1、臨時用火范圍:
本制度所指臨時用火包括電焊、氣焊、氣割、噴燈、明火作業等。
2、審批權限:
(1)臨時用火由申請部門提出,填寫《臨時用火申請表》,經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
(2)部門負責人具有臨時用火的審批權,但對于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臨時用火,需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3、臨時用火安全距離:
(1)臨時用火作業點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2)臨時用火作業點與電纜線、煤氣管道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
4、臨時用火操作規程:
(1)臨時用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2)臨時用火作業前,必須清除用火點周圍10米范圍內的易燃易爆物品。
(3)臨時用火作業時,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并設專人負責監督。
(4)臨時用火作業結束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開。
5、臨時用火審批流程:
(1)申請人填寫《臨時用火申請表》。
(2)申請人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
(3)對于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臨時用火,需要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4)審批通過后,由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督。
二、臨時用電管理
1、臨時用電范圍:
本制度所指臨時用電包括新增電器設備、臨時線路等。
2、審批權限:
(1)臨時用電由申請部門提出,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經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
(2)部門負責人具有臨時用電的審批權,但對于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臨時用電,需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3、臨時用電安全距離:
(1)臨時用電作業點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2)臨時用電作業點與電纜線、煤氣管道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
4、臨時用電操作規程:
(1)臨時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2)臨時用電作業前,必須確認用電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臨時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接地線、漏電保護器等安全防護設備。
(4)臨時用電作業結束后,必須確認無電氣隱患后方可離開。
5、臨時用電審批流程:
(1)申請人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
(2)申請人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
(3)對于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臨時用電,需要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4)審批通過后,由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督。
三、臨時用水管理
1、臨時用水范圍:
本制度所指臨時用水包括新增用水設備、臨時水管等。
2、審批權限:
(1)臨時用水由申請部門提出,填寫《臨時用水申請表》,經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
(2)部門負責人具有臨時用水的審批權,但對于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臨時用水,需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3、臨時用水安全距離:
(1)臨時用水作業點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2)臨時用水作業點與電纜線、煤氣管道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
4、臨時用水操作規程:
(1)臨時用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確保用水安全。
(2)臨時用水作業前,必須確認用水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臨時用水作業時,必須配備必要的防水措施。
(4)臨時用水作業結束后,必須確認無漏水隱患后方可離開。
5、臨時用水審批流程:
(1)申請人填寫《臨時用水申請表》。
(2)申請人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
(3)對于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臨時用水,需要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4)審批通過后,由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督。
四、監督與考核
1、公司將定期對臨時用火用電用水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結果與員工績效掛鉤。
2、發現違章用火用電用水行為,應立即整改,避免事故的發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請各位員工積極配合,共同維護安全生產。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3
1.加強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對全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施工現場按施工平面布置圖和臨時用電安全規定進行布線安裝。
2.現場各種電氣設備未經檢查合格不準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搭設防雨罩棚,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檢測絕緣試運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配電箱必須堅固、完整、嚴密,箱門加鎖,箱門上要涂紅色危險標志,箱內不得有雜物,配電箱要按配電級別順序編號。
5.落地配電箱柜下地面應平整,防止水淹、土埋,箱柜附近不準堆放雜物。
6.施工現場的照明線路全部采用護套線管敷設,辦公區、生活區、工作棚、場地照明分路設置分路控制,燈炮距地面2.50m以上。
7.凡使用或操作電動機械的專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用電的技術教育,了解電氣常識,懂得電氣性能,正確掌握操作方法。
8.從事電氣作業的'電工人員,身體素質應正常,責任心要強,并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時必須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操作工具要定期檢查,按規定操作,不可帶電作業。
9.必須安排身體健康、精神正常、責任心強的人員從事用電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操作機械設備必須有操作證。
10.用電機械設備工作結束或停工一小時以上,必須將開關箱斷電、上鎖、保護好電源線和工具。
11.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由專業電工先進行試運轉,正常后交給操作人員使用。
12.值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并做好值班記錄。
13.施工現場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規范》(jgj46-88)的規定。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4
恢復、暫停、銷戶用電申請表
表類:深供電營表01
受理單號:
客戶名稱
合同帳戶
用電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固定
電話
移動電話
申請
事項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請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并已閱知背書內容,特此確認。
用電客戶:(單位蓋章)
經辦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由用戶填寫,以下信息由供電企業填寫
受理登記
事
項
附件:
□身份證
□單位證明
□銀行存折
□委托銀行代扣電費合同書
□電氣試驗合格報告
□其它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齊全,受理申請。
受理人:
營業廳:
日期:*年*月*日
備注
請細閱背面業務規定
業務規定
(一)定義
1.暫停:是指用電客戶暫時停止全部或部分受電設備用電。
2.恢復:
是指用電客戶暫停或減容期滿,用戶要求重新啟用暫停或減容的用電設備。
3.銷戶:是指客戶停止全部供電容量,并與供電企業終止供用電關系。
(二)暫停業務規定
《供電營業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
1.減容期滿的后的用戶及新裝、增容用戶,二年內不得申辦減容或暫停。如確需繼續辦理減容或暫停的,減少或暫停部分容量的基本電費應按百分之五十計算收取。
《供電營業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用戶暫停,須在五天前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用戶在每一日歷年內,可申請全部(含不通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或部分用電容量的暫時停止用電兩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計暫停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季節性用電或國家另有規定的用戶,累計暫停時間可以另計;
2.按變壓器容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暫停用電必須是整臺整組變壓器停止運行。供電企業在受理暫停申請后,根據用戶申請暫停的日期對暫停設備加封。從加封之日起,按原計費方式減收其相應容量的`基本電費;
3.暫停期滿每一日歷年內累計暫停用電時間超過六個月者,不論用戶是否申請恢復用電,供電企業須從期滿之日起,按原合同約定的容量計收其基本電費。
4.在暫停期限內,用戶申請恢復暫停用電容量用電時,須在預定恢復日前五天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暫停時間少于十五天者,暫停期間基本電費照收;
5.按最大需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申請暫停用電必須是全部容量(含不通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的暫停,并遵守以上1至4項規定。
(三)恢復業務規定
1.用電客戶恢復用電恢復用電應在五天前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對減容或暫停的受電設施檢修或試驗合格后方能恢復用電。
2.《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條的有關規定:用戶擅自使用已經在供電企業辦理暫停使用手續的電力設備或者擅自啟用已經被供電企業查封的電力設備、擅自超過合同約定的容量用電,屬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擾亂正常供電、用電秩序的行為,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4項的規定處理。
(四)銷戶業務規定
《供電營業規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用戶銷戶,須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銷戶必須停止全部用電容量的使用。
2.用戶已向供電企業結清電費。
3.查驗用電計量裝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戶線和用電計量裝置。
4.解除供用電關系。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5
1、現場臨時供用電設施統一由項目經理部管理。
2、項目經理部設置一名安全用電技術負責人。
3、工地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臨電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組織設計的指導下進行。
4、臨電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長的每年進行一次驗收。
5、現場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6、經理部電氣技術負責人必須在作業前向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工長必須對所轄區域或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人員,針對所用的電氣設備以及周圍環境中可能發生的觸電因素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8、臨時用電安全器材必須按中建一局集團的要求在定點廠家購買。
9、配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中建一局集團“配電箱定型冊”。
10、經理部每旬組織一次全現場的安全用電檢查,發現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整改。
11、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接、拆電氣設備和線路。現場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亂接線行為和擅自拆除電氣設備的行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別人提供帶有故障的或保護裝置不全的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及燈具。
13、使用Ⅰ類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14、維修電工必須做好維修工作記錄,值班記錄和各種設備的搖測記錄。
15、經理部必須建立并完善所有臨時用電的內業資料和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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