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管理制度15篇(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綠化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綠化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發展,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含章貢區和黃金區)和其它建制鎮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園林綠化是指在城市中進行的植樹、種草、栽花、育苗、園林設施建設及其管護等活動。
本規定所稱城市綠地包括:公園、廣場、街旁綠地等公共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花圃、草圃、苗圃等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和風景林地。
第四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安排城市園林綠化經費。
第五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工作,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體負責本市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人民政府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對在城市綠化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城市公民應當依法履行義務植樹和城市綠化的義務。愛護綠化成果,有權制止損害園林綠化的行為。
第八條城市人民政府鼓勵和加強城市綠化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化的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綠化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市民愛綠護綠意識。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共同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總體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一并實施。
第十條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園林綠化總體規劃的要求,結合本市詳細規劃,確定城市內各地段和各種性質用地的綠地率和人均公共綠地面積等控制指標。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其綠化用地面積與總用地面積比率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新建居住區不低于30%,其中居住小區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平方米;
(二)工業企業、交通樞紐、倉儲、商業中心不低于20%;
(三)產生有害氣體及污染的工廠不低于30%,并根據國家標準設立防護林帶;
(四)學校、醫院、療(休)養院(所)、機關團體、事業、公共文化設施、部隊等單位不低于35%;
(五)城市主干道應達25%以上,次干道不低于20%;城市內河、湖等水體岸邊應當進行綠化,重點地段應當逐步建成河濱公園、湖濱公園。
(六)舊城區改造不低于25%;
第十二條單位和居住小區現有綠化用地低于第十一條標準,尚有空地可以綠化的,應當自接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通知之日起一年內進行綠化。逾期拒不綠化的,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指定施工單位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反規定者支付。
第十三條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時,必須有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參與審查。未經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參與審查的,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需要綠化的,基本建設投資總概算應當包括附屬綠化工程建設投資。附屬綠化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時設計、及時施工,完成綠化的時間不得遲于主體工程使用后的第一個綠化季節,并報城市規劃區綠化辦公室備案。
第十五條工程竣工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應當一同參與驗收。對未能按原規劃設計方案完成綠化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能完成的,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指定施工單位進行綠化,所需綠化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因特殊情況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第十一條規定標準又確需建設的,經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審核,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辦理集中綠化補償費繳費手續,統一進行集中綠化。
第十七條本市城市規劃區集中綠化補償費收取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新城區:
建設項目(包括開發建設項目)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每平方米300元。
占用綠地建設項目按所占用綠地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
(二)老城區:
建設項目(包括成片開發建設)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每平方米400元。
占用綠地建設項目按所占用綠地面積每平方米1300元。
第十八條所收取的集中綠化補償費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儲存,收支兩條線。由市財政統一安排用于城市綠化建設。
第十九條城市供電、郵電、供水、排水、煤氣管道線網、主次干道等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方案審定、選址定點,要充分考慮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凡涉及影響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確需建設的,須經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審查,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方能實施。
第二十條城市公共綠地、生產綠地、風景林地的建設和街道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居住小區綠化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單位附屬綠地由各單位負責。其它工程項目的配套綠化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二十一條各類綠地園林綠化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當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設計、施工單位承擔。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標準和資質管理辦法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負責對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實行監督、管理、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在城市給排水設施建設中,應當安排綠化用水的管網和設施。
第二十三條城市公共綠地建設使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投資方向調節稅。
第三章生產綠地管理
第二十四條城市生產綠地建設,要逐步做到苗木自給,苗木自給率應達到80%,在搞好園林專業育苗的同時,凡有條件的工廠、機關、學校、醫院、部隊等單位和個人,都要積極自辦苗圃或花圃、草圃。
第二十五條珍稀和瀕于滅絕的苗木及其種質資源的交換、引進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動植物檢疫條例》和《江西省植物檢役辦法》辦理。
第四章公共綠地管理
第二十六條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各公園、游園、街道、廣場等公共綠地。
第二十七條在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必須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辦理有關手續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營業執照,在批準地點和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并應當遵守園林綠化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在公共綠地內舉辦文化、娛樂、公益活動或舉行商品展銷活動,活動的組織機構必須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辦理有關手續后,在指定地點和范圍內開展活動,并應當遵守園林綠化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在節假日或重大活動慶典期間,城區內各單位應當按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布置,在適當的地方擺設盆花或設置花壇。
第三十條嚴格控制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樹木。城市內任何樹木不論其所有權歸屬,確需砍伐、移植的,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砍伐許可證后,方可砍伐:
(一)一次一處砍伐或者移植喬木10株、灌木10叢或者綠籬10米以下的,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審批。
(二)一次一處砍伐或者移植喬木10—100株、灌木10—100叢或者綠籬10—100米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
(三)超過(二)項規定的,須報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經批準砍伐樹木的建設單位應當對樹木所有者進行補償,并按“伐一栽三”的比例就地補植樹木。不能就地補植的,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安排易地補植,其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三十一條對已腐朽或枯死,有傾倒危險,影響安全的樹木需要砍伐時,樹木的管護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申報,經審查批準后,方可砍伐,并按規定補植樹木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三十二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劃定建筑紅線時,應當嚴格保護樹木。新建建筑物和構筑物應當與樹木主干保持4米以上的距離,保證樹木生長不受影響。
第三十三條架空線路、路燈照明、地下管線與行道樹互有影響時,由管線管理單位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繳納勞務費后,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按照兼顧管線安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砍伐、移植。任何單位不得擅自修剪、砍伐、移植。
第三十四條城市樹木所有權和收益權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在公共綠地上和街道上種植的樹木歸國家所有;
(二)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在其用地范圍內種植的樹木,歸單位所有;
(三)居住小區綠化所植樹木,收益歸管護的單位所有;
(四)居民在庭院內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
第五章專用綠地管理
第三十五條單位附屬綠地由單位自行管理,居住區綠地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小區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負責管理,防護綠地由其經營管理單位負責管理。
第三十六條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防護綠地的管理,責任單位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綠地良好的生態和景觀。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專用綠地和居住區綠地。因建設需要或者其它特殊需要臨時占用綠地,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規定辦理臨時占用手續,占用期滿按時歸還。
第六章綠地占用管理
第三十八條經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園林綠化總體規劃確定的以及已建成的綠化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九條因城市規劃調整,重大建設項目確需占用城市規劃確定的綠地,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調整規劃,征得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十條因特殊原因,需占用綠地在1000平方米以內的,必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超過1000平方米的,必須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超過5000平方米的,必須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占用綠地的單位應按規定補建綠地。不能補建的,應當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按照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繳納集中綠化補償費。
第四十一條因工程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按規定辦理臨時占用綠地手續。使用期間,應采取保護綠地的措施。使用期滿后,應按規定期限恢復原狀,并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驗收。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規定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可處以10元至100元罰款:
(一)攀、折樹枝、采摘花果、剝樹皮等造成樹木花草損害的;
(二)在樹上拴鐵絲、釘釘子、架電線、拴繩掛物、拴系牲畜、涂抹刻寫、憑靠物品的;
(三)在綠地內刨草皮、開荒種地、打鳥、野炊、放養畜禽的;
(四)在綠地內砌爐灶、石灰池、搭棚屋、修車或停放車輛的;
(五)行駛車輛碰撞樹木、花草、綠化設施、園林基礎設施,造成損傷或死亡的;
(六)在綠地內取土采石,傾倒垃圾污水、廢渣、廢土,堆放建筑材料等其他物品的;
(七)損壞護樹樁架,踩踏綠籬,花壇和封閉管理的草坪的;
(八)損壞雕塑、花壇、燈具、護欄、果殼箱、澆灌設施、坐椅等園林設施的;
(九)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三條未經批準擅自砍伐、移植或者非正常修剪城市樹木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可處以賠償額2倍以下的罰款;擅自砍伐、遷移古樹名木或者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可處賠償額3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嚴禁在風景林地、防護綠地內采石取沙、開荒種地、造墳修墓、放牧狩獵、野炊燒烤、擅自用火等。違者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限期治理,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并可按損失額1倍至2倍處以罰款。
第四十五條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和城市居住區綠地等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未經批準、或者未按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以及施工隊伍不具備資質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四十六條擅自改變城市綠化用地性質,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綠化用地,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可以處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規劃區公共綠地內設商業、服務攤點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遷出或者拆除,并可處以20元至50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對不服從公共綠地管理單位管理的商業、服務攤點,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可處以10元至1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設點資格,并可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承擔的賠償費及處罰,由其法定監護人承擔。
第四十九條對拒絕或者阻礙園林綠化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繳罰款時,應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所有罰款一律上繳同級財政,由財政返回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專款用于恢復被損壞或破壞的園林綠地建設。
第五十一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凡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市政府法制局會同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綠化管理制度2
一、“六化”校園人人有責,每個教職工都要履行監督義務。
二、校園“六化”工作,由政教處主管、負責,采取有力措施落實到位。根據“六化”設施及綠化帶在校園的布局,分配至每個班,責任到班級。
三、學校“六化”建設,必須遵循“高檔規劃,精細管理,模塊布局,環境育人”的原則,把六化工作與環保教育、校園環境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學校發展結合起來,為師生創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優美環境,充分發揮學校環境育人的功能,促進學校全面健康和諧發展。
四、花園管理必須達到:植樹、種花、種草要保證達到規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時;一旦發生病蟲害,要及時防治,注意噴藥安全,確保校容校貌的整潔、優美。做到無死枝、枯枝;花壇圖案、造型新穎,花大葉肥,整體觀賞效果明顯,保持三季有花;當年植樹成活率達95%以上,老樹保存率達99。8%以上;綠化設施完好無損。
五、任何人不得無故損害學校相應“六化”設施及花草樹木。有意損壞校園綠化者,則追究賠償責任。
六、維護好門前的樹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設施,如發現損壞,應及時向政教處舉報。
七、綠化管理人員要按照季節及時做好下種、培植、維護等工作,如發現責任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綠化管理制度3
為切實加強我庫環境衛生管理,提升環境衛生質量,營造更為文明、整潔的庫區環境,進一步提高糧庫職工和小區居民的健康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庫區和居民區的保潔工作常態化,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居住環境,合理規劃綠化區域,美化庫區,為創建衛生文明縣城夯實基礎。
二、建立衛生區分片負責制。按區域劃分到各股室、廠、區,責任到人,結合“四無糧倉”檢查,全面做好糧庫的清潔衛生工作,庫區嚴禁堆放雜物,居民區的車輛及雜物等不得亂停亂放,保持道路平坦通暢,及時清理基建廢料及垃圾,明溝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
三、堅持倉區天天一小掃,七天一大掃,半月徹底掃,切實做到“倉內面面光,倉外三不留”。
四、糧庫指定專人負責居民區及辦公區域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區域保潔到位,不留死角,清掃保潔率達100%。
五、公用廁所、洗手間堅持天天打掃,保持清潔無異味。
六、庫區內嚴禁飼養家禽家畜,居民區的.家禽家畜必須圈養。
七、居民區的生活垃圾應實行袋裝集中投放垃圾箱。公共場所內,任何人不得亂扔煙頭、紙屑、果皮等垃圾,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潑臟水。
八、堅持開展除四害工作,清除蚊蠅生地,堵塞鼠洞,設有毒餌洞和防鼠洞,定期組織殺滅活動。
九、綠化帶指定專人負責,花木草坪要精心培育,定期施肥、澆灌,努力提高花木草坪的成活率;定期修剪,專門造型,嚴禁攀折和亂砍亂伐;平時做好防病防蟲除草工作,越冬前要有防寒過冬的措施。花壇要經常保護清潔、整齊,嚴禁在花壇上堆放雜物。
十、糧庫環境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對衛生責任區進行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并評比計分,納入年終工作考核范疇。
綠化管理制度4
園區保潔綠化用水管理制度
1.目的:節約用水,減少浪費。控制管理處用水成本,規范保潔綠化用水行為。
2.適用范圍:XX管理處。
3.過程和方法控制:
3.1在XX服務的保潔、綠化人員必須有為管理處節約成本的意識,珍惜、合理利用每一滴水。
3.2保潔綠化使用的水管不允許存在破損,各種接口必須保證沒有漏水現象。
3.3澆水或沖水過程中,嚴格杜絕放任自流的現象。
3.4綠化用水應嚴格按照和管理處約定的澆水頻率或規定的用水量執行。超出約定的用水為非計劃用水,非計劃用水的費用根據水表讀數或時間比例由綠化工程部承擔。
3.5綠化用水的噴灑時間由管理處保潔主辦負責以不定時抽查的`方式進行監控。每周至少形成兩次監控記錄。
3.6綠化工作人員確有超計劃用水需求的,應由綠化工程部的XX現場負責人簽署"非計劃用水申請單",經過管理處保潔主辦審核后方可使用。XX管理處將根據"非計劃用水申請單"進行每月核算,按每噸2.15元的價格從綠化工程外包款中扣除。
3.7綠化工作人員超計劃用水未向管理處申報的,一經發現,按每噸5元計算水費。
3.8保潔工作人員沖洗地面等用水的水管必須連帶可移動的水表,水表不允許反接。管理處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監控保潔人員的用水行為。
3.8保潔工作人員沖洗地面等用水,一律要填寫"非計劃用水申請單","申請單"必須填寫用水原因、用水時間、申請用水量等欄目。申請單由XX管理處保潔主辦審批。
3.9"非計劃用水申請單"一律一式兩聯,一聯由申請人保管,另一聯由管理處保管。所有保潔用水和綠化超計劃用水的現場操作人員必須妥善保管"非計劃用水申請單",管理處工作人員有權隨時檢查申請審批情況。對于不能出示申請單的用水情況,管理處一律按照每噸水5元的價格計費。對于保潔工作人員沖水未按規定連接活動水表的,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扣除相應的清潔外包費。
3.10保潔用沖水管,必須在管理處指定的地點存放。每天下班必須向管理處指定的崗位安全員交接,雙方應記錄水表讀數。主持交接的安全員負責每日累計水表讀數,每個月向管理處保潔主辦匯報一次。
3.11保潔員實施沖水時必須先將地面的泥沙和垃圾打掃干凈,再用水沖,并使用合適、適量的清潔劑,保證沖洗的效果。
3.12保潔員對外圍市政道路灑水除塵時,要先清除地面的泥沙和垃圾,再對地面灑水。要杜絕直接灑水除塵這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3.13對沖水后,容易生長青苔的地方,在沖洗時,除要用適當的清潔劑外,還要放適量的硫酸銅,抑制青苔的生長。
3.14對綠化植物澆水時,要遵循"不干不澆,一澆澆透"的原則。如果使用自動噴灌系統進行噴灌,則應有人定時巡視,如果發現四處溢水的現象將按上述規定進行扣款。
3.15未得到管理處的書面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
4.質量記錄表格
非計劃用水申請單
序號:
申請部門:
申請原因:
申請時間:
申請用水量:
申請用水時間段:
申請人:
申請部門確認:
管理處審批:
實際用水量:
注:此聯由申請部門操作現場人員持有,并應隨時備查。
非計劃用水申請單(副聯)
序號:
申請部門:
申請原因:
申請時間:
申請用水量:
申請用水時間段:
申請人:
申請部門確認:
管理處審批:
實際用水量:
注:此聯由管理處持有,并以此作為扣款依據。
綠化管理制度5
為了綠化、美化辦公區域環境,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愛護花草樹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要高度樹立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積極做好單位環境的綠化美化工作。
二、綠化工作人員要盡職盡責,做好綠化區域內花草樹木的'栽培和維護管理工作。
三、綠化工作人員要定期培土、施肥、除草、澆灌,全面養護,保證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并保管好綠化工具。
四、制定綠化美化的長遠計劃,嚴格規劃、科學管理,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樹木、花草,采取相應的管理辦法,做到美觀得體,協調一致。
五、單位的花草樹木,不準隨意攀、折、砍、采;不準穿越、踐踏綠地、綠籬帶、花園、草坪;不準向花園、綠地內倒污水、垃圾及其他雜物。
綠化管理制度6
1.認真保管登記銀行、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2.管好現金,庫存現金不超過規定限額:3000元,當日銷售款當日存入銀行,不準坐支現金。
3.嚴格履行借款手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開資,必須扣清借款。用款額不超過三仟元可請示主管財經的副總經理批準,三仟元以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特殊情況除外。
4.嚴格執行報銷制度,按規定把好資金支出關,報銷手續必須齊全,沒有領導審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支票管理,作好記錄,使用支票要經領導審批,一日內督促報銷或及時收回。
6.月末主動與會計和銀行對帳,必須兩帳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發生意外。
綠化管理制度7
一、凡是校區范圍內所有人員,均須遵守本規定。
二、搞好校區綠化是全體居住人員及過往行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要樹立'愛護綠化、講究文明'的社會風尚。
三、設立專業綠化養護班組,對校區范圍內的綠化,苗木進行管理、培植,負有美化校區的.責任。
四、嚴禁毀壞花木,踏草坪。嚴禁在綠化地內堆收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開挖綠化地,停放自行車、人力車、助動車、摩托車。嚴禁在樹上拉繩、晾曬衣服被褥。裝修要文明施工,不準在綠化地帶丟放建筑垃圾。
五、嚴禁在樹木、綠化地帶內設置各種廣告標語牌,未經同意,不準在綠化帶空地上設管線,遷移和損壞樹木,花草。
六、提倡增設校區景觀。陽臺盆景要有保護架等安全措施。嚴禁樓上向下亂扔雜物、潑污水等不文明行為,對教育無效者除責令清掃干凈外,并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七、嚴禁偷、摘花草,轎車、出租車禁止駛入草坪。
綠化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美化、綠化工作,提高學校的環境質量,制訂我校學校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提高學校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力求遵循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學校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
2、搞好學校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
3、學校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學校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學校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適時噴灑農x、防蟲、治蟲,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加強綠化工程部物資采購的管理和監控,確保綠化工程的順利開展。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綠化工程部
3.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內容
總經理/分管領導負責權限內的物資審核、審批
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權限內的物資審核、審批,采購行為監控。
參與現場議價。
部門經理負責權限內的物資審核、審批
負責對部門物資采購的監控
工程主管負責對工程用物資采購的審核
養護項目負責人負責對綠化養護類物資采購的申請、審核
工程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工程用物資的申請、驗收、領用控制與監督
部門采購員負責物資的采(訂)購
苗木(物資)驗收人負責部門工程(苗木)物資的驗收,獨立于采購員。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中標工程的`物資采購申請
項 目操作辦法
合同評審評審時,須附《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
物資申請根據《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費用按審批權限分批借款采購,每張《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對應一家供應商。
報銷時附填寫完整的《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按權限審批后進行報銷。
合同簽訂按地產公司的合同文本簽訂工程合同
4.2 地產公司指定的零星工程物資或甲供物資采購申請
項 目操作辦法
物資申請根據《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費用按審批權限分批借款,每張《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對應一家供應商。
報銷時附填寫完整的《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按權限審批后報銷。
甲供物資附發票、按地產相關部門要求到地產報銷
合同如地產公司事后要求補簽合同時,按合同管理程序進行
資料部門保存簽證單、業務指令單等記錄
4.3物業服務中心補苗及部門工具用品的采購申請
項 目操作辦法
苗木類申請人填寫《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每張《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對應一家供應商。 非苗木類填寫物資申請,按權限審批后采購。
4.4采購行為、資金的管理辦法
項 目操作辦法
常用綠化苗木采購應建立部門供應商名錄(填寫《合格物資供方(品牌)一覽表》)及價格清單,并掛部門內部網頁,長期合作的應每年簽訂框架協議,每次采購時可不簽訂采購協議。
市外苗木采購市外采購要求有兩人同時在場,并選擇在有正規發票的供應商購買。
單宗采購金額在50000元以上及單宗人工服務外包額在10000元以上的須有公司職能部門人員參與現場議價,填寫《供方現場(約見)評審記錄表》(人工外包的單獨簽訂施工協議)。
結賬應以轉賬方式進行。特殊情況下需使用現金付款超過5000(含)元以上,必須事前經分管領導審批,支付時,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必須兩人以上前往結賬;金額在30000元以上的必須由公司財務人員陪同結賬。
不簽訂采購協議的,須提供供應商的電話、姓名、地址等相關資料。
甲供物資在地產相關部門參與及授權下進行,并由參與人員及授權人簽字確認。
市內苗木采購在價格、質量同等條件下,應選擇在合格供應商采購。
結賬以轉賬方式,可采取月、季等期限定期付款。
合格供應商無需要的苗木或價格不合理時,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可以在其它苗場采購。
如不能進行支票交易,按市外采購規定執行或供應商直接到財務管理部結賬。
不簽訂采購協議的,須提供供應商的電話、姓名、地址等相關資料。
其他物資采購按《采購管理程序》要求執行
4.5驗收入庫及報銷辦法
項 目操作辦法
養護綠化苗木項目負責人負責驗收,核對實數,并在供應商送貨單收貨人處簽名、填寫《綠化部苗木(物資)采購驗收單》。現場領用物資。不再填寫《進倉單》和《物資領(借)用單》。
憑送貨單、發票、《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綠化部苗木(物資)采購驗收單》等資料報銷。
工程綠化苗木
設備工具、藥品、肥料等備用品由專人驗收入庫,倉管員填寫《進倉單》、入賬。
物資領借用按《物資存儲及管理程序》執行。
憑《進倉單》、發票等報銷。
土方、陶粒、一次性消耗品工程項目負責人負責驗收,核對實數,并在《物資申請單》'備注'欄中簽名,現場領用。不再填寫《進倉單》和《物資領(借)用單》。
采購憑送貨單、發票、《物資申請單》復印件等資料報銷。
4.6 本辦法中未明確規定的內容,按公司《采購管理程序》執行。
5.相關文件
vkwy7.4-z01 《采購管理程序》
vkwy7.5.5-z01《物資存儲及管理程序》
6.記錄表格
vkwy7.4-z01-f1《物資申購單》
vkwy7.4-z01-f3《物資/服務申請報告》
vkwy7.5.5-z01-f1《進倉單》
vkwy7.5.5-z01-f2 《物資領(借)用單》
vkwy7.5.1-j01-06-f1 《綠化苗木采購申請單》
vkwy7.5.1-j01-06-f2 《供方現場(約見)評審記錄表》
vkwy7.5.1-j01-06-f3 《綠化部苗木(物資)采購驗收單》
綠化管理制度10
為了更好對小區綠化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小區的綠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護,讓小區的園林綠化更加優美,給業主營造一個園林式、花園式的'生活環境,讓業主生活更加舒適、自然,特制訂本制度;
相關鏈接:綠化管理規定
一、由管理處保安隊長、保潔班長、事務助理經常對小區的各區域進行巡查,發現有植物死亡或損壞一定要及時通知綠化主管,并填寫《綠化監督檢查記錄表》,保證小區的綠化完好率達99%。
二、監督綠化工是否按規定對小區的綠化進行施肥、澆灌、殺蟲、修剪等作業,保證小區的綠化不生蟲、不缺肥、不缺水、不亂長等現象。
三、如發現小區綠化出現以上不良現象,要立即通知綠化主管進行養護、培植等工作。
四、每月由保潔班長定期對小區各區域的綠化進行巡查,并填寫《綠化每月檢查記錄表》。
五、如發現有人亂踏花草或破壞植物,一定要進行阻止,保證小區的綠化能得到有效的保護,給花草一生良好的生長環境,也給業主一個自然的環境。
六、每月由主任助理進行檢查,保證各項工作能更好進行。
綠化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園林綠化是小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已規劃與建設的綠地,不得隨意占用綠地、改作他用,不得損毀綠地。
第二條新建、改建、擴建做到及時綠化。小區的綠地面積占用地總面積的比例,要符合國家要求。各種線路、管路的架設要充分考慮綠化,對妨礙綠化的,要想辦法轉入地下。
第三條小區綠化管理實行責任包干制,包干單位要做好本小區的'綠化維護工作,負責管理好本小區內的花、草、樹木,嚴防損壞。
第四條包干單位的綠化管理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努力學習,較全面的掌握園林專業知識;勤奮工作,培育養護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澇蟲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發生;園區內如發生花卉苗木被盜、破壞等事故,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或保衛處及財務處。
第五條小區內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綠籬,造型樹等,施水要充足,達到水肥充足,花草常綠。地下停車場上大喬木及生長不良的喬灌木應每季度施農家肥一次,綠籬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條小區內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干凈。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齊,綠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農藥要嚴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樹枝、葉要及時清理,做到小區內清新、舒適、雅致、美觀。
第七條小區內的蟲害治理工作,要以預防為主,平時多檢查,按不同季節容易發生的蟲害要及時處理;棕櫚科植物,應掛藥包,每年(2月、7月)開展不少于2次椰心葉甲蟲害防治,并積極配合市政府開展重大植物病蟲害防治;使用農藥時要控制好比例說明使用,并在小區內張貼公布,施農藥的地點及時間。
第八條為提高小區內居民的綠化意識,區內設綠化知識宣傳欄,作到室內擺花,陽臺栽花。
第九條包干單位建有苗圃(花圃),節假日、喜慶活動應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擺盆花,用后要及時搬回養護,確保花卉鮮艷茂盛。
第十條除本規范外,包干單位應配有專職管理人員,綠化建設和管理應設專門的檔案,齊全規范。
第十一條區內的所有樹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必須事先報經上級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具體管理“十不準”:
(一)不準爬樹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準搖樹、剝皮、刻劃。
(三)不準在樹上牽繩曬物、釘掛物品。
(四)不準圍樹搭棚或緊靠樹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雜物。
(五)不準亂挖亂種、損壞樹木根基。
(六)不準在樹下生火燒物或靠近綠籬帶燃放鞭炮。
(七)不準攀登園林建筑和在園林建筑及小品上亂涂亂畫。
(八)不準穿越、踐踏綠籬、綠籬帶、花壇。
(九)不準向綠籬帶、花壇、草皮內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雜物。
(十)不準損壞花壇池圍、樹木護樁、園林建筑、園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綠化設施。
第十三條電力、電訊等其他線路的安裝和施工涉及必須修剪樹木時,必須向園區綠化管理部門申報,由園林工人負責修剪,不經許可不得隨意亂砍。
第十四條對認真執行本制度,植樹綠化成績突出,或檢舉揭發破壞園林綠化或園林綠化設施行為有顯著成績者,給予表揚或適當的獎勵。
綠化管理制度12
一、工作內容
1、綠化管理員:熟悉管理處其他部門對綠化養護的要求,定期對所轄綠化區域和綠化工具、設備進行巡查、記錄、分析綠化的基本現狀、存在問題,做出短期的工作計劃,對出現的養護工作疑難進行分析、總結,拿出解決辦法;安排、協調綠化工作人員的養護工作。
2、綠化工作員:清除綠地的雜草、石子、枯葉,鏟理喬灌木樹坑,修剪綠地邊緣,剪平綠地,造型修剪喬灌木,防治病蟲害,補死樹死苗,澆水,施肥,處理草地鼠洞,毒殺草地螞蟻,維護園林小品、雕塑和綠地設施完好。
二、工作要求
1、管理要求
(1)巡視:每周一次,工作全面、細致。
(2)查核:熟悉管理處領導及其他部門對綠化養護的'工作意見,立即到所轄現場核實,依據客觀現狀分析總結。
(3)工作計劃:因時、因地,依據客觀,計劃工作合理。
(4)工作運作:協調安排工作人員展開工作,做好養護記錄。回答有關部門意見,并落實結果。
2、養護要求
(1)清除雜草,純凈率達95%以上。
(2)清除石子、殘枝敗葉等雜物,保潔率達98%以上。
(3)草地邊緣修剪整齊,踐踏踩壞及時修復,保持完整,完整率達98%以上。
(4)澆水施肥適時適量,草地生長良好,不缺肥短水。
(5)剪草,草的高度保持3cm~5cm,平整美觀。
(6)園林器械使用正確,保養及時。
(7)喬灌木樹坑規范、整齊、清潔。
(8)造型修剪合理,造型優美、景觀豐富。
(9)花木病蟲害防治及時、準確。
(10)補種死樹、死草及時,完整率在98%以上。
(11)老鼠、螞蟻處理要準確、及時毒殺,鼠洞及時修補、植草。
(12)綠地設施完好率達98%。
三、工作考核
1、養護工作考核
每月下旬不定期進行全面工作巡查,依據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公布當月養護工作成績。
2、綜合考評
(1)工作人員:依據每月的工作成績,結合崗位責任、工作規范進行綜合考評。
(2)管理人員:依據工作規范和要求,結合崗位責任進行綜合考評。
四、獎罰辦法
每月工作成績為綜合考評提供主要依據,綜合考評為年度評工作先進及辭退員工提供主要依據,以此為獎罰。
《二》更好對小區綠化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小區的綠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護,讓小區的園林綠化更加優美,給業主營造一個園林式、花園式的生活環境,讓業主生活更加舒適、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由管理處保安隊長、保潔班長、事務助理經常對小區的各區域進行巡查,發現有植物死亡或損壞一定要及時通知綠化主管,并填寫《綠化監督檢查記錄表》,保證小區的綠化完好率達99%。
二、監督綠化工是否按規定對小區的綠化進行施肥、澆灌、殺蟲、修剪等作業,保證小區的綠化不生蟲、不缺肥、不缺水、不亂長等現象。
三、如發現小區綠化出現以上不良現象,要立即通知綠化主管進行養護、培植等工作。
四、每月由保潔班長定期對小區各區域的綠化進行巡查,并填寫《綠化每月檢查記錄表》。
五、如發現有人亂踏花草或破壞植物,一定要進行阻止,保證小區的綠化能得到有效的保護,給花草一生良好的生長環境,也給業主一個自然的環境。
六、每月由主任助理進行檢查,保證各項工作能更好進行。
綠化管理制度13
一、綠化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學院環境綠化規劃的整體設想、定位。
2、負責學院重點綠化工程項目及綠化養護工作具體方案的'審核、批準工作。
3、組織學院開展的各項綠化植樹活動。
4、處理校園內發生的重大毀林、毀綠事件。
二、綠化管理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學院綠化規劃、綠化工程、綠化植樹活動的具體方案、計劃的制訂及具體實施。
2、檢查學院內綠化維護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并負責整改。
3、負責學院環境綠化維護的日常工作。
三、例會制度
1、綠化管理委員會每年年初和年終召開兩次定期例會,平時根據工作需要召開不定期例會。
綠化管理工作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
綠化管理制度14
一、綠化美化目標:
1、總務處制定校園綠化規劃,確保綠化面積達到和超過總面積的5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種花草樹木,做到四季有花,終年常青,管理好花木,無攀折踐踏現象。
二、綠化、美化職責:
(1)由養護工王桂琳協助總務處負責全校花、草、樹木種植與管理,定期澆水、治蟲,修剪,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
(2)為各種會議場所、辦公室擺好觀賞植物,并做好護理工作。
(3)不斷提高護養種植業務水平,爭取校園四季常綠、四季花開。
(4)把綠化地包干到各個班級,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制,成立學生綠化志愿養護隊。
三、綠地養護、保潔規范要求
(1) 每日巡視綠地,清揀雜物(磚石、煙蒂、紙屑等),維持綠地衛生整潔無雜物。
(2) 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養護標準,進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 按照喬、灌木養護標準,做好喬、灌木的養護工作。按要求修剪樹枝和清除枯枝死樹。
(4) 按養護標準,做好病蟲防治工作。
(5) 草花壇應安排好四季更換計劃,并及時松土施肥、治蟲保潔,保持四季有花,花卉鮮艷。
(6)綠化、休息設施保持衛生整潔,無積灰、無雜物、無積垢。
四。綠化、美化養護標準
(一)總體要求
1.根據學校確定的綠化等級,參照市級文明單位綠化養護同級標準進行養護。
2.配備一名專業養護人員,把綠地分配到各班,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制;
3.加強巡視管理,對綠化樹木、花草植被人為損壞的,應予勸阻制止,并及時恢復和進行索賠;對易遭損壞的綠化區塊,必須設立保護措施;
4.校園內不得有黃土裸露現象;因拆違、校園改造等形成新裸土,應及時種植綠化;
5.保持綠地、綠化帶整齊、美觀、無雜草、無蟲害;
6.綠化養護過程中產生的廢草、樹枝、磚石等雜物,必須在三天內清運完畢,不得亂堆、亂放、延遲清運;
7.校院花壇做到四季有鮮花;遇重要節假日、校慶、迎新等重大活動時,須在重要場所和一些指定場所擺放鮮花。
(二)校園綠化、美化養護標準
1.割草
應使用割灌機割草或進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過8公分,一般綠地草的高度不超過15公分;路邊及角隅草塊也要定期進行割草養護;
2.除草
草坪中雜草須連根拔除,草坪純度保持在90%以上;地被植物區塊視雜草生長情況進行除草養護;
3.修剪
(1)行道樹修剪,按美觀原則,于冬季進行;
(2)一般樹木修剪,按美觀原則,隨時進行。
4.病蟲害防治
(1) 積極做好樹木、花草的病蟲害預防工作,防先于治;
(2) 一旦樹木、花草發生病蟲害,應及時進行噴灑藥劑措施,噴灑藥劑應均勻細致,并事后檢查,效果不好應重新噴藥;同一樹種病蟲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草坪銹病、水面綠化植物的病蟲害都應及時進行防治工作。
5.新種綠化養護
(1) 新種樹木成活率(按棵數)在95%以上;
(2) 調整補缺新種樹木成活率(按棵數)在90%以上;
(3) 新種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積)在95%以上,無整塊面積超過1平方米以上的.草皮死亡。
6.抗風扶正
(1) 根據學校防汛抗風工作安排,充分做好抗風準備工作,對易倒伏的樹木加固支撐保護措施;對已傾倒的樹木,必須在二周內予以扶正;
(2)行道樹或其他樹干因不正常原因傾斜超過10度以上時,必須予以扶正,如無法扶正,要做好支撐措施防止傾斜加重。
8.休閑讀書點設施維護
休讀點設施(包括欄桿、景牌等)如有損壞的,應在一周內予以修復。
五、考核要求
(一) 基本設施考核要求
1.綠化、美化校容校貌符合設計或者規劃要求。
2.綠化、美化設施、器材、設備完好率≥95%。
3.綠地標志牌無嚴重缺損。
(二) 專業服務管理考核要求
1.綠地、休讀設施衛生整潔,達到規范要求。
2.綠化、美化養護符合規范要求,成活率達到標準。
3.綠化、美化檔案管理工作扎實,無重大錯位、失誤,季報工作正常。
4.無重大毀綠事件發生。
5.節假日、重大會議活動綠化布置服務良好。
6.綠化器材、設備使用無責任性事故。
綠化管理制度15
(一)養護管理規范
1、灌溉與排水
(1)應有完整的灌溉與排水系統。
(2)根據不同樹種和不同立地條件進行適期、適量的灌溉,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3)在久旱或立地條件較差,土壤干旱的環境中應及時進行灌溉,對水分和空氣溫度要求較高的樹種,須在清晨或傍晚進行灌溉,有的還應適當地進行葉面噴霧。
(4)灌溉前應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進行,冬季灌溉選在中午進行。灌溉要一次澆透,尤其是春、夏季節。
(5)樹木周圍暴雨后積水應排除,珍貴樹木周圍積水尤應盡速排除。
2、中耕除草
(1)喬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須鏟除特別對樹木危害嚴重的各類藤蔓等。
(2)樹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結的土壤,在蒸騰旺季須每月松土一次。
(3)中耕除草應選在晴朗或初晴天氣,土壤不過分潮濕的時候進行。中耕深度以不影響根系生長為限。
3、施肥
(1)樹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樹木生長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長勢進行。
'注':花灌木應在花前、花后進行。
(2)施肥量應根據樹種、樹齡、生長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狀等條件而定。一般喬木胸徑在15cm以下的,每3 cm胸徑應施堆肥1.0kg,胸徑在15cm以上的,每3 cm胸徑施堆肥1.0-2.0 kg。
樹木青壯年期欲擴大樹冠及觀花,觀果植物,應適當增加施肥量。
(3)喬木和灌木均應先挖好施肥環溝,其外徑應與樹木的冠幅相適應,深度和寬高均為25-30 cm。
(4)施用的肥料種類應視樹種、生長期及觀賞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擴大冠幅,宜施氮肥,觀花觀果樹種應增施磷、鉀肥。注意應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的技術,并逐步推廣應用復合肥料。
(5)有機肥應腐熟后施用。施肥宜在晴天;除根外追肥,肥料不得觸及樹葉。
4、修剪、整形
(1)樹木應通過修剪調整樹形,均衡樹勢,調節樹木通風透光和肥水分配,調整植物群落之間的關系,促使樹木生長茁壯。各類綠地中喬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樹形為主。
凡因觀賞要求,可根據樹木生長發育的特性對樹木整形,將樹冠修成一定形狀。
(2)喬木類:主要修除徒長枝、病蟲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傷枝以及枯枝和爛頭。
(3)灌木類:灌木修剪應使枝葉茂盛,分布均勻;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進短枝和花芽形成,修剪應遵循'先上后下,先內后外,去弱留強,去老留新'的原則進行。
(4)綠籬類:綠籬修剪,應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葉豐滿;也可作整形修剪,特殊造型綠籬應逐步修剪成形。
(5)地被、攀緣類:地被、攀緣植物修剪應促進分枝,加速覆蓋和攀纏的功能;對多年生的攀緣植物要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刪老弱的藤蔓。
(6)修剪時,切口都必須靠節,剪口應在剪口芽的反側呈45度傾斜;剪口要平整,應涂抹園林用的防腐劑。對過于粗壯的大枝應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扯裂,操作時必須保證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形為主,可稍重剪;生長期修剪以調整樹勢為主,宜輕剪。有傷流的樹種應在夏、秋兩季修剪。
5、防風防臺
(1)高大喬木在暴風雨來臨前夕,應以'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對樹木存在根淺、迎風、樹冠龐大、枝葉過密以及立地條件差等實際情況分別采取立支柱、綁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樁等六項綜合措施。預防工作應在六月下旬以前做好。
a、立支柱:在風暴來臨前夕,應逐株檢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支柱及其扎縛情況應及時改正。
b、綁扎是一項臨時措施,宜采用8號鉛絲或繩索綁扎樹枝,綁扎點應襯墊橡皮,不得損傷樹枝;另一端必須固定;也可多株樹串聯起來再行固定。
c、加土:坑槽內的土壤,出現低洼和積水現象時,必須在風暴來臨前加土,使根頸周圍的土保持饅頭狀。
d、扶正:一般在樹木休眠期進行;但對樹身已嚴重傾斜的樹株,應在風暴侵襲前立支柱,綁扎鉛絲等工作,待風暴過后做好扶正工作。
e、疏枝:根據樹木立地條件,生長情況,尤其是和架空線有碰撞可能的枝條以及過密的樹枝,應采用不同程度的疏枝和短截。
f、打地樁:是一項應急措施。主要針對迎風口等樹干基部橫置樹樁,利用人行道邊的側石,將樹樁截成樹干和側石等距離的長度,使樹樁一端頂住樹干基部,一頭頂在側石上。
(2)搶救工作
a、風暴來臨時,應將已倒伏而影響交通的樹木順勢拉到人行道上,并及時修剪樹冠部分枝條。
b、風暴后,應分輕重緩急進行搶救,首先搶救對主干道上妨礙交通的和行將倒伏的植株;對于就地搶救難以成活的'樹木,應將樹冠強截后移送苗圃栽種養護。
c、風暴過后應及時拆除有礙交通、觀瞻的加固物。
(3)凡易受凍害的樹木,冬季應采取根際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
(4)枝葉積雪時應及時清除;有倒伏危險的樹木應樹立支柱支撐保護。
6、補植樹木
(1)樹木缺株應盡早補植。
a、落葉樹:應在春季土壤解凍以后,發芽以前補植或在秋季落葉以后土壤冰凍以前補植。
b、針葉樹、常綠闊葉樹:應在春季土壤解凍以后,發芽以前補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長后,降霜以前補植。
(2)補植的樹木,應選用原來樹種,規格也應相近似;若改變樹種或規格則須與原來的景觀相協調。補植行道樹種必須與同路段樹種一致。
7、挖除枯樹
(1)對枯死的樹木應及時挖除,并填平土坑。
(2)對生長不良而難以復壯的樹木,也應挖除,換上生長良好的植株。
8、地被植物養護規范
(1)天氣干旱,土壤干燥時要適時、適量進行澆水。早春發芽前要普遍進行施肥,采取薄肥勤施的方法。
(2)發現枯死植物應及時挖除和補植;枯葉殘花要隨時整理清除。
(3)木本地被植物萌發能力強者,應在冬季休眠時進行修剪。應使植株在生長期間,始終保持在高度不超過60cm的低矮狀態。
(4)球根、宿根類地被植物,經3-4年生長后,根部擁擠以至影響其正常發育時,應按不同類型的生理習性進行分析,更新移植。
9、草坪養護規范
(1)草坪中雜草應及時挑除,大型野草更應隨時挑除;雜草過多又無法凈化時,應淘汰重鋪。凡低洼常年積水處,要填土整平或淺溝
排水。空禿地段應及時補植。
(2)草坪在生長季節,應適時進行中耕、加土、鎮壓,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氣性。應適時進行剪草,草的高度控制在4-6cm。路邊和樹根邊的草要修剪整齊;剪草前必須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礫、樹枝等雜物。剪草要平整,邊角無遺漏;草屑應及時除凈。
(3)草坪邊上的樹壇、花壇邊緣,應進行切草邊,保持線條清晰。
(4)草坪發芽以前要進行一次施肥;生長季節可按具體情況追施化肥;土壤干燥時,應及時澆水。
(5)草坪萌發期,土壤過濕或板結澆水后應暫停開放。
10、花壇養護規范
(1)花壇換花除了間種以外,栽移前必須要深耕細耙,除盡土中石塊、草屑、殘莖和落葉等雜物并施足基肥。
(2)花壇的防護設施應經常保持清潔完好。
(3)夏季花苗的移栽應在早晨、傍晚或陰天進行。移栽后,應隨即澆透水。移栽后的4-5天內應再進行澆水。澆水時應防止土壤沖到莖、葉上。以后的澆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4)在花卉生長盛期,要及時中耕除草,追施肥料,施肥后應立即噴灑清水。
(5)枯萎的花蒂和黃葉要及時剪除,以保持花壇清潔,缺株要及時補栽;凡需摘心的品種,應及時進行。
11、防止污染
(1)廢氣、廢液、廢渣對園林植物的污染,應遵照中央和本市環境保護的有關法規和條例治理。
(2)綠地內的排污管網和排水管網應保證暢通、有效。
(3)使用化肥、藥劑應合理,不得污染環境。
(4)嚴禁在樹木根際附近堆放廢液、廢渣和傾倒污染物。
(5)各類綠地,嚴禁施用人糞尿。
12、病蟲害防治
(1)維護生態平衡、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防治方針。充分利用園林間植被的多樣化來保護和增殖天敵,抑制病蟲為害。
(2)引進和輸出種苗,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植物檢疫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3)應做好園林植物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工作,制訂長期和短期的防治計劃。
(4)加強綠地中園林植物病蟲害的防治工作。局部發生嚴重病蟲地區必須即時治理。
(5)嚴禁使用劇毒化學藥劑和有機氯、有機化學農藥。化學農藥應按有關安全操作規定執行。
(二)綠地養護管理標準
1、綠地養護管理的景觀標準
廠區綠地
規定一級廠區綠地
群落結構群落合理完整,層次豐富黃土不裸露,樹木種間株間生長空間與層次處理得當,整體觀賞效果好。
樹木生長樹形完美,枝葉茂盛,季相明顯。針葉樹應保持明顯的頂端優勢。花灌木按時開花結果,整形樹必須按觀賞要求養護成一定形態,地被植物應為四季常綠觀花或觀葉品種。
草坪鋪植草種純,生長茂盛,無空禿。
雜草控制無大型野草、無纏繞性、攀援性雜草。基本無雜草。
【綠化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綠化管理制度11-18
【精選】綠化管理制度11-27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1-17
綠化管理制度【精品】11-28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優】11-18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5篇[經典]11-18
[合集]綠化管理制度15篇11-18
綠化管理制度15篇(精華)11-27
綠化管理制度【大全15篇】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