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環保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環保管理制度1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要求及內容。其目的是為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掌握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事故隱患的技能,確保企業生產活動有序進行。
本制度適用于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教育的領導工作。
2.2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實施及宣傳工作,并對各部門安全、環保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2.3設備安全課負責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4管理部負責新進廠員工的安全、環保教育組織工作。
3術語和定義
3.1三級安全、環保教育
指對新進廠公司員工及工傷傷愈后重新上崗員工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4管理內容
4.1中層干部教育
4.1.1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術,有關行業的專業管理知識;
c)本職安全生產負責制,主要是在“三同時”、“五同時”中實現安全、環保的技術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
d)安全、環保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e)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經濟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組長教育
4.2.1班組長教育由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進行,采取授課或答卷的形式。
設備安全課、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
4.2.2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和規范;
b)安全、環保的技術常識;
c)崗位危險源、危害因素、環境因素控制要點等;
d)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
e)本崗位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線路;
f)相關事故案例等。
4.2.3班組長教育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2.4目標值為100%。
4.3新進廠員工安全、環保三級教育
4.3.1對新進廠的員工(含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都要進行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員工入廠后到生產科領取《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員、各部門、班組分別負責進行相應內容的安全、環保教育,經考核合格,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簽字認可后,并將《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員存檔,方可辦理上崗手續,辦理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手續。未經安全、環保三級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4.3.2安全、環保三級教育的內容:
a)公司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基本知識;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公司安全、環保工作的一般狀況;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發生事故后應如何自救、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有關事故案例等。
b)部門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環保工作狀況;本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生產規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緊急情況下的處置和疏散;有關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班組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危害因素的種類、工作地點的環境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路線;事故案例等。
4.3.3新員工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3.4目標值為100%。
4.4變換工種和“四新”教育
4.4.1員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包括調整工作崗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JHAJ008),我公司負責組織變換工種教育,并報安技員備案。一般工種變為特殊工種,則由生產科組織,并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可上崗,享受相應的勞保待遇。轉為從事有害工種作業人員,具體按Q/PG G19G.014-20xx《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4.2變換工種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b)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c)新崗位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該崗位發生的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4.4.3采用“四新”作業時,由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教育,以答卷或實際操作的形式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實際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a)“四新”的基礎知識;
b)“四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業人員避免事故的發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e)采用“四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f)安全、環保的有關要求。
4.4.5目標值為100%。
4.5復工教育
4.5.1員工因病假、事假、產假等離開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組織對其進行分廠(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工傷傷愈重新上崗,需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同“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并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標值為100%。
4.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訓教育
4.6.1安技員負責配合集團設備安全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考核發證。
4.6.2目標值為100%。
4.7全員教育
4.7.1集團公司采用電化教育或統一答卷等方式進行,教育周期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答卷,并統計建檔,將教育效果評價結果報安技員。
4.7.3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新政策、新知識、新技術;
b)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
c)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標值為80%。
4.8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教育
4.8.1除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業培訓外,由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公司內部培訓。
4.8.2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以及技術、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識,有關行業管理的經驗;
c)傷亡事故、職業病、污染事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d)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e)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
f)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g)本企業職業危害作業點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據其理化特性應采取的防護技術、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
4.8.4目標值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員工三級教育由管理部會同安技員進行,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憑此卡領取個人勞保用品,該卡片由安技員存檔。
4.9.2安技員、管理部、公司工會應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環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簡報、黑板報、播放錄像等,不斷提高員工的認識。
4.9.3安技員、綜合科應配合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定期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做到特種工作人員持證100%,未經考核培訓人員,不準從事特種工作。
4.9.4在采用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時,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負責及時對有關員工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崗位教育。
4.9.5安技員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環保培訓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9.6安技員負責建立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檔案,新員工三級教育檔案要長期保存,其他教育檔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關文件
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
6記錄(表格)
JHAJ006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通知單
JHAJ007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
JHAJ009復工安全教育卡
環保管理制度2
本實驗室為切實履行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實驗室排污管理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相關教學人員和學生的環保教育和培訓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實驗室排污管理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將實驗室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
完善管理體制。實行校長及教務處負責管理制度。
實驗室應定期登記和匯總本實驗室各類試劑采購的種類和數量,存檔、備查并報學校和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驗室教學活動中產生和排放的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物,應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把廢氣、廢液、廢渣和廢棄化學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實驗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蝕性的物品的暫存、交換、運送和處置,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接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器皿、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為他用或廢棄。禁止將廢棄藥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轉移給不具備污染治理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禁止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
實驗室應采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試劑,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試劑;采用試劑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實驗方法和設備;應盡可能減少危險化學物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須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并分類收集和處理,以降低其危險性。
對實驗室排放的污染物應建立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制,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并配備應急設備,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環保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從源頭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節能減排為出發點,以經濟、環保雙贏為核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準繩,以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原則,確保全面完成污染物排放指標,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三條 工作目標
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目標,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工作,做到建設一項、治理一項、驗收一項、運行一項;實現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使用清潔能源,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杜絕環保事故發生.
第二章 環境保護管理組織
第四條 建立由公司總經理及相關技術人員組成的環境保護管理小組,并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管理小組:
組 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主管環保副總經理
組 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環境保護管理小組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
第三章 環境保護責任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為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環境保護全面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小組人員對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明確環境保護責任人。
第四章 環境保護職責
第六條 公司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開環境保護專題會議,保證環保政策的及時更新和環保資金的專項使用。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檔案系統,將環境保護有關文件務必完備存檔,原件不得外借。
第七條 公司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的污染防治工作.公司領導、員工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提高職工環境保護意識和環保技術水平,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施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第八條 公司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加強環保設施、設備管理,定期進行養護、維修。企業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作運行等規章制度。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九條 公司生產廠區和廠界應以凈化和綠化為主,兼顧美化,盡量采用對空氣有凈化作用的樹種,保證綠化面積。
第十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等工作。
第十一條 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五章 水處理和排放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廢水能達標處理,防止發生污染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十三條 職責
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生活廢水處理的日常檢查工作;包含車間(發電)、化驗室廢水的處理和貯存設施的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公司環保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管理規定
1、生產技術部制定公司的廢水利用計劃實施,節約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力爭實現污水零排放。
2、產生廢水的車間、部門,生產生活區,要嚴格控制廢水的產生量,嚴禁超標外排.第六章 大氣污染物排放、粉塵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目的
對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進行有效控制,以減少對空氣的環境影響。依據《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xx)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十六條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廢物。
第十七條 職責
生產技術部負責本公司落實國家環保部門對生產企業產生廢氣排放標準要求,并對公司各部門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與接受環保部門定期對各類大氣監測點進行監測;負責對本部門產生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進行控制管理。
第十八條 工作程序
1、本公司主要廢氣排放源為窯爐、預分解爐、沸騰爐、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標準要求。
2、對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因素實施監督,確保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
3、制定《環保監測計劃》,內容應包括大氣監測點、檢測項目及監測頻率,報企業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當環境目標、指標、排放標準及其他外部環境要求或重要因素發生變化時,應根據需要對監測點、檢測項目及監測頻率進行調整。
4、根據《環境監測計劃》委托有資質的環保監測部門進行檢測,并保存監測記錄。
5、產生大氣污染物的重點崗位,操作工應經相應技能、環境培訓,并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6、車間按《設備管理制度》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對設備產生的跑、冒、滴、漏等隱患進行有效治理,檢、維修要依據《設備管理制度》對各車間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7、設備檢、維修按檢維修計劃組織實施,確保各車間設備(包括環保設施,電袋收塵器)的穩定運行以減少廢氣的產生。
8、正常情況下,操作人員按作業指導書進行操作和巡檢,保證上述廢氣達標排放. 9、工藝參數或系統運行出現波動時,操作人員按作業指導書進行調整。
10、當出現斷水、斷電、斷氣、火災、粉塵大量泄漏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應按《應急預案》中事故處理步驟進行處理,并及時通知車間負責人、中控室,必要時通知消防隊、急救中心。綜合部負責事故處理的協調、指揮,生產技術部在規定時間內書面形式向四平市環境監查部門匯報。
11、按內控標準要求,控制原材料質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入廠,顆粒粉塵物料進廠需采用專業粉塵灌裝車輛,密閉管道輸送入庫、出庫等。露天存放顆粒粉塵物料需及時加蓋苫布,防止粉塵二次排放,污染環境。
12、各部門搞好分管區域地面的綠化清潔管理工作,以減少沙塵的產生,凈化空氣、美化公司環境。
13、當上述控制過程中出現不符合時按《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第七章 噪聲控制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目的
為了對于產生噪聲有關活動進行有效的控制,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第九條 適用范圍
與廠區生產有關活動產生的噪聲。依據《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xx),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十條 職責
1、生產技術部負責新項目的“三同時"工作;組織制定噪聲治理措施;監督檢查各部門噪聲治理措施的執行情況。
2、 各部門負責對口管理相關方的噪聲因素控制工作。
第二十一條 工作程序
1、公司主要噪聲源是空氣壓縮機、球磨機、輥壓機、破碎機等,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
2、生產技術部在設備選型時,應考慮先用低噪聲的設備及降低噪聲污染的措施,以減少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3、公司建設項目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由生產技術部申報上級環保部門進行“三同時”驗收。
4、建設項目在不同施工階段作業場地邊界線的噪聲限值按《建筑施工廠界噪聲標準》(GB12523-90)執行。由生產技術部進行監督檢查。
5、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檢測計劃,明確噪聲監測頻次、方法等;將影響重大的噪聲源(超過85分貝)設置為環境監測點,列入《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6、按照檢測計劃對噪聲進行檢測(可外委托),并保存《噪聲監測報告》. 7、應加強設備管理工作,加強運轉設備的檢修、維護、保養、潤滑,防止設備帶病運轉,避免因產生零部件磨損或嚙合不好而造成的噪聲。
8、各車間對防噪減振消音器、減振裝置等要定期檢查、維修,確保其完好;防噪減振設施不得限制或擅自拆除;生產技術部負責監督檢查。
第八章 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目的
加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控制和消除職業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員工的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保護環境,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三條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和廢棄處置。
第二十四條 通則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和標準.對不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2、 企業在進行危險物品的運輸時必須嚴格執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有關規定。
3、 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并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等數據(閃點、熔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進廠.
4、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物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第二十五條 生產和使用
1、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2、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1)安全技術措施
①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逸)散,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②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2)個人防護措施。
① 配備專業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②按照國家對危化品管理標準制作懸掛安全提示標示牌,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③劇毒物品場所,實行雙人雙鎖,使用單獨存儲保險箱(柜),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3)對中毒人員的搶救,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①公司成立化學毒物急性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由總經理擔任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② 有腐蝕性的物料、原材料,化驗室用于試驗的化學試劑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配備足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
4、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介質竄入。
5、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6、存放輸送易燃固體(原煤)應防止裸露暴曬發生自燃;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7、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8、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二十六條 報廢處理
(一)生產技術部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回收、登記及儲存工作,監督管理工作。
1、危險化學物品用后的包裝箱(袋)、容器器皿等必須嚴加管理,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包裝容器必須在綜合部、保衛部門指派的專人監護下銷毀,不得私自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2、危險化學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3、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由所在部門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第二十七條 采購管理
1、采購危險物品需生產、制造或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生產許可證,無“兩證”及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缺少一樣不予采購。
2、采購危險物品包裝應符合國家制訂的《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規定,外觀質量要進行檢驗,發生變質等情況,不予采購.
3、對采購的危險物品要嚴格按道路運輸規定執行,發生問題應及時向當地公安、安監部門報案。
第九章 氨水使用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目的
加了加強對氨水的安全管理,為在發生氨水泄露事故時能及時地組織起統一的指揮系統,科學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九條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氨水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
第三十條 職責
1、由制造車間負責氨水的氨水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管理。
2、生產技術部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十一條 安全和使用
1、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崗位操作規程,了解掌握氨水使用要求,規范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氨水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沖氨管道上的接頭,閥門、儀表不能與油脂接觸;
4、運行中的設備嚴禁擦洗、敲擊、沖撞、擠傷和發生火花,以防觸電;禁止用水沖洗電氣設備,保持周圍干燥清潔;
5、開壓力閥時,切勿面對閥門,應站在閥門一側,以防人身事故;
沖氨作業,必須穿戴好防護服、眼鏡、口罩、手套、膠鞋;
6、開機前仔細檢查設備以及所有閥門無誤,絕緣性能良好方可啟動;
7、嚴禁各種泵的空轉運行;
8、嚴禁氨氣由壓力設備及管道內急劇放出,以防止流體急速流動而產生靜電,發生爆炸;
9、氨水罐在充裝前必須保證正壓,防止內存空氣;
10、氨水罐充裝中和充裝后壓力不超過1Mpa;
11、氨水罐充裝量不得超過安全警戒線;
12、對氨水系統進行每小時巡檢一次,做好檢查記錄.
第十章 放射性元素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目的
為了對于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進行有效的控制,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第三十三條 適用范圍
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使用(以下簡稱為伴有輻射)的監督管理,保護環境,保障介入者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三十四條 職責
1、生產技術部負責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使用(以下簡稱為伴有輻射)的監督管理。
2、保管辦理放射性同位素應用相關手續及備案,防范放射源被盜流失。
第三十五條 工作程序
2521、生產技術負責Cf中子源的使用維護需委托專業部門進行。
2、水泥生產過程控制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產生的廢渣及副產品的使用,必須符合《建筑材料用工業廢渣放射性物質限制標準(GB6763—86)》,超過標準的,不得批準用作建筑材料.
3、按國家環保標準組織采購,控制原材料驗收程序,無《工業廢渣放射性物質檢驗合格報告》原材料不得采購.
第十一章 罰 則
第三十六條 未按本制度執行或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企業有權對相關責任人予以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經企業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企業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環保管理制度4
第一節 交接班制度
1.1 運行值班人員應按上級部門擬定的運行人員值班輪流順序進行輪換值班。
1.2 交班者在交班前把設備運行情況及本班內設備系統發生的一切變化與操作過程做好詳細紀錄。
1.3 交班者在交班前做好本崗位范圍內的設備和地面衛生工作,使接班者滿意。
1.4 交班者在交班把崗位點檢工具、儀表整理齊全放在指定地點。
1.7 交接班采用口頭、記錄兩種形式,交班者有義務回答接班者提出的關于本班設備運行狀況、運行方式變更、生產指令傳達向接班者交待本班由于交待不清或有意隱瞞發生問題時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發現的問題由接班人自己負責。
1.4 接班者發現和提出的調整控制類指標若有不合格項,交班者應繼續工作至指標合格后才可進行交接班。交班班組全體人員完成交接班后才視為班組交接班完畢,班組交接班工作未完成前交班班長和值班長不能離開現場。
1.5 接班者到現場后先換好工作服,聽取交班值班員對生產運行情況的.口頭介紹及看閱交接班記錄,并對所管轄的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現異常向交班者提出并在班前會上向本班班長匯報,并聽從班長安排和布置工作任務,最后與對應崗位值班人員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正式接班,由開始檢查設備到正式接班的時間為20分鐘。
1.6 接班者因某種原因未到現場時,交班者應向本班班長匯報,并在接班者來到,交待清楚后才能退出現場。
1.8 在交接班前后20分鐘內盡量不進行較大操作或重要操作。
1.9 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交班者負責處理,接班者協助處理。
1.10 不到交接班時間,接班者不得觸動設備。
1.11 交班者發現接班者精神狀態不佳時應向班長匯報。
1.12 在重要操作未完成或未告一段落時,不進行交接班。
1.13 參加當日值班工作的全體人員均應參加交接班會議。
1.14 接班者白班7:50以前、四點班15:50以前、零點班23:50以前必須到現場。
第二節 巡回檢查定位監盤制度
2.1 運行人員在值班時間內必須集中全部精力,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不許看書看報,不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2 值班人員未經班長批準不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3 值班人員在工作時間內至少30分鐘對所屬重點設備檢查一次,每一小時在設備巡回檢查單上簽字一次。
2.4 值班人員接班后,根據設備運行情況和設備缺陷、天氣情況燈做出切實可行的事故預想,班長應抽查其內容。
2.5 專責有事離崗前,必須通知班長,等替班人員到來之后,方可離開本崗。2.6 交班前、接班后應對設備進行兩次全面徹底檢查。
2.7 水塔值班員保證對水塔水篦子驚醒檢查,白天將水篦子清掃干凈,水位差不許超過200mm,大風天氣水塔值班員應加強檢查。
2.8 司機、熱網、給水專責應輪換監盤,表盤不得離人。
第三節 操作監護制度
3.1 除屬正常調整性操作及事故處理以外的其他重要操作必須填寫操作票或操作卡片,并在班長監護下由專責進行操作。
3.2 操作票由專責填寫,乙種操作票由班長審批,甲種操作票由班長審核、值長審批。
3.3 操作票的填寫人、審核人、批準人必須簽名。
3.4 操作票使用范圍
3.4.1 甲種操作票范圍
3.4.1.1 主蒸汽母管停止或恢復。
3.4.1.2 給水母管停止或恢復。
3.4.1.3 抽器母管或抽器聯絡母管停止或恢復。
3.4.1.4 高壓機新、舊補水母管停止或恢復。
3.4.1.5 高脫排汽回收母管停止或恢復。
3.4.1.6 #7機循環水供熱運行期間凝汽器半面運行或切換。
3.4.1.7 供熱期間停止或切換蒸發站汽源。
3.4.2 乙種操作票范圍:
3.4.2.1 油冷器串、并聯切換運行。
3.4.2.2 油冷器停止或啟動。
3.4.2.3 脫氧器停止或啟動。
3.4.2.4 低壓加熱器停止或啟動。
3.4.2.5 工業水母管停止或啟動。
3.4.2.6 凈油裝置的停止或啟動。
3.4.2.7 熱網高峰加熱器啟動或停止
3.4.2.8 脫氧器汽、水平衡母管停止或恢復。
3.4.2.9 脫氧器下水母管停止或恢復。
環保管理制度5
化工生產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強,高溫、高壓操作,生產工藝復雜等特點,稍有不慎很容易發生火災、爆炸、環境污染事故,造成較大的有形損失(經濟、財物)和無形損失(名譽影響)。因此,搞好企業的安全生產,不僅關系到企業的正常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還關系到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一、外部環境
主動與安監局、環保局等政府部門聯系、溝通,在完成政府相關部門日常任務同時,注重建立與政府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良好的工作(個人)關系,及時了解政府部門出臺的最新規范、規定、要求,領會其內涵,為公司新項目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內部管理
1、建立安全環保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機構
成立以公司主要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的安全生產、環保領導小組,研究、協調、指導公司重大的安全生產、環保問題,組織重要安全生產、環保活動,對公司的安全生產、環保工作實施監督。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安全生產、環保工作,解決安全生產、環保問題。
建立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環保管理網絡。成立以車間負責人、班組長為兼職安全環保管理員的安全管理體系。
班組長是公司管理體系中的兵頭將尾,公司安全生產、環保管理等工作,具體要靠班組長去落實、完成,因此,抓好班組長建設,提高班組長素質是工作重點。
2、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完善公司現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責任制中加入安全環保職責要求,做到“一崗一責”。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相關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公司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以制度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做到以法治廠,以制度管人,使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教育培訓
對公司新進員工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對公司內轉崗、脫離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進行車間、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對所有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方可入廠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制度(包括工藝紀律、現場管理、行為規范等);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術;操作規程;工藝安全信息(包括化學品危險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學特性毒性;應急處置等)方面內容的教育培訓。
4、隱患排查
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公司至少每月檢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門至少每周一次,車間班組日常檢查,班組交接班時,應有安全環保方面的內容。安全管理人員經常進行巡檢。
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綜合性檢查,主要查工藝紀律、設備安全、現場管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
專業檢查,主要查特種設備、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設施、防火防爆等。
季節性檢查,根據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檢查。
日常檢查,分車間班組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主要查工藝、設備安全、現場管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
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檢查。
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進行閉環管理,即:發現隱患和問題下發整改通知(落實整改部門、責任人、整改時間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復整改完成情況復查存檔。
5、設備檢維修、施工作業安全
對檢修、施工等工作實行安全作業管理,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包括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等,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環保管理
工藝管理:根據產品物料平衡,對每班生產產品物料消耗進行統計、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減少物料消耗,不僅降低生產成本,還能從源頭上減少“三廢”的產生。
設備管理:加強對生產設備、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生產設備的運轉率、設備完好率和環保設施處理效果,杜絕跑、冒、滴、漏。
技術管理:做好環保監測,建立環保監測臺帳,積累環保設施運行數據,定期進行分析,及時調整環保設施運行參數,為環保設施技術改造提供依據。
對現有環保設施進行技術改造,如在產生廢氣的設備上方設置負壓吸風罩;在易揮發物料儲罐如二硫化碳儲罐設置呼吸閥等,減少氣體的無組織排放。
7、建立企業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業安全管理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通過安全文化建設過程,引導全體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實現安全管理科學化,促進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
環保管理制度6
為有效控制普陀區朱家尖車客渡碼頭工程施工階段的環境影響,全過程監控建設中的環境問題,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施工監理環保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文件審核、審批制度
工程開工前,由負責工程環境保護監理工作的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環境保護內容和施工場地、施工營地、取棄土場等的設置方案,以及專項環境保護措施方案(如重要污染源防護處理、環境保護措施等)等,提出審核意見。對于工程施工中的設計變更,監理工程師應對設計變更帶來的環境問題做出判斷,并建議業主考慮由于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環境影響變化及環境保護措施的調整問題,發生重大變更時應提醒業主進行環評和水保相關報告(方案)的修編和報批。
二、工作記錄制度
施工環境保護監理記錄是信息匯總的重要渠道,是監理工程師做出決定的重要基礎資料,其內容主要有:
(1)會議記錄。如第一次工地會議,工地會議(監理例會)、工地協調及其它非例會會議記錄等相關的環保內容,專門的環保工地會議。
(2)監理日記。應記錄巡視檢查中的相關環保情況,作出的重大決定,對承包人的環境保護指示,發生的'污染糾紛及解決的可能辦法,與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相關的環境問題。
(3)環境監理月報。根據工程的進展情況,對環保狀況及存在問題每月以報告書的形式向業主報告并備案。
(4)氣象及災害記錄。關鍵記錄不同氣象條件和災害氣象下的工程環境問題。
(5)質量記錄。如采樣、監測、檢驗結果分析與評價記錄。
(6)承包人的有關環境保護報告或請示,正式例行報告、報表、各種正式函件、口頭承諾等。
(7)交、竣工文件。包括施工過程中的分項、分部工程的交工驗收環保記錄和竣工驗收環保記錄兩部分,應詳細記錄環保檢查、質量監測、影響評定及驗收資料各方面內容。
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理工程師,每天應根據現場監理的工作記錄,匯總主要環境問題及產生原因、環境問題的責任單位及監理工程師處理意見,以及相關的環境監測分析資料,形成專業環境監理日記。
三、報告制度
環境保護監理報告是工程建設中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環境保護監理報告納入工程監理報告體系,可根據需要單獨編制,在相關總結報告中包括環境保護監理的內容。
四、會議制度
環境保護監理會議納入工程監理會議中召開。如第一次工地會議,工地會議(監理例會)、工地協調及其它非例會會議,必要時召開專門的環保工作會議。在會議期間,承包人對近一段時間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回顧性總結,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理工程師對近一段時間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全面評議,肯定工作中的成績,提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要求。每次會議都應形成會議紀要。
五、函件來往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環境問題,應以環境保護監理通知單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采取的糾正或處理措施。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某些方面的規定或要求,必須通過書面形式通知。情況緊急需口頭通知時,隨后必須以書面函件形式予以確認。同樣,承包人對環境問題處理結果的答復以及其它方面的問題,也應致函監理工程師。
六、人員培訓制度
對監理工程師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
環保管理制度7
為了促進企業的環保工作,提高環保管理水平,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環保管理制度至關重要。本文將為大家提供一份環保管理制度范本,供企業參考使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環保管理,改善環境空氣、水質和土壤的質量,遵循“生態優先、防治結合、污染控制、資源綜合利用”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
第三條 本企業要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追求卓越”的方針,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建設。
第四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制定環境保護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工作,定期召開環境保護會議,報告企業環境保護工作情況以及重要事項的處理情況。
第二章 環境保護機構
第五條 本企業應當設立環境保護機構,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實施。環境保護機構應當具有下列職責:
(一)負責環境保護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制訂環境保護規劃和措施;
(二)負責監測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情況,記錄和分析環境數據,定期發布環境數據的監測報告;
(三)負責污染物的減排工作,組織實施各項減排措施,提高污染物的減排效率;
(四)負責環境事故的應急處置和后續處理,制定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五)負責環境教育和宣傳工作。
第六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的組成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
第三章 環保監管
第七條 本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規和標準,切實保護和改善環境。
第八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和實施“三同時”措施,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環境污染物的排放。
第九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治理,確保環境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十條 本企業應當配備專門的環保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定期檢查和監測環境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保證環境的質量。
第十一條 本企業應當及時報告環境事件、事故和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接受監管機構的檢查和評估。
第四章 環保宣傳和教育
第十二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進行環境宣傳和教育,提高員工和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和知識。
第十三條 本企業應當制作環保宣傳資料,保證員工和公眾能夠及時了解企業的環保工作和成果。
第十四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環保培訓體系,定期組織環保培訓和學習活動,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本企業應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為環境保護工作做出積極的貢獻。
第五章 環保獎懲制度
第十六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環保獎懲制度,對環保工作成績優異的員工和部門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 對環保工作不達標、污染物排放超標和環境違法行為的部門和員工,應當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給予相應的懲罰和處罰。
第六章 環保成本控制
第十八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環保成本控制制度,保證環保投資的經濟效益和合理性。
第十九條 本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加強資源綜合利用,降低環保造成的成本負擔。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審查本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對其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總結:
環保管理制度范本是企業進行環保工作的重要依據,能夠規范和統一環保工作的流程和標準,實現企業的環保目標和要求。每個企業都應當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制定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積極參與環保事業,為保護和改善環境做出貢獻。
環保管理制度8
1. 衛生技術措施要符合國家法規及產業政策。
(1) 改革工藝:用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機械拖拉操作代替人工操作。
(2) 排風排毒:有塵毒的場所,應有通風裝置,排除塵毒,對高溫輻射的場所,做好隔熱、通風降溫。
(3) 合理布局:有毒作業與沒毒作業分開,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離設施和防范措施。
(4) 設備完好:要防止發生跑、冒、滴、漏污染作業場所。
2. 要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單位要按國家標準為員工配備各類防護、保護用品,員工在作業場所按要求佩帶,防止毒物通過呼吸、皮膚侵入人體。
3. 對接觸塵毒、高溫、輻射、噪聲等危害作業的員工,每年進行體檢,發現職業病者立即調離有害作業崗位,及早治療。
4. 對有塵毒等危害作業場所,按國家規定,定期職業衛生檢測,如達不到國家標準,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檢修,達不到標準,不得進行生產。
5. 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在有害物質大量泄漏時,應采取自我防護和搶救措施。
編制接觸塵毒員工健康檔案臺帳,加強監控,防止職業危害發生。
環保管理制度9
變更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一、變更公司名稱、注冊住所、法定代表人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1、申請表;
2、重新修訂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3、股東大會決議;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5、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
6、如果涉及法人代表變更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二、變更經營主體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報告;
2、股東大會決議和股權轉讓協議;
3、重新修訂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5、變更后新的'企業法人股東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個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6、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三、變更注冊資本金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1、申請表;
2、股東大會決議;
3、公司最近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能證明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有關情況)或驗資報告;
4、重新修訂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6、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四、變更業務覆蓋范圍或服務項目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1、申請表;
2、業務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技術方案,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技術方案、服務項目、業務覆蓋范圍、市場調研與分析、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投資分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
3、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5、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6、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7、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
8、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續展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1、申請表:
2、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的經營情況總結報告;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
環保管理制度10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與職責、管理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制定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建設項目環境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3術語和定義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安全評價:是指采用科學的方法,辨識和分析系統存在的危險性,并根據其形成事故的風險大小,采取相應大安全措施,以達到安全的過程。
4總則
建設項目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價,保證防治環境污染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堅持以新代老,治理老污染,推廣清潔生產,滿足污染總量控制要求。
5組織機構與職責
5.1組織機構
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工作在公司總工程師、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由技環處歸口管理,采取分工負責、協同工作的體制。
5.2相關部門職責
計劃發展部:負責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中,公司部門之間及公司與設計單位之間的協調。
技環處:組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價、配套建設的環保安
全工程技術方案的編制評審、參與環保安全工程招投標和調研工作。參與組織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基建技改處:組織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招投標和調研工作、施工管理、公司內部驗收,參與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設備處:參與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技術方案的評審、招投標、調研、公司內部驗收、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工藝處:對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規劃平面位置,并為環保安全專業設計提供相關工藝參數,參與工程技術方案的評審、招投標。
冶金處、質量處:為環保安全專業設計提供相關工藝參數,參與工程技術方案的評審、招投標。
使用單位:參與配套建設的環保工程技術方案的評審、招投標、調研、公司內部驗收、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檔案館:負責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檔案資料的歸口管理。
6管理規定
6.1建設前期階段
6.1.1項目建議書獲批,可研報告編制階段,計劃發展部根據公司總體要求,通知技環處分別啟動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預評價工作。
6.1.2技環處根據建設項目分類和規模請示國家環保總局或省環保局或市環保局,明確做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或登記表后,委托有評價資質的單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預評價工作。
6.1.3計劃發展部協調設計單位在建設項目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中,落實公司環保安全建設要求以及環評報告和安全預評價報告中的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
6.1.4建設過程中發生建設內容變更時,計劃發展部通知并會同技環處向批復該項目環評報告和安全預評價報告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說明或提交書面調整報告。
6.1.5工藝處在組織技術部門進行工藝規劃、生產線布局和設備選型中應保證滿足環保安全要求。
6.1.6對于產生污染和安全危害的工藝和設備設施,由計劃發展部組織使用單位、技術主管部門與技環處共同商討,提出可行對策,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2實施階段
6.2.1技環處負責提出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技術要求,在副總師的領導下組織計劃發展部、基建處、設備處、工藝處、冶金處、環境保護設施使用單位和外請專家進行技術方案編制評審,向公司主管領導提交評審結論,組織簽訂技術協議。
6.2.2基建處按照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組織配套建設的安全環保工程招投標工作。
6.2.3基建處負責簽訂工程合同,對施工過程實施監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設符合技術協議、工程合同規定要求。
6.2.4工藝處負責組織技術部門在引進國外進口設備及技術時,符合我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要求,同時引進與主體設備配套的污染防治和安全設施。
6.3竣工驗收階段
6.3.1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基建處保證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6.3.2環境保護設施使用單位,從試運行開始安排專人負責設施的操作與運行。
6.3.3環境保護設施試運行期滿達到技術協議和工程合同要求后,基建處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公司內部驗收,驗收需要基建處組織提供技術協議、環境監測報告、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設備文件,竣工圖等資料。
6.3.4公司內部驗收合格后,技環處委托有評價資質的單位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驗收評價,并將《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報告》報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3.5勞動安全衛生驗收階段,基建處提供項目相關技術協議、竣工圖、安裝檢測報告、特種設備驗收報告、消防驗收報告,公司內部項目總體驗收報告等資料。計劃發展部提供項目試運行情況說明。
6.3.6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據計劃發展部通知,技環處和基建處共同向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委托竣工驗收監測,辦理竣工驗收審批手續。檔案館進行文件資料的收集歸檔。
7其他要求
7.1計劃發展部負責將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內容納入整體技改管理考核之中,并將環境影響評價(包括評估)、安全評價、安全環保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驗收評價、監測、竣工驗收等費用列入計劃予以落實
7.2生產準備處負責組織實施的涉及環保安全設施建設或改造的技措項目
的管理按此規定執行,生產準備處的職責參照基建處執行。
8檢查與考核
《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規定》由相關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計劃發展部、技環處負責檢查與考核。
環保管理制度11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第三章 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四章 環保設施檢修與管理制度
第五章 環境檢測管理制度
第六章 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第七章 排污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制度
第八章 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
第九章 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第十章 環境保護管理組織結構圖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強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實施綜合治污,推進清潔生產,打造綠色安多,構建和諧企業”的環境保護方針,達到“環保設備正常運轉率達到98%,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100%,廠區噪音與污染物100%達標排放,余熱、廢水100%循環利用, 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每年降低4%,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為0”的環境管理目標,特制定本環保管理制度。
二、適應范圍及權限
1、本制度匯編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名詞術語
2.1環境保護: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對環境污染和破壞,以求保持和發展生態平衡,擴大有用資源的再生產,保障人類社會的發展。
2.2環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并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
2.3環境管理:是指在環境容量的允許下,以環境科學理論為基礎、運用技術的、經濟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對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理。
2.4環境監測:是指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2.5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3、本制度歸口管理單位是技術動力部,安全生產部配合。在生產廠長的領導下,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三、附則
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組起草并解釋。
2、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 環境保護責任制
1、目的
為明確公司各級人員的環境保護(簡稱環保)的職責,加強對環保的領導和管理,保障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及環境不受污染,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政策法規以及行業性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2、適用范圍
2.1本責任制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2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為主、誰負責。管生產,必必須抓環保”的原則,公司、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是公司、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即“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公司、部門、車間下屬人員貫徹執行本規定負責,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負其責。
2.3總經理為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總經理授權公司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管理環保工作。技術動力部是公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
3、各級部門環保責任
3.1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環保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和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
3.1.2根據國家環保部門排放標準,確定控制檢測點,布置檢測項目,匯集檢測數據,遇有超標情況及時調整。
3.1.3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項環保指令。監督環保管理制度的執行,發現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協商討論,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隨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3.1.4負責組織起草各項環保制度,并負責組織評審。
3.1.5負責對公司的環保設備、電器等申請技術改造。
3.1.6負責對污染治理的技術交流和技術情報工作。
3.1.7參加公司新建、擴建、技改項目的方案研究,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嚴把“三同時”關。歸口管理建設項目環保工作。
3.1.8負責公司環保工作的宣傳。
3.2技術部職責
3.2.1技術部為公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門,在污染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司環保工作。
3.2.2負責對環保治理設備的檢查,保證其正常運行。對三廢處理設施的運行參數負有控制責任。
3.2.3在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環保、減噪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定期維護保養。
3.2.4組織環保設備專項檢查,按時完成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計劃。
3.2.5協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3.2.6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
3.2.7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3.2.8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車間、崗位環保工作,確定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采取應急措施,以盡可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3.2.9負責編制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演練。
3.2.10負責對員工定期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定期監督考核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單位,運用多種形式,開展環保的宣傳教育工作。
3.2.11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健康、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逐步淘汰國家納入名錄的高污染、高耗能設備。
3.2.12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并參加污染源的監測工作,掌握污染物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及排放規律,建立污染源檔案,定期進行核對修正。
3.2.13負責定期、不定期檢查企業產生污染的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轉情況。依據環境保護制度提出獎勵或處罰意見。積極推廣采用環保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解決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難題,并做好有關資料搜集工作。
3.2.14負責定期、不定期自行監測企業廢水排污口、煙粉塵和廠界噪聲,掌握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并按時準確填報環保統計表。
3.3生產部環保職責
3.3.1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各項環保法規、制度和標準。根據公司環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屬各生產車間(含礦山)的實施細則,并負責落實。
3.3.2 生產部是公司生產環節環保的責任部門,也是公司落實環保工作的重要部門,對車間發生的環保事故負責。
3.3.3在保證生產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環保管理制度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根據污染情況及時做出處理,同時通知環保管理部門共同處理。
3.3.4負責處理公司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應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應急措施,對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應在發生事故后立即匯報生產廠長。
3.3.5貫徹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搞好生產調度工作,杜絕或減少非檢修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發生。
3.4項目部環保職責
3.4.1項目部應對公司項目上發生的各類污染事故負責,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并主動開展和配合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開展環保教育和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3.4.2參加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保證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
3.4.3制訂或審查建筑安裝施工的環保措施,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3.4.4保證環保工程分項項目的施工質量。
3.4.5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設計,使其符合環保和職業安全衛生要求。
3.4.5在簽訂基建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安全資質認定,并訂立施工環保協議,明確其環保職責。
3.4.6組織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環保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3.5行政部環保職責
3.5.1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規,執行公司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
3.5.2協助公司領導貫徹上級有關環保工作的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環保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會審并打印、下發。
3.5.3負責接待省、州、縣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3.5.4在采購辦公用品時應優先考慮符合環保要求的產品。
3.5.5負責制定辦公場所節約用水、用電、小車管理制度,配合環保應急預案并督促檢查實施。
3.5.6負責公司辦公區、生活區內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3.5.7負責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處理。
3.5.8負責定期對餐具進行檢測化驗。
3.6企業管理部環保職責
3.6.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把抓好環保工作作為對員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員工上崗、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中。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環保方面的要求。
3.6.2負責定期組織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環境意識和水平。
3.6.3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做好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3.6.4在公司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環保優先的思想。
3.6.5在對各部門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環保工作;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環保內容納入責任制內容,堅持環保否決權。
3.6.6加強基礎管理,提高企業員工素質。
3.6.7負責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班組思想工作制度,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3.7財務部環保職責
3.7.1審查勞動防護用品、環保設施、教育等經費預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7.2支持配合《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的執行,優先保證投入,審查各項環保獎勵基金的支出。監督和保證環保費用的正常開支。
3.7.3在編制檢查基本建設和工程計劃的同時,編制檢查環保配套措施計劃,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并報送有關部門。
3.7.4建立環保費用專戶,設立環保投資科目,按規定提取環保費用。
3.8保衛部環保職責
3.8.1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3.8.2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廠容廠貌管理工作。
3.8.3 負責環保應急預案的演練。在環保設施和場所發生應急情況的人員疏散保衛工作。
3.8.4負責對威脅、打擊環保管理人員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3.9質管部環保職責
3.9.1配合技術部對主要的'污染物排放進行數據及化學成分分析。
3.9.2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工作。
3.9.3負責制定化驗室環境監測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
3.9.4負責制定化驗室環境監測化學試劑、有毒、檢測儀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
3.9.5負責檢驗過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使用,及排放前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3.10供應部環保職責(含材料庫)
3.10.1負責各部門環境保護工程項目設備、材料的訂貨、供應工作,并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負責。
3.10.2負責環境監測儀器、藥品的及時采購和供應。
3.10.3負責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和處置工作。
3.10.4按檢修計劃及時供應環保治理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10.5加強對購入設備、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環保要求,確保生產產品是國家有關環境管理法律規定的環保產品。
3.10.6督促檢查供貨方產品運輸、裝卸必須采取環境保護措施,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3.11生產車間環保職責
3.11.1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將公司各項環保管理制度落實到實處。
3.11.2貫徹落實環保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
3.11.3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的排放,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標。
3.11.4加強設備操作與管理,完成公司職能部門下達的節能、降耗、減噪等控制檢修計劃。
3.11.5貫徹工藝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杜絕或減少非檢修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環境事件的發生。
3.11.6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工作。
3.11.7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搞好現場管理和責任區環境衛生工作。
3.11.8協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各級管理人員環保責任
4.1總經理環保職責
4.1.1公司總經理是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各項環保法規。負責組織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4.1.2總經理是公司環保事務最高執行者,有權調配全公司員工和環保物資。加強對環境保護活動的領導,決定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獎懲。
4.1.3批準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的實施、環保技術規程、環保措施、檢修和長遠規劃。
4.1.4按照環保法律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工作,設立環保機構,配備專、兼職環保人員。定期聽取環保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公司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4.1.5總經理負責或安排其他人員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調查工作。
4.1.6負責組織人員對產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廢處理設計和施工以及環保“三同時”驗收等工作。
4.1.7在發生緊急事故時,總經理是公司的總指揮,負責組成指揮部研究、制訂應急計劃,組織應急小分隊實施應對。
4.2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環保職責
4.2.1協同總經理做好日常各項環保工作。
4.2.2副總經理是環保事務的第二執行者,發生污染事故時,在總經理不在現場的情況下,代替總經理指揮工作,執行環保應急預案,減少污染。
4.2.3定期召開環保工作會議,分析解決生產中存在的環保問題。
4.3.2監督檢查部門對環境保護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污染環境的行為。
4.2.5組織制訂、修訂環保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編制環保技術措施檢修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4.2.6統籌安排協調生產、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關系,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組織管理人員學習有關文件和業務知識,檢查環保工作的落實情況,總結推廣環保工作先進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及個人,提出環保工作努力方向與目標。
4.2.7組織領導環境保護設施的試運轉、驗收等工作。
4.2.8負責劃分生產環保工作的管理范圍。
4.2.9負責審定監測儀器配備范圍及采購計劃,使環境監測工作逐步走向現代化、規范化。
4.3工會主席環保職責
4.3.1認真宣傳貫徹綠化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本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4.3.2把環保工作納入工會議事日程,定期研究水保和環保工作,并對水保和環保管理不足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4.3.3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知識競賽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環保方面的先進典型,獎勵先進。
4.3.4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4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環保職責
4.4.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環境保護環保管理辦法。
4.4.2負責組織“三廢”治理調研、試驗等技術工作,做好“三廢”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術交流和推廣應用工作。
4.4.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環境保護措施。
4.4.4對項目工程施工工藝、設備環保技術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4.4.5參加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5項目總經理(副總經理)環保職責
4.5.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
4.5.2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制定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保證必要的環境保護資金的投入。
4.5.3貫徹落實項目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環保會議,研究項目部環保工作,決定項目部環保工作重要事項,組織解決項目部環保重大問題;參加重大的環保會議及環境安全檢查等活動,督促、檢查項目部各部門抓好環境保護工作、及時消除環境事故隱患。
4.5.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項目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環保工作。
4.5.5及時、如實向當地環保部門和公司報告環境污染事故;落實“四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組織、參加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
4.6生產廠長環保職責
4.6.1生產廠長是生產系統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6.2負責在主管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環保工作。
4.6.3負責職權范圍內的環保檢查工作,落實環保整改項目的實施。
4.6.4負責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達標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管理指標。
4.6.5負責公司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在生產系統貫徹實施,落實環保管理考核。
4.6.6承擔生產環保設備的運行、維護、保養的管理責任。生產現場管理、區域衛生管理。
4.6.7負責對公司環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設計、建議,以改進公司內部各項環保工作的完善。
4.7生產副廠長(廠長助理)環保職責
4.7.1生產副廠長、廠長助理在生產廠長的領導下,按職責分工負責工作范圍內的環保工作。
4.7.2負責做好排污申報工作,并協調好與環保等相關部門的關系。
4.7.3負責對污水水質狀況化驗、監控。按要求定期檢測三廢排放,進行三廢污染評估分析等。
4.7.4對公司的各部門排污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4.7.5負責審定清潔生產工作計劃,將清潔生產納入公司日常管理,鞏固清潔生產成效,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
4.7.6負責公司“三廢”數據整理及數據跟蹤工作。定期檢測,發現問題與相關部門聯系并解決,不能解決的,上報公司領導做出相應措施。
4.7.7負責有關環境擾民問題的調查、調解工作。
4.7.8對公司下達的環保指標協助廠長抓具體落實工作。
4.7.9協助廠長抽查環保設備運行情況,對違反環保制度者進行處罰。
4.7.10協助廠長起草環保管理制度,對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修訂。
4.7.11負責各類環境統計報表,資料的填寫,匯總、上報。
4.8技術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8.1 技術部部長是技術部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8.2負責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在公司的推廣。
4.8.3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環境保護論證。
4.8.4負責環境保護項目技術改造的方案提交。
4.8.5負責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修檔案的管理。
4.8.6負責環保裝置巡檢工、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4.8.7協同企業管理部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
4.8.8安排技改項目時,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盡最大限度將污染物消除在生產過程中,減少或不產生新的污染。
4.8.9負責列入固定資產的環保設施的管理,安排“三廢”治理裝置非定型設備的制造和備品備件加工。
4.8.10在編制大、中設備檢修計劃時,同時編制環保設施、設備檢修計劃。
4.8.11負責新建項目有關環境保護的技術方案委托工作。
4.9生產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9.1生產部部長是生產部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9.2認真宣傳、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監督檢查各部門,特別是生產車間的執行情況。
4.9.3負責配合技術部制定環保管理制度及各種環保設備維修、改造計劃。
4.9.4負責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和調查工作。
4.9.5配合生產廠長、副廠長處理各種應急事務。
4.9.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全公司的環保設施的運營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上報并組織人員進行整改,落實清潔生產工作計劃。
4.9.7負責制訂考核辦法,對環保工作人員進行考核。
4.9.8對環保有貢獻者及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4.9.9負責組織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9.10負責組織、協調環保的監測工作。
4.10項目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0.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本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4.10.2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項目部環保檢查及其他重大環保管理活動。
4.10.3參加項目部環保會議及環境安全檢查和其他重大環保活動,研究和協調解決項目部環保存在的問題。
4.10.4參與項目部環保治理方面的技術研究,技術交流和推廣應用工作。
4.10.5督促檢查項目各施工隊、各工點環境保護工作。
4.10.6參加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1財務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1.1嚴格財務制度,確保環保措施費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準挪做他用。
4.11.2建立環保措施費用臺帳。
4.11.3參加公司重大環保會議及其他重大環保管理活動。
4.11.4負責對綜合利用產品、回收利用的物資進行單獨計算成本和利潤。
4.11.5負責對環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費用監審。
4.11.6負責安排環保經費,確保環保治理經費的落實,及時繳納排污費。
4.11.7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2企業管理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2.1負責公司專(兼)職環保人員的調配工作,為環保管理體系運行提供人力資源支持。
4.12.2負責審核環境管理培訓教育計劃,安排組織新入廠員工的環保知識的教育培訓。
4.12.3配合安全生產部執行環境保護的獎勵和處罰。
4.12.4做好管理體系的各項運行和持續改進工作,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管理體系的運行狀況和提出改進的建議;
4.13行政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3.1認真宣傳貫徹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4.13.2負責辦公區、家屬區環保工作,協助公司領導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環保管理指示。
4.13.3積極協助公司領導協調解決環保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保證工作中的各種需要及事故處理中的相關保障措施。
4.13.4負責公司領導主持的有關環保會議協調工作,協助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登記、印制有關環保文件。
4.13.5負責生產區域環境綠化與環境衛生的規劃與垃圾外運。
4.13.6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4供應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4.1認真宣傳貫徹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對本部門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4.14.2參加公司環保會議及環境檢查,并對環保管理不足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4.14.3及時組織進購環境保護工程項目設備、材料,并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負責。
4.14.4及時組織進購環境監測儀器、藥品。
4.14.5及時收集分類和處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
4.14.6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5質管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5.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4.15.2全面負責化驗室的環保管理工作。
4.15.3領導和組織本室化驗員配合環境保護工作,提高三廢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驗室工作條件。
4.15.4負責化驗室儀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環保事故的發生。
4.15.5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6保衛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6.1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4.16.2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廠容廠貌管理工作。
4.16.3 負責環保應急預案的演練。在環保設施和場所發生應急情況的人員疏散保衛工作。
4.16.4負責對威脅、打擊環保管理人員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4.16.5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17車間主任(副主任)環保職責
4.17.1車間主任是本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4.17.2對于公司環保管理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有向下屬員工傳達、宣傳的責任。
4.17.3在車間主任不在現場的情況下,相關環保工作由現場最高職位人員負責調配、落實。
4.17.4有對所在車間的巡檢工日常環保工作的監督責任。
4.17.5加強環保設備管理,規范操作規程,防止污染環境。
4.17.6對車間員工進行環保教育和培訓。
4.18班組長環保職責
4.18.1 班組長是本班組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18.2嚴格履行崗位職責,重點巡檢環保設備運行情況,負責本班日常的環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產、清潔生產。
4.18.3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對所屬設備加強管理,保持良好運行狀態。
4.18.4設備、設施發生意外事故,要積極組織力量搶救,并立即報告生產領導,認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8.5發生事故及時報告,保護現場,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參與當班發生的環保事故調查。
4.18.6檢查工藝指標、設備運行中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4.18.7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和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遵守適用的環保法律法規,杜絕違章,并積極支持車間的環保工作。
4.19污染治理小組成員環保職責
4.19.1協助小組領導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環保方面的指示和規定,具體負責配合公司的環保管理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19.2負責編制公司環保治理計劃,檢查并督促計劃的落實。
4.19.3監督生產現場的日常環保檢查,發現和消除環境隱患,制止違章行為,對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作記錄。
4.19.4負責對公司的環保工作,將生產污染物排放的統計和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公司領導。
4.19.5負責公司環保事務與生產職能部門的聯絡工作。
4.19.6參與公司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負責上報。
4.20車間巡檢工環保職責
4.20.1 車間巡檢工是本巡檢區域內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20.2巡檢工應對車間所產生的垃圾按照生產部指定地點統一堆放、集中處理。
4.20.3嚴格執行崗位工藝操作規程,認真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及時報告處理生產異常情況和各種環境隱患,以免造成環境污染事故。
4.20.4認真維護保養區域內的環保設備,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20.5積極參與應急預案的演練,熟悉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措施。
4.20.6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要及時、實事求是地向領導匯報,要及時處理和保護好現場,并做好詳細記錄。
4.20.7對生產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人和事,有義務向上級領導反映。
4.20.8嚴格遵守環保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學習環保知識,提高環保意識。熟練本崗位操作技能,不斷的提高處理緊急情況的應變能力。
4.21職能部門人員環保職責
4.21.1職能部門人員應對所在辦公地點所產生的辦公廢物應由打掃人按照指定地點堆放,并由行政部負責人監督。
4.21.2對于因業務關系所在公司范圍內的外來人員,職能部門人員有責任對其違反環保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勸說,情況嚴重的追究其責任。
4.21.3對于環保部門對公司的環保宣傳,職能部門人員應以身作則,起帶頭作用,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司環保工作的進程。
4.21.4職能部門人員應對公司環保工作多提寶貴可行性意見,共同關注公司環保工作。
5、環保管理機構圖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公司設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由公司副總經理任組長,生產廠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任組員,車間主任和班組長為兼職環保員。(后附組織機構圖)
6、監督與檢查
6.1本制度由技術部、生產部負責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6.2污染治理小組有權對不落實的部門或個人進行處罰。
6.3各級管理部門負責根據本責任制度進行目標責任分解,并納入公司經濟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中進行考核。
第三章 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粉塵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設備,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將粉塵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各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
2.2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三級收塵設備巡檢管理。
3、職責
3.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3.2總經理、副總經理、生產廠長、技術動力部、生產部及各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運行進行檢查。
3.3技術動力部每月組織對公司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3.4車間主管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數據,對于車間工段的環保設備、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動力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3.5安全生產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3.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3.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循環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4、一般規定
4.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設備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污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4.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設備,安全生產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設備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4.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設備問題,由技術動力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公司領導審批實施。
4.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廢氣、廢渣要100%的利用,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4.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堅持巡回檢查,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環保設備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設備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污染。
4.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動力部口頭匯報。
4.7技術動力部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防止設備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污染,廢油按公司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4.8化驗室使用的酸堿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嚴禁采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4.9安全生產部負責物料堆場的管理。供應戶運輸車輛運往公司指定堆場,要按照規定的路線,采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揚塵污染。
第四章 環保設施檢修與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的檢修與管理,及時排除環保設備各種故障,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各環保設備檢修與管理。
2.2環保設備檢修管理是指檢修維護單位人員在檢維修過程中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外協技術改造人員的環境行為監督管理。
3、環保設備的范圍
3.1廢水處理設備、廢水處理回收設備、廢水循環利用設備。
3.2廢氣處理設備,除塵設備、余熱發電設備、廢氣回收設備。
3.3廢渣、固體廢棄物等綜合利用設備。
3.4噪音防治設施及設備。
3.5凡屬于以治理污染為主要目的進行技術改造所增加的收塵設備。
4、職責
4.1驗收合格的環保設備,轉入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管理,由相關部門(車間)負責環保設備的運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門(車間)的環保設備臺帳;每月將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報安全生產部。
4.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設備工藝條件的控制管理,以確保環境保護設備正常運行。
4.3技術動力部負責監督、檢查各車間環保設備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環保設備臺帳。
4.4技術動力部按照年度環境監測計劃對有關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報安全生產部、環保設備所屬車間,并存檔和留存各一份。
4.5各使用車間和動力車間負責對環保設備的維護、檢修,以確保環保設備的長期穩定運行。
4.6安全生產部負責對維護檢修施工過程中的環保工作實施全面監督管理。
4.7技術動力部對公司人員在檢維修過程中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外協技術改造人員的環境行為具體負責。
4.8技術動力部下發設備檢修計劃時,應包括環保設備的檢修計劃及環保措施的內容,在檢修費用中列支。
4.9各車間負責對管轄區內環保設備進行檢修,并對檢修過程進行管理。
5、一般規定
5.1環保設備正式投運前,應按照環保設備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5.2環保設備所屬車間要執行技術動力部下發的生產設備管理和運行相關指標,確保環保設備與主機設備同時投入運行。
5.3對環保設備的運行,必須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嚴肅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程等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填寫崗位記錄。對誤操作、不投運環保設備造成處理效果差或污染環境的,要納入考核,污染嚴重的追究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5.4各車間要建立詳細環保設備運行、維修情況。并前將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每月按時報安全生產部。
5.5任何車間、崗位不得擅自停運、拆除、閑置環保設備。除公司計劃檢修外,環保設備停運,由技術動力部批準,并說明停運原因、恢復時間及停運期間采取的污染預防的措施。
5.6車間私自停運、閑置環保設備,拖延報告或隱瞞不報一經檢查發現,納入公司考核,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各車間在設備檢修過程中清理出來的廢渣、邊角廢料等要按公司有關固體廢棄物管理規定的要求,運到指定地點,避免污染環境。
5.8生產主機設備停車時,各車間環保設備必須在主機設備各系統停車后方可檢修。同時,環保設備要在生產主機設備開車前檢修完畢,產生的廢料及時處理。
5.9設備檢修期間,每天必須清理檢修現場,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置,不能亂堆亂放,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5.10檢修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如有污油、油漆等污染物泄漏于地面,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用砂或生料灰抹凈。同時,把用后的砂或生料灰進行收集到原料堆棚,不能亂堆亂放。
5.11在檢修中若發生意外情況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時,車間應及時報告生產領導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避免造成環境事故。
第五章 環境監測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準確掌握公司環保設備粉塵濃度排放情況,定期對污染物排放進行檢測,確保粉塵達標排放,加強對環保設備的檢測管理,保障環境不受污染,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政策法規以及行業性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各環保設備的檢測管理。
2.2環境監測管理是指公司內部日常檢測和由上級環保部門進行監督檢測和公司委托檢測。
3、職責
3.1安全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年度環境監測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送上級環保部門,臨時性監測任務由安全生產部直接與上級環保部門聯系監測,安全生產部對環境監測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檢查的技術業務、設備配備和人員培訓等管理工作,并負責監測數據的分析、上報、統計等工作。
3.3技術動力部根據公司的環境監測計劃,按照國家標準監測方法,組織公司內部日常環境監測工作,同時負責應急監測和污染事故的調查工作。
3.4技術動力部負責組織對監測質量、環境監測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環境監測人員的業務水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考核。
3.5技術動力部負責按環保法規的要求提出環境監測儀器的配備申請,并及時安排維修、更新。
3.6物資供應部部負責監測儀器的采購工作。
3.7化驗室負責對公司內部采樣進行化學分析,封存、報告、處置剩余的樣品。
4、監測范圍
4.1噪音主要檢測生活區、辦公區、車間值班室、生產區、居民區等范圍。
4.2粉塵主要檢測生活區、辦公區、收塵器出口、包裝環節、喂料環節、卸料環節等范圍。
4.3廢水主要檢測生活區、循環水、余熱發電冷凝水等范圍。
5、一般規定
5.1安全生產部(車間)在生產設備停機過程中、檢修、啟機計劃中,必須制定好污染臨時排放方案,盡量減少排放。安全生產部職能人員實施監督檢查。
5.2有關車間配合監測采樣工作。
5.3技術動力部環境監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制度,凡沒有取得環境監測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單獨上崗。已取得環境監測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要按要求定期進行復查考試,審證。
5.4技術動力部根據需要,制定并上報監測設備配置計劃,對故障設備及時維修處理。
5.5技術動力部按照環境監測計劃和任務進行定點、定周期監測。
5.6新建項目嚴格按照國家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監測方法進行監測,由安全生產部委托上級環保部門驗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5.7技術動力部建立預警制制度,凡出現監測數據超標的及時報告安全安全生產部,由環保職能人員及時通知被測車間(崗位)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
5.8公司內部監測數據當天報主管領導、安全生產部,內部監測原始記錄、臺帳、報表等資料由技術動力部報告,年底一次性交檔案室存檔,上級環保部門檢測數據由安全生產部負責交檔案室存檔。
5.9化驗室對來樣進行分析,剩余水樣和分析過程的殘余物等,要收集在專門的廢物桶里,定期處理。
5.10采樣設備由車間負責管理,取樣點必須在安全區域,各設備內的采樣點不得隨意挪動。
第六章 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2.2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3、職責
3.1企業管理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4、一般規定
4.1凡新來公司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公司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
4.2公司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教育培訓。
4.3由企業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
4.4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第七章 排污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及時繳納排污費,掌握國家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明確排污費繳納及環保專項資金申請的流程和責任,加大對公司環保設備的投入力度,改善生產環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排污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
3、一般規定
3.1排污費原則上是按月計算,按季度繳納,排污費的計算按國家標準執行。
3.1安全生產部接到地方環保部門發來的排污量核定通知書后,根據公司的實際排污情況認真核對每種污染物的排放濃度與排放量,如有異議,應及時與地方環保部門溝通復核。
3.2在核定實際排污量后,安全生產部應在2日內到地方環保部門辦理專用的排污費繳納票證。
3.3安全生產部應在2日內完善排污費的繳納手續,并交公司財務部辦理轉帳。
3.4排污費屬于專項資金,必須以轉帳的形式交指定的收款部門和賬戶,不得以現金支付。
3.5確實由于資金緊張不能按時支付,財務部以書面形式告知安全生產部,由安全生產部向地方環保部門提出緩交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可以緩交。
3.6財務部建立排污費統計臺帳。
3.7由項目部向地方、省級、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環境保護資金的申請。
3.8在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資源綜合利用、環保設備技術改造與增設、節約資源能源、減少環境污染的高新技術應用等項目均可申請環境保護資金。
3.9申請環境保護資金所需技術資料,由技術動力部提供。
3.10申請到的環境保護資金專款專用,必須用于所申請的項目建設上,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財務部負責配套資金的落實,并統一管理與監督。
3.11項目建成后,財務部要接受環保管理部門對環境保護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3.12財務部建立環境保護資金的統計臺帳。
第八章 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
1、目的
為了更好的落實好公司環境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切實降低粉塵排放,減少水污染,降低噪音,充分發揮各環保設施的作用和環保管理人員的職責,保護和改善公司區域環境質量,保障身體健康,促進生產與環保協調發展,為公司創造更為廣闊的生存發展空間,制定本考核細則。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
3、職責
3.1安全生產部環保職能人員經常去生產現場檢查。
3.2各車間管理人員要加強環保設備的日常巡檢與檢查,確保完好率與運行率。
3.3中控員要加大環保設備的運行監控,觀察電流、電壓、壓力、溫度變化曲線,確保環保設備安全運行。
3.4崗位工要按時定點進行巡檢,現場觀察環保設備運行情況,確保環保設備完好運行。
4、一般規定
4.1各崗位人員(含中控員)考核細則
4.1.1生產線各崗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巡檢環保設備一次扣0.2分。
4.1.2所屬崗位巡檢或控制職責范圍內環保設備未按規定正常運行而未發現一次,扣0.5分。
4.1.3 巡檢工每小時應至少檢查一次主要除塵設備的排放口,發現排放異常應立即通知中控室或相關領導,除塵設備排放口排放異常未發現或發現未及時報告一次扣0.5分。
4.1.4按時真實的做好環保收塵設施的運行記錄,未按時填寫記錄一次,扣0.1分,記錄弄虛作假,不真實一次扣1分。
4.1.5各崗位人員對所屬環節設備的跑、冒、滴、漏現象能處理的要及時予以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能處理而未處理或未及時上報的,扣0.5分。
4.1.6根據工藝要求,確保環保設施的各項運行參數控制在規定范圍內,未按規定范圍控制環保設施運行參數,扣0.5分,因由此而造成粉塵排放濃度大(目視可見)或環保設施損壞,扣1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調離本崗位的處理;
4.1.7各收塵器在開啟運行時,要求各相關排灰裝置和輔助設施要按規定同時運行,未按規定按時投入運行一次,扣0.5分。
4.1.8崗位人員分析問題后,維修人員不及時處理一次扣0.3分。
4.1.9操作工如因工作責任心不強而導致人為毀壞環保設備者,扣2分,罰款50—200元。
4.1.10回轉窯正常運行時,增濕塔水泵不啟動噴水或造成收塵器入口超溫一次,扣0.5分。
4.1.11回轉窯正常運行時,窯頭窯尾電收塵跳停一次,扣0.3分。
4.2各車間考核細則
車間管理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技術部按以下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4.2.1車間技術員每天不按時檢查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和運行記錄,每次對該車間技術員罰款20元。若環保設施運行效果不良視而不見,不作為一次罰款40元。
4.2.2各車間設備副主任應每次檢修時安排環保設備的檢修工作,確保環保設備運轉率在95%以上,環保設備如果肉眼看到超標排放,每次對該車間設備副主任罰款40元。
4.2.3沒有經過審批隨意停運環保設備,每次對該車間主任罰款50元,對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由相關部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4.2.4工藝主機設備參數操作控制不好,沒有達到工藝控制指標要求,造成環保設備損壞,污染物排放量增大每次對中控室主任罰款50元。
4.2.5環保設備檢修,由于人為因素造成不能按時投入運行,必須報安全生產部、生產廠長,并對車間設備副主任處罰50元。
4.2.6設備更換的潤滑油必須回收,按照廢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油更換過程中防止拋灑、滴漏,設備更換或加入潤滑油結束后,應將地面殘油處理干凈,否則對該車間主任處罰20元。
4.2.7若電除塵器運行效果達不到要求,及時進行處理,不安排、不作為一次,對動力車間主任處罰20元,各車間停機時,應對所有環保設施的電氣部分安排進行維修、維護,并要求維修電工做好維修、維護記錄,不安排、不作為者罰款50元。
4.2.8環保設施的電氣部分的正常運行情況每天不巡查一次,對動力車間主任處罰20元,若主要環保設施運行效果不良視而不見,不作為一次,對動力車間主任處罰50元。
4.2.9同一問題連續兩次被發現,從第三次開始,加倍處罰。
4.3各部門考核細則
部門管理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污染治理小組按以下制度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處罰。
4.3.1技術動力部每月環保日不組織檢查公司環保設備一次,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50元。發現嚴重問題,不下發檢查通報,不限期整改和復檢,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100元。
4.3.2安全生產部不隨機對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和運行效果進行抽查,對安全生產部部長處罰50元。并對各崗位人員和各車間管理人員的環保職責落實不到位的,對安全生產部部長處罰100元。
4.3.3車間檢修時,未將環保設備列入檢修計劃一次,對機械工程師處罰50元。列入計劃未組織檢修一次,對技術部副部長處罰100元。
4.3.4車間環保設備的檢修質量不達標,未做處理決定一次,對技術部副部長處罰100元。
4.3.5技術動力部不按期組織內部污染物檢測一次,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50元。安全生產部不按期聯系上級環保部門檢修檢測一次,對安全生產部部長處罰50元
4.3.6環保排放污染物不按規定時間進行分析上報數據,每拖延一天,對質量管理部部長處罰50元。
4.3.7環保設備備品備件未按規定時間進購到位,每拖延一天,對物資供應部部長處罰50元。
4.3.8企業管理部不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一次,對企業管理部部長處罰50元,不按規定委派外部培訓環保專業人員一次,對企業管理部部長處罰100元。
4.3.9技術動力部不按規定組織全公司環保培訓一次,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50元。
4.3.10安全生產部不及時填報污染物排放表一次,對安全生產部部長處罰50元。
4.3.11財務部不按規定按期繳納排污費一次,對財務部部長處罰50元;不建立環保賬目,對財務部部長處罰100元。
4.3.12項目部不按規定爭取環保專項資金一次,對項目部部長處罰100元,技術動力部不配合提高相關資料一次,對技術動力部部長處罰元。
4.3.13同一問題連續兩次被發現,從第三次開始,加倍處罰。
4.4污染治理領導小組考核細則
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按以下制度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處罰。
4.4.1因污染治理領導小組工作疏忽或管理不當而產生重大環保事故者,處以每人200-500元的經濟處罰。
4.4.2環保設備技術難題不組織會議分析解決,處以每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4.4.3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不組織抽查環保設備的運行情況和運行記錄者,處以每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4.4.4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不組織公司環保工作的宣傳,處以每人50-100元的經濟處罰。
4.5個人獎勵
4.5.1能及時發現環保事故隱患,并避免事故發生者,給予表揚,并一次獎勵50—200元。
4.5.2對公司環保提出有價值性意見并被公司采納實行的員工予以500—1000元的獎勵。
4.5.3環保做出特殊貢獻的予以1000—20xx元獎勵。
4.5.4對本崗位環保設施使用、操作較好,三個月內排放未出現重大異常情況的中控或崗位人員獎勵100-400元;
4.5.5對公司環保設施監督、管理較好,三個月內未出現重大異常情況的生產部、技術部管理人員獎勵100-400元;
4.5.6獎金來源:公司總經理獎勵基金。
4.6環保管理考核機構和程序
4.6.1公司董事會為環保考核的最高權力機構,對全公司的環保管理工作及污染防治小組的工作進行考核;
4.6.2污染防治小組為公司環保工作的管理機構,對公司各環節、各部門、各車間的環保工作監督考核,有權進行環保考核處罰及獎勵;
4.6.3公司生產部、技術部為環保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門,對各車間的環保工作監督考核,有權對車間管理人員和崗位人員進行環保考核,有權進行環保考核處罰及獎勵;
4.6.4各車間主任對本車間的環保管理工作負責,有權對本車間各崗位人員進行環保考核;
5、監督與檢查
5.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總體監督檢查。由技術部部負責對環保設備設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2技術部有權對不落實本責任制度的生產車間或個人進行處罰或獎勵。
第九章 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1.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煙氣排放超標排放,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保證周圍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回轉窯發生煙氣超標排放事故。
3.事故類別及識別
3.1輕微超標:
日常運行過程中,工況不穩、水泵壓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時或暫時煙氣超標現象。
3.2嚴重超標:
指由于人員操作失誤以及設備故障所造成的連續4小時煙塵嚴重超標現象。
4.應急機構
4.1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為準。
4.2職責:
1)負責對日常回轉窯運行中除塵設施的運行情況及維護進行監督檢查,對一些不合理或輕微超標現象等進行現場處理。
2)負責查找煙氣排放超標原因,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指揮部意見實施可行緊急控制方案。
3)負責對范圍內除塵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5.事故預防措施
5.1防止回轉窯煙塵超標,必須保證除塵系統各個環節均處于正常狀態,任一環節出現故障都不能保證除塵系統連續穩定運行,所以,回轉窯正常運行中,每小時巡回檢查除塵系統必須作為一項被巡回檢查的重點項目,有問題盡早發現,盡快處理避免煙塵超標事故。
5.2要保證除塵增濕塔水壓及管路的暢通。鏈運機正常運轉,減少二次污染。
5.3檢修材料準備充分,必須從每個環節上重視,才能盡可能的預防煙塵超標。
6.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檢工發現問題后,應立即向車間主任匯報,并由主任報告技術動力部,如發現嚴重超標,應急小組到現場停止設備運行及時組織人員和材料進行搶修,同時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匯報。
6.1.2事故應急組接到總指揮命令后,應立即通知應急組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到調度室集中,并通知救護、消防、治安保衛、污染控制、環境監測等方面立即趕
赴事故現場。
6.1.2如在短時間內不能處理的由公司應急指揮部協調,并由技術動力部向上級環保及有關部門匯報,進行協調處理。
6.1.3事故搶險組同時根據總指揮的指示,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將發生事故的基本情況上報給上級領導及當地有關行政部門。
6.1.4應急啟動后,要求盡快作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現場。
6.2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
應急救援指揮部組長接到匯報后,應組織應急組成員迅速做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6.3應急啟動
應急啟動后要求盡快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事故現場。
6.4救援行動
6.4.1現場指揮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事故車間知情人員要立即匯報詳細的事實情況。
6.4.2在運行中巡檢工及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煙塵輕微超標,應立即通知車間主任,檢查收塵器,排除故障。
6.4.3如發現嚴重超標,由技術動力部匯報指揮部組織人員和材料,進行事故應急方案。
6.4.4煙氣嚴重超標,應停止回轉窯運行并按以下順序開始檢查:除塵器→收塵袋→除塵管路→增濕塔→沉淀池→水泵→空壓機。發現一處有問題應及時處理,依次查到最后一個環節,直至排查并處理完事故問題。
6.4.5 在事故現場搶救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業的情況下現場應急組及現場應急指揮人員要立即上級匯報,并請示環保部門進行協助。
6.5應急恢復
6.5.1應急救援行動完成后,進入臨時應急恢復階段,現場應急組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6.5.2應急解除:事故應急處理完進行檢修、試運行。試運行合格后應急組組長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正式點火投入使用。應急人員撤回。
6.6應急保障要求
根據公司應急救援保障組進行相應落實。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1000元;
(2)對防止或挽救突發環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給予獎勵5000元;
(3)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給予獎勵20xx元;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給予獎勵1000元。
7.2.2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2)不按照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處以責任人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處以每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7)散布謠言,擾亂正常生產秩序的,處以責任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開除廠籍;
(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環保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3、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二、組織結構
1、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管理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2、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組織機構,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兼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三、基本原則
1、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
2、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3、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4、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5、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
6、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7、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四、環保機構職責
1、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保檢查,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五、獎勵和懲罰
1、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2、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保管理制度13
為搞好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保護管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源、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13、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
環保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樹立“安全為工作服務”的思想。
1、合理安排工作,不得搶進度,違章冒險或單人作業。協調好上、下相鄰的工作,并按約定時間和路線返回約定的營地。
2、地質勘探野外工作車輛,應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業出隊前進行車輛性能檢測。野外工作車輛駕駛員,應具有10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
3、每日出發前,應了解氣候、進行路線、路況、作業區地形地貌。
4、采樣人員必須嚴格聽從地質技術人員指揮。任何時候,絕不允許沒有地質技術人員帶路單獨行動。項目負責人每天在收隊后晚飯前必須清點人數,確保若有人沒按時回營地時,能及時組織救援。
5、夜晚時間,嚴禁任何人離開營地。確需上廁所等原因需出野外時,確保有兩人同行,并帶手電筒。離開營地的距離不能超過10米。
6、若萬一出現人員走撒情況時,走撒人員嚴禁私自盲目亂找路。任何人一旦發現走撒,立刻在原地停止活動,等待搜尋人員救援。
7、在野外作業時,兩人間距離應不超出視線,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懸崖峭壁上作業,應清楚上部浮石。
8、禁止采、食不識別的野菜、野果,禁止未經檢驗飲用新發現水源水和未經消毒處理水。
9、要嚴格生活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不得食用霉變食物。戈壁灘上的水嚴禁飲用。
10、若天氣寒冷,人又疲勞,應邊休息邊活動身體,雷雨時不要到高地、樹木下和水邊,不要將金屬用具扛在肩上。
11、天氣寒冷、雷雨臨近或五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12、發生沙塵暴時,作業人員因聚集在背風處坐下,蒙頭,帶護目鏡或者把頭低到膝部。
13、野外營地應選擇地面干燥、地勢平坦、水源無污染背風場地。營地應設簡易廁所,排水溝,懸掛明顯標志。嚴禁在營地附近隨地大小便。
14、電器設備及其啟動開關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出。電力線路應采用電纜。電纜應架空架設,電纜經過通道、設備處應增加防護套。電器設備熔斷絲規格與設備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鐵、鋁等其它金屬絲代替熔斷絲。避開變壓器、高壓輸電線等危險區。
15、防火
①野外駐地應由負責人檢查室內電線是否安全可靠。
②杜絕私拉、亂拉電線、電燈泡。
③打雷時應切斷連接電視、收錄機等電器,以免雷電擊壞電器或引起火災。
④野外做飯時應注意不要在風力較大且周圍干草、樹葉較多的地方,以免火星點燃易燃物引起火災、并要做到人走火滅。
16、防丟失,地形圖、記錄本(表)等資料及各種生產工具(相機、羅盤、gps定位儀、放大鏡等)是單位的寶貴財產,也是生產的必需品,應注意妥善保管好,防止丟失,個人攜帶的財物也應自我保管好,以免經濟受損或影響生產。
17、野外易爆物品應與人住地方擱置10m以外。
18、發生火災時,應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或者開辟不少于5m的防火線。
19、采巖石樣時,不得面對面的'操作。錘子的起落處禁止站人,采樣時不準吸煙、不得閑談。
20、打樣時要站在上風處,精力集中,握緊錘把,用力均勻。
21、休息時可以小口喝少量水,大量飲水不能止渴,只會是體內鹽分迅速下降,而水分沒有得到充分吸收就流失了。
22、尊重當地少數民族風俗,嚴禁獵殺國家保護動物。
二、環保篇
不要破壞自然界平衡的狀態,大自然中的植物彼此保持著很微妙的平衡,一塊狹小的空地,表面看起來沒有生物存在,實際上生物正在那活躍著。接觸大自然時,不要破壞這種平衡,不亂折花木,不亂捕鳥獸,享受大自然就應遵守規則。
1、嚴禁亂扔垃圾,每個帳篷必須準備大的垃圾袋,生活垃圾丟于垃圾袋中。
2、要嚴防煤氣中毒,帳篷中開設的小窗戶,嚴禁封堵。
3、做好的餐飯,盡量吃完,不要殘留下來,如果不夠,可用干糧或其他速食品補充。
4、離開野外時,其他垃圾,能燃燒的物品用火焚燒掉(注意不要引起火災)或埋掉,不易分解的玻璃空罐,塑膠等用備用袋裝走,將臨時廁所掩埋好。
環保管理制度15
尾礦庫是公司重要的環境保護工程項目,為了確保尾礦庫的安全運行,保護環境,防止尾礦污染,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要求,切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尾礦庫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等技術規范。
2、尾礦設施各組成部分,應制定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設備維修制度等,以保證操作維護的正常進行。
3、制定尾礦污染防治懸浮體計劃,完善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和環境保護監測與污染事故通報網絡,由尾礦庫日常管理班組、車間、選廠和公司專業管理機構組成,該工作統一由環保總監及以上人員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尾礦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4、做好選廠尾礦排放、堆存、回水及防洪排洪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保證其安全使用。
5、尾礦操作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6、企業員工對一切損害尾礦設施安全的行為有權監督、檢舉和制止;當發現事故隱患或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時,及時制止并向主管部門或安全環保部門匯報。
7、支持和鼓勵尾礦庫安全科學技術研究,依靠科學進步,促進尾礦庫安全生產;開展尾礦庫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作業技能。
8、對尾礦庫安全作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安全獎罰辦法》給予獎勵。
9、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新疆金旺烏拉根鉛鋅礦。
第二章尾礦庫的安全管理
第一節尾礦庫的管理
1、公司尾礦庫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及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2、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文件的要求和有關技術規范,做好尾礦濃縮分級、放礦筑壩、回水、防汛渡汛、抗震的安全檢查和檢測工作。
3、未經技術論證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涉及尾礦庫安全的事宜。
4、尾礦操作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經常巡視庫周山體,發現滑坡及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及時處理。
5、定期(季)測定庫內尾礦沉積的粒度分布特性和懸浮體的分布狀況,并作記錄,注明部位,當懸浮體較多時,應采取措施處理。
6、未經技術論證和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庫區從事采礦作業。嚴禁在庫區爆破、濫挖尾礦和炸魚等危害尾礦庫安全的活動。
7、尾礦庫運行到設計最終壩高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高度時,應對尾礦堆積壩進行工程地質勘察和穩定性分析。
8、尾礦庫使用到最終設計高程前2-3年,應進行閉庫設計,當需要擴建尾礦庫接續生產時,應根據建設周期提前制定擴建尾礦庫的規劃設計工作,確保新老庫使用的銜接。
9、尾礦庫的閉庫設計和施工方案及審查、驗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審查驗收程序。
10、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所有的原始資料(建設階段資料、運行期資料及其他資料)必須在公司檔案室保存。
第二節尾礦排放的操作管理
1、尾礦壩灘頂高程必須滿足生產、防汛、冬季冰下放礦和回水的要求。
2、尾礦筑壩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超高、沉積干灘長度和下游坡面坡度。
3、尾礦排放時,應于壩前均勻分散放礦,不得任意從庫后或庫側放礦,修子壩或移動放礦支管時除外。同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粗顆粒尾礦沉積于壩前,細顆粒排至壩內,在沉積灘范圍內不允許有大面積礦泥沉積;
(2)沉積灘面應均勻平整;
(3)沉積灘坡度及長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4)嚴禁礦漿沿子壩內坡趾橫向流動沖刷壩體;
(5)放礦管所排礦漿,不得沖刷壩體;
(6)尾礦工應看管好放礦,做到勤巡視,勤檢查,勤記錄和勤匯報,不得離崗。
4、放礦時應采用分段交替放礦作業,使壩體均勻上升,應避免灘面出現側坡、扇形坡或細顆粒尾礦大量集中沉積于一側。
5、尾礦作業時,應根據排放的尾礦量,開啟足夠的放礦支管根數,使尾礦均勻沉積。
6、調整放礦地點,使灘面沿著平行壩軸線方向均勻整齊,應避免出現側坡,扇形坡等起伏不平現象,以確保庫區所有堆壩的灘面能均勻上升。
7、嚴禁獨頭放礦。因獨頭放礦會造成壩前尾沙沉積粗細不勻,細粒尾沙在壩前大量集中,對壩體穩定不利。
8、嚴禁出現礦漿沖刷壩內坡的現象。
9、嚴禁在非堆壩區放礦,因為它既對壩體穩定不利,又減少了必要的.調洪庫容。
10、放礦主管一旦出現漏礦,極易沖毀壩體,發現此情,應立即通知尾礦脫水工段,停止運行,及時處理。特別是在沉積灘頂接近壩頂又未堆筑子壩時,是礦漿漫頂事故的多發期。在此期間放礦工尤須勤巡查,勤調換放礦點,謹防礦漿漫頂。
11、對處于備用的管道,應將其礦漿放盡,以免剩余礦漿凍裂管道。
12、多開啟幾個調節閘門可減小礦漿在支管內的過流速度,從而減小其磨損,閥門的開啟和關閉應快速制動,且應開啟到位或完全關閉,嚴禁半開半閉,減少其磨損。
13、閥門在嚴寒的環境下極易凍裂,因此,在冬季應采取措施予以保護。
14、在強風天氣放礦時,應盡量降低放礦管高度,防止礦漿被強風吹起沖刷子壩內坡。
15、放礦支管的支架變形或折斷,會造成放礦支管、調節閥門,三通和放礦主管之間漏礦,從而沖刷壩體,因此如支架松動,懸空或折斷,應及時處理修復。
16、在冰凍期應采用庫內冰下集中放礦,以免在尾礦沉積灘內,有冰夾層或尾礦冰凍層存在而影響壩體強度。
第三節尾礦庫水位控制與防汛
1、控制尾礦庫水位應遵循的原則
(1)在滿足回水水質和水量要求的前體下,盡量降低庫水位;
(2)當回水與壩體安全對灘長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時,應確保壩體安全;
(3)水邊線應與壩軸線基本保持平行。
2、庫內應在適當地點設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觀測標尺,并妥善保護。
3、及時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氣象預報情況,確保上壩道路、通訊、供電及照明線路可靠和暢通。
4、排除庫內積水或大幅度降低庫水位時,應注意控制流量,非緊急情況下不宜驟降。
5、洪水過后應對壩體和排洪構筑物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與情理。發現問題應及時修復,同時,采取措施降低庫水位,防止連續降雨后發生垮壩事故。
6、不得在尾礦壩面或壩肩設置泄洪口,應定期檢查溢洪道,確保暢通無阻。
第四節滲流控制
1、尾礦庫運行期間加強觀測,注意壩體浸潤線出逸點的變化情況和分布狀況,嚴格按設計要求控制。
2、當發現壩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滲水量增大或滲水變渾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加強觀察,同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情況嚴重的,應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第三章尾礦庫安全檢查
1、尾礦庫防洪安全檢查
(1)尾礦庫防洪安全檢查內容包括:設計防洪標準、尾礦沉積灘的干灘長度和尾礦壩的安全超高。
(2)檢查設計采用的防洪標準是否符合現行尾礦設計規范的要求。當設計采用的防洪標準高于或等于現行設計規范的要求時,可按原設計的洪水參數進行檢查;
當設計采用的防洪標準低于現行設計規范的要求時,應重新進行洪水計算及調洪演算。
(3)尾礦庫水位標高的檢測,其測量誤差應小于20mm。(4)尾礦庫灘頂標高的檢測,應沿壩(灘)頂方向布置測點進行實測,其測量誤差應小于20mm。當灘頂一端高一端低時,應在低標高段選較低處檢測1—3個點;
當灘頂高低相間時,應選較低處不少于3個點;其他情況,每100m壩長選較低處檢測1—2個點,但總數不少于3個點。各測點中的最低點作為尾礦庫灘頂標高。
(5)尾礦庫干灘長度的測定,視壩長及水邊線彎曲情況,選干灘長度較短處布置1—3個斷面。測量斷面應垂直于壩軸線布置,在幾個量測結果中,選最小者作為該尾礦庫的沉積灘干灘長度。
(6)檢查尾礦庫沉積干灘的平均坡度時,應視沉積干灘的平整情況,每100m壩長布置不少于1—3個斷面。測量斷面應垂直于壩軸線布置,測點應盡量在各變坡點處布置,且測點間距不大于10—20m(干灘長者取大值),測點高程測量誤差應小于5mm。尾礦庫沉積干灘平均坡度與設計平均坡度的偏差應大于10%。
2、排水構筑物安全檢查
(1)排水構筑物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構筑物有無變形、移位、損壞、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滿足要求。
(2)溢洪道檢查內容:溢洪道斷面尺寸,沿線山坡滑坡、塌方、護砌變形、破損、斷裂和磨蝕、溝內淤堵等。
3、尾礦庫防震與抗震
(1)處于地震區的尾礦庫,應制定相應的防震和抗震的應急計劃,內容包括:搶險組織與職責;
尾礦庫防震和抗震措施;防震和抗震的物資保障;值班、巡壩制度等。
(2)尾礦庫原設計抗震標準低于現行標準時,必須進行加固處理。
(3)嚴格控制庫水位,確保抗震設計要求的安全灘長滿足地震條件下壩體穩定的要求。
(4)上游建有尾礦庫、排土場、水庫等工程設施的,應了解上游所建設施的穩定情況,必要時應采取防范措施。
(5)地震后,必須對尾礦庫進行巡查和檢測,及時修復和加固破壞部分,確保尾礦庫運行安全。
4、尾礦壩安全檢查
(1)尾礦壩安全檢查內容:壩的輪廓尺寸,變形、裂縫、滑坡和滲漏等。
(2)檢測壩的外坡坡比。每100m壩長不少于2處,應選在最大壩高斷面或壩坡較陡斷面。水平距離和標高的測量誤差不大于10mm;
實測的壩外坡坡比不應陡于設計坡比1%。
(3)檢查壩體位移。要求壩的位移量變化應均衡,無突變現象,且應逐年減小。當位移量變化出現突變或有增大趨勢時,應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4)檢查壩體有無縱、橫向裂縫。壩體出現裂縫時,應查明裂縫的長度、寬度、深度、走向、形態和原因,判定危害程度。
(5)檢查壩體滑坡。壩體出現滑坡時,應查明滑坡位置、范圍和形態以及滑坡的動態趨勢。
(6)檢測壩體浸潤線的位置。應查明壩面浸潤線出逸位置、范圍和形態。
(7)檢查壩體滲漏。應查明有無滲漏出逸點,出逸點的位置、范圍和形態。
5、尾礦庫庫區安全檢查
(1)尾礦庫庫區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周邊山體穩定性,違章建筑、違章施工和違章民辦采選活動等情況。
(2)檢查周邊山體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況時,要詳細觀察周邊山體有無異常和急變,并根據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分析周邊山體發生滑坡的可能性。
(3)檢查庫區范圍內危及尾礦庫安全的主要內容:違章爆破、采石和建筑,違章取尾礦再選、取水,外來尾礦、廢石、廢水和廢棄物排入,放牧和開墾等。
第四章尾礦庫的安全評價與管理
1、尾礦庫安全度分類,主要根據尾礦庫的防洪能力和尾礦壩壩體的穩定性確定。安全度分為危庫、險庫、病庫和正常庫。
2、尾礦庫有下列工況之一的為危庫:
(1)尾礦庫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礦庫的最小干灘長度達不到設計規范的要求、不能確保壩體的安全;
(2)排水系統嚴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劇降低,泄洪塔顯著傾斜,有倒塌的跡象;
(3)壩體出現深層滑動跡象;
(4)其他危及尾礦庫的情況。
3、尾礦庫有下列工況之一的為險庫:
(1)尾礦庫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礦庫的最小干灘長度達不到設計規范要求,但平時對壩體的安全影響不大;
(2)排水系統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達不到設計要求;
(3)壩體出現淺層滑動跡象;
(4)壩體出現貫穿性的橫向裂縫,且出現較大的管涌,水質渾濁挾帶泥沙或壩體滲流在堆積壩坡有較大范圍溢出,且出現流土變形;
(5)其他影響尾礦庫安全運行的情況。
4、尾礦庫有下列工況之一的為病庫:
(1)尾礦庫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礦庫的最小干灘長度達不到設計規范要求;
(2)排水系統出現裂縫、變形、腐蝕或磨損,排水管接頭漏沙;
(3)堆積壩的整體外坡坡比陡于設計規定值,或雖符合設計規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積壩邊坡過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穩;
(4)經驗算,壩體穩定安全系數小于設計規范定值;
(5)浸潤線位置過高,滲透水自高位出逸,壩面出現沼澤化;
(6)壩體出現較多的局部縱向或橫向裂縫;
(7)壩體出現小的管涌并挾帶少量泥沙;
(8)堆積壩外坡沖蝕嚴重,形成較多或較大的沖溝;
(9)壩端無截水溝,山坡雨水沖刷壩肩;
(10)其他不正常現象。
5、同時滿足下列工況之一的為正常庫:
(1)尾礦庫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礦庫的最小干灘長度均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2)排水系統各構筑物符合設計要求,工況正常;
(3)尾礦壩的輪廓尺寸符合設計要求,穩定安全系數及壩體滲流控制滿足要求,工況正常;
6、每5年由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對尾礦庫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并將安全評價報告報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7、對于危庫,必須停產搶險,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立即降低庫水位,確保壩的安全和滿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的要求,必要時,可按最小干灘長度為壩頂寬度,用渠槽法搶筑子壩,以形成所需的安全超高和干灘長度;
(2)疏通、加固或修復排水構筑物,必要時可另開挖臨時排洪通道;
(3)處理滑坡,加固壩體。
8、對于險庫,應采取以下措施在限定的時間前消除險情;
(1)降低庫水位,確保滿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的要求;
(2)疏通、加固或修復排水構筑物;
(3)處理滑坡,加固壩體,消除管涌和流土。
9、對于病庫,應采取以下措施盡快消除事故隱患;
(1)抓緊進行防洪治理工程,確保汛前徹底完成治理工程量;
(2)加固、修復排水構筑物;
(3)加固壩體或適當削坡,處理局部裂縫;
(4)實施降水措施降低浸潤線,消除管涌和流土;
(5)修整壩破,開挖壩肩截水溝。
10、在暴雨和汛期期間,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尾礦庫增加檢查次數。檢查中如發現重大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對“危”級尾礦庫每周不少于1次;
(2)對“險”級尾礦庫每月不少于1次;
(3)對“病”級尾礦庫每季不少于1次。
第五章環保要求
1、本庫主壩為透水壩,滲出的水通過下游截滲壩攔截,通過回水系統,重新進入生產系統循環使用。
2、尾礦水嚴禁外排,防止污染下游環境。確因危及尾礦庫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或排洪時)需外排,務必做好下游環境的檢測工作和防止事故后環境潛伏污染,發生事故時,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和下游居民。
3、做好尾礦量的統計工作,為閉庫后環境污染治理提供依據。
4、尾礦庫庫面要保持一定的水封,尾礦壩外坡采取復墾植草方式,解決雨水對壩坡面的沖刷,達到“三防”要求。
5、隨時觀測庫內水位,當水位距最低泄水孔300mm時,及時封堵泄洪塔孔。
6、對庫內水質和觀測井內水質由環安處負責定期采樣化驗。
7、無關人員嚴禁乘監測船,觀測人員乘船時必須穿好救生衣。
8、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尾礦設施上任意挖掘、墾殖、放牧、建筑及其他妨礙尾礦設施正常使用和可能造成污染危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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