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1
1、參訓教師應按規定日程準時參加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要事先請假。
2、學習前,按《培訓計劃》要求帶上教材并做好相關準備;學習時,認真專心,重要內容要作記錄,不做任何無關事;上機操作時,要集中精力練習培訓內容。
3、教師之間彼此尊重,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4、參訓教師應尊重輔導員老師。遇到問題主動提出,并自覺遵守機房管理制度。
5、教師在規定集中學習時間外,應積極自學,認真鉆研,刻苦訓練。
輔導員職責
1、應在培訓前訂好輔導計劃;認真鉆研教材備好課,作好各種準備。
2、認真教學,悉心輔導,不敷衍塞責。
3、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刻苦學習,不斷充實,努力做到精通所教專業知識。
4、對參訓教師所提要求或問題應及時滿足或答復,并耐心給予指導,限于水平或其它原因不能隨時答復應作出明確解釋。
5、輔導員之間團結協作,互相切磋;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能力。
考核制度
1、培訓結束由輔導員布置考核任務,教師需認真完成考核任務,并上傳給輔導員,由輔導員統一評分。如考核不合格,學期綜合測評不能得“優”。
2、考核成績優秀者的得分計入“期末個人績效考核條例”和“優秀教研組評比”兩項評比中。
3、教研組外出學習后需撰寫詳細的心得總結附上聽課安排、聽課記錄、座談交流記錄等。
4、教師自學的需撰寫一篇體會文章和不少于5000字的.讀書筆記。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2
為加強學校常規管理,提升學生素質,進一步做好徳育工作,提高教師教育教學素質,同時也為了有效儲備班主任后備人才。經學校研究實行跟班教師制度。
一、跟班教師的基本任務
跟班教師的基本任務是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協助班主任開展班級工作。
二、跟班教師的'工作職責
1、按時參加班會,在班主任指導下開展班級工作。
2、班主任出差、病事假時履行班主任職責。
3、隨班參加早操、大型集會,協助班主任維持紀律。
4、隨班參加家長會并配合班主任向家長介紹本班情況。
5、協助班主任搞好本班衛生工作。
三、跟班教師的工作的考核
1、跟班教師每月考核一次由政教處負責,合格者學校按每生0.5元乘以本班人數之積作為獎勵。
2、年終考核優秀者薦舉為縣、鎮優秀教師。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3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一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一天上、午時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并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一天按上午、午時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午時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并報教導處備案后,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準;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準,中層以上干部請假需由校長批準,二天以上由學區批準。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景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職責;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職責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志;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后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并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禮貌,講禮貌,舉止禮貌,不說臟話,不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游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志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周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午時各查崗一次。并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脫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于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于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4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根據各級文件精神,同進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規定。
一、勞動紀律要求:
1、教職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
2、教職員工必須準時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教研組會議。
3、教職員工必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或部門安排的工作。
4、教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請假制度進行請假。
二、勞動紀律管理辦法:
1、部門主任直接管理并檢查本部門教職員工的勞動紀律,每周上報一次綜合考勤情況到校長辦公室。
2、校長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進行不定期的勞動紀律檢查或抽查,原則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三、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遲到、早退,指不按時上班、上課、晚修、早讀、不按時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級組、科組會議。
1、部門主任、年級組長勞動紀律檢查中發現教職員工無故遲到、早退達四次及以上的,當月的全勤獎不發放,同進,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一個學期內遲到、早退超過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并扣除相應工資、崗位津貼及年度考核獎金的50%。
2、校長辦公室在勞動紀律檢查中發現教職員工無故遲到、早退達三次及以上的',當月全勤獎不發放,同時,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一個學期內遲到、早退超過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并扣除相應工資、崗位津貼及年度考核獎金的50%。
四、缺勤、缺崗的處理:
1、教師因病假誤課,當周的全勤獎不發;因事假,除當周的全勤獎不發放外,無故曠課一節取消當月所有津貼,曠課兩節的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曠課三節及以上的,級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2、教職員工因病假、事假未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給級組、科組會議的,當月病假累計超過十天、事假累計超過五天、曠工一天者不發當月全勤獎。
3、教職工無故不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級組、科組會議的,凡超過五次的,按無故曠工處理,并扣除相應工資及當年年度考核獎金,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
4、教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請假制度規范請假,校長辦公室在勞動紀律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部門違規批假的,除按規定處理當事人之外,部門負責人做違紀處理。發現教職員工不按請假制度規范請假的,如通過部門請假后,請假條不交校長辦公室存檔的,按曠工處理。
五、關于請假:
1、請假時間、審批程序及權限。
請假時間
審批程序及權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內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
三天以上,一個月之內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校長
一個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校長——>隸屬教育局領導
2、請假程序。
1、非教學人員請假審批程序為主管主任至校長。
2、請假人到辦公室領取統一的校制的教職工請假申請表。
3、逐級審批后,請假人須向審批人銷假。
4、假期期滿后,請假人須向審批人銷假(請開門見山假的須持有醫院證明)。不經銷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等,由請假人自行負責。
請假人假期間的相關待遇按請假制度執行。
凡參加各級各類教研、學術活動的教師,應首先按上列第一條提出申請,逐級審批后方可參加,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
六、本規定適用于全校所有在編在崗教職工、代課教師、臨聘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時起執行,同時終止過去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有關文件規定。
八、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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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搞好教學常規管理工作,樹立良好的校風,校紀,深化我校教育教學改革,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熱情,結合我校實際,特定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教師應提前到校,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如遇行政、教師值日,應及時到崗履行職責,如缺崗或遲到,每次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
二、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能隨意離開課堂,一經發現,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教師例會、周一升旗、學校集會、教研組活動、參加各類培訓或其他應參加的各類活動,遲到一次扣4分。
四、眼保健操、課間操按要求教師要準時到崗,不得缺崗。在上有眼保健操的當堂課的教師應在崗,課間操全體教師均應到崗。缺崗一次扣2分。
五、教師因事請假應具備假條。事假半天以內應向值周行政請示,一天以上向校長辦公室請示,準假方得耍假。事假半天扣除當月出勤獎2分,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4分。事假時間累計計算,累計后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如上班時間臨時外出,需向教導處或值班行政請假并登記,返校后及時消假。如發現不假外出一次扣1分。
七、不假外出、曠工者扣除當月全部出勤獎,學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八、病假半天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2分,一天以上病假需具備醫院證明。
九、遲到、早退、病事假均累計計算。
(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五次,升格處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1.5分,達10次,每次扣2分,10次以上,誡勉談話,扣除當月出勤獎。
(二)、病假待遇及相關規定:
待遇:
1、每月病假在5天以內,按日扣發出勤獎;超過5天升格處理,每天扣除當月出勤獎3分;超過10天,扣除當月出勤獎。
2、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以下比例計發績效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80%發放。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85%發放。
3、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計發績效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70%發放。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75%發放。
4、凡病假滿一年的,從一年后起績效工資均按70%發放。
相關規定:
1、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不能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給與辭退。
2、凡病假超過一年的,由學校指定醫院進行病情會診認定,病情嚴重,應該休息的,可繼續休息;會診認定可以上班的,應該上班,如仍不上班,小病大病或以休假病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的,按曠工處理,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及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評聘資格;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3、教職工病愈后要求恢復工作,經定點醫療機構證明身體確已康復后方可恢復工作;兩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計算,病愈后上班。
4、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病退。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相應延長。
(三)事假期間的待遇及相關規定:
待遇:
1、每月事假3天以內(不含第三天),按日扣除出勤獎;3天及其以上升格處理,請假一天扣6分,事假達5天,扣除當月出勤獎;10天以上(含10天),當月績效工資按70%發放。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從累計滿一個月(30天)后開始計算,績效工資按60%發放;全年累計事假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積180天)者,其超過天數停發全部績效工資。
相關規定:
1、事假期滿,仍不能按時回到工作崗位的人員,要及時與領導聯系、說明理由,按領導的批示意見辦理。回到工作崗位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2、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扣發請假時間工資、津貼和各項福利待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連續礦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連續礦工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十、如遇其他特殊情況,一事一議,交學校行政及績效工資實施委員會討論通過,并向全體教師公布。
十一、婚假、喪假、產假等規定假期按相關文件處理。
十二、每周考勤情況在教師會上宣布,一月公布一次。
十三、教師出勤情況將作為教師考核、評優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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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處 罰
一、重大責任事故、嚴重失職,罰款200元,涉及公共財物損失,另照價賠償,并作校級責任事故或失職情況書面檢討。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二、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必要的行政處罰;傷害學生身體,除負責支付醫藥費外,還要寫上書面檢討,批評教育,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三、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內擅自向學生收費者,罰款200元,并向學生退還收費款,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四、出現該項規定以外的其他重大情況,由校委會或全體教師會無記名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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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態度:(10分)
1.認真參加政治學習,遵守國家法令。得10分;
2.參加政治學習態度隨便,如會上隨便講話做其他事情,得8-9分;違反國家法令得0分;開會學習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遲交扣1分;升旗儀式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分。
二、師德表現(10分)
1.注意教師職業道德,一般能以身作則,教書育人,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得10分;
2.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每次扣2分;在辦公室或其他教學區打牌、搓麻將、下棋等一些于教學無關的事每次扣2分;參加賭博的每次扣10分;亂丟紙屑、果殼、香煙頭的每次扣2分;教師染發或上班戴首飾經提醒不改的扣4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次扣5分;背后無原則議論,在教師中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扣5分;打人或罵人,侮辱人格的每次扣5-10分。
三、教育思想(10分)
1.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管教管導,不嫌棄后進生,認真做好流生工作,注意提高學生的全面素質,得10分。
2.歧視學生,撕扔學生的教科書、簿等每次扣2分;隨便不讓學生上課考試的,每次扣4分;每一名流生班主任扣5分;分配做流生工作,不做的扣5分,做二次以上工作,該生仍不返校,每一名流生扣2分;因某一教師諷刺、挖苦、體罰等引起流生的,每一名流生責任者扣5分;凡動員流生復學(已定為流生的),每一名加2-5分。
四、事業心和責任心(10分)
1.安心本職工作,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責職,值日工作能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并能按時較好地完成,得10分。
2.不服從工作分配,如班級工作、行政工作、辦公室工作、教研組工作、雙休日輔導、競賽輔導等教育教學工作,或抓得不緊,比較松散,缺乏主動,得4-8分;體育教師、班主任在課外活動無故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
3.學校布置各種上交材料,按時上交。不交的每次扣3分,遲交的每次扣1分。
4.指導培養新教師加2分;積極為學校做份外工作的.加1-5分;教務處臨時安排加課,一學期累計5節加1分,最高為4分。
5.值日工作認真做好。無故每少做一項值日工作(維持秩序、處理偶發事件、評分、公布成績等),扣1分。
6.眼保健操時間,任課教師不到班督促,每次扣1分。
7.監考遲到滿5分鐘的每次扣2分;監考不負責任,出現在考場內看報、抽煙、睡覺、隨意出入考場等情況,根據情節輕重扣1-5分;出現事故者扣5-10分。
五、勞動紀律(10分)
1.能遵守勞動紀律和學校規章制度,工作較勤懇,很少遲到、早退,出全勤,得10分。
2.一學期遲到、早退和外出六次,且與辦公室主任請假的不扣分;超過六次的,每次扣1分;缺勤一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20分;曠課一節扣5分;教務處安排臨時加課、調課不服從的,每次扣3分;缺勤一周內不補辦請假手續的,加倍扣分。(以上遲到、早退、缺勤的應扣除照顧的部分;婚假6天、喪假3天內的不扣分)。
3.其他每違反一次勞動紀律扣1分。
六、教學常規(25分)
1.能認真執行教師教學常規制度,得25分(具體見本章程4.8)
2.開學初無教學計劃扣3分,遲交教學計劃扣1分。
3.上課不備課的每次扣5分,備課不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
4.上課經抽查有亂課現象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符合上課要求的每發現一次酌情扣1-3分。
5.作業布置不適量的每次扣1分,不及時認真批改的每次扣1分。
6.早讀教師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不愿承擔學校安排的輔導任務的每次扣3分,不進行培優扶差的扣1-3分。
7.復習無計劃、無教案的扣3分,每月無一次單元檢測的每少一次扣3分,批改不認真的每次扣2分。
8.學生評教
9.輔導學生在縣級比賽中獲獎,三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2分,一等獎加3分,市級分別加2分,省級分別加4分,全國級分別加6分。體育設團體獎加分,團體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4分。教務處安排而不輔導、不參加的每次扣3分。
10.論文及其他評比獲獎加分。縣級三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2分,一等獎加3分。市級、省級分別加2分和4分。
11.公開課加分。組內公開課加1分,校級加2分,片級加3分,縣級加4分。
七、教學成績(30分)
1.期未統考成績在全縣第9名的,所教學科不屬于統考的,且教學效果較好,得30分。
2.以全縣第9名為基準,每上一個名次加3分,每下一個名次扣3分。
3.教兩門或兩個年級以上學科且均參加統考的,以平均名次再加3分;一門參加統考,一門不參加統考,算統考成績考核;中途接班的學科比原有成績每提高一個名次加2分。
4.以上名次均為應考名次。
八、工作量(15分)
1.工作量達到規定要求,能完成職責范圍的工作任務,得15分。
2.工作量少于規定的,由學校安排其他工作,不服從的,每少一課時扣3分。
3.工作量高于規定要求的,每超一課時加2分。
4.因病事假每少上一課時,扣2分;因病一周以上、函授一周以上的,每少上一課時扣1分;課不進課堂的(包括教務處臨時安排),每次扣3分;無故中途走出課堂,或串崗的,每次扣2分。
幾點說明
1. 評分標準的第四、五、八條有倒扣分,其他條款扣到零為止。
2. 第三、四條加分不得超過5分,第六條加分不得超過10分。
3. 凡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者,取消考核資格。
考核辦法
1. 每學期進行一次。
2. 考核時對照評分標準,先自評,年級組互評,然后由校考核組評分。
3. 不任課教職工按有關條款和其他有關制度進行考核。
4. 遇有特殊情況的,由考核組決定加分或減分。
5. 學期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聘用、試聘、待聘等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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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公平公正的評價教師,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遵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的.實際,制訂本考核制度。由四方面進行考核:勤、績、德、能
一、勤(20分)
1、請假手續
(1)請事假,應在前天寫好書面請假條
請假二天由園長批準,超過五天按程序報聯校審批。婚、喪、產假按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出勤獎懲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視為曠課,扣2分
(2)事假每天扣3分,病假要有醫院證明,否則視為事假。
(3)幼兒園或上級部門組織集體活動,缺席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1分。
(4)出勤情況每天統計一次,每月公布一次。
(5)一個學期內有曠工、曠課、曠會記錄,或請假超過2周的,當年不予以評先。
二、績(40分)
1、教案情況
每周5篇教案,5篇教案書寫規范,字跡工整,過程銜接流暢,細節安排合理10分,少一篇扣2分。
2、公開課
每月組織一次公開課,公開課內容選自山東省統一教材,全體帶班聽課。活動內容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組織有序,課堂氛圍活躍,效果良好(最好10分,較好8分,一般6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算出平均分,即為本次得分。
三、德(20分)
師德師風
1、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4)
2、上班時間玩手機,打游戲,聊天,轉發與教學無關信息的。(4)
3、不服從安排,責任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4)
4、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的。(4)
5、因教師缺崗或在崗不作為造成安全事故的。(4)
四、能(20分)
1、教育教學能手:
省級10分、地級8分、縣級5分、鎮級2分
2、優質課
省級8分、地級6分、縣級3分
3、公開課
省級6分、地級4分、縣級2分、鎮級示范課、觀摩課等記1分
4、教育教學論文
正式報刊發表:省級7分、地級5分、縣級3分
5、大型活動
在市教體局組織的各種活動中特等獎5分、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學校教師考核獎懲制度9
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增強辦學活力,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積極性,鼓勵教職工在本職崗位上創造性地工作,促進學校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努力構建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分配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獎勵
1、開課獎
注:(1)同一論文多級評選獲獎,按最高級別計算。
(2)教師論文交流均按級別三等獎計算。
(3)教師論文發表,按稿費的5倍獎勵,無稿費的按同級別三等獎的80%計算。
(4)教師文學作品有等第的,按同級論文級別獎勵;文學作品發表有稿費的.,按稿費的5倍獎勵。
三、新聞、消息獎
注:(1)達到達標獎節數,每超過1節獎5元,該項封頂獎80元。
(2)未達標者每少一節倒扣2元。
五、指導獎(個人獎)
(1)學生團體獎
注:1、團體優秀獎、鼓勵獎按同級三等獎80%獎勵。
2、團體、個人獎只取一次,一個學期內取最高獎。
3、學生作品等第同個人級別獎勵,學生作品發表視為三等獎50%獎勵。
六、教師先進獎
注:(1)教師先進指:優秀教師、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等。
(2)學區以上先進由上級獎勵。
(3)多級先進獎按最高級獎計算,上級沒有獎金學校按低一級加200元獎勵。
(4)線上集體先進,獎線上負責人,具體獎勵方法同教師先進獎。
七、教師榮譽稱號獎
注:(1)教師能力指:教壇新秀、教壇新苗等。
(2)多級榮譽按最高級獎計算。
八、教育科研獎
1、課題立項、結題獎
注:(1)教師個人立項獎個人。
(2)小組立項獎小組,小組少于等于4人按上述獎,多于5人按人均平均數遞增。
(3)以課題結題以局文件為準。
九、教育 成果獎
(一)體育類
1、學生田徑運動會(團體)
2、學生籃球、乒乓球(男女團體)
(二)藝術類
3、文藝輔導獎(團體)
(三)教學類
另見教導處獎勵辦法。
十、文明衛生辦公室獎
以校長室組織不定期抽查,以實際在辦公室辦公的教師為基數,每人20元。抽查對象包括全校各個科室、辦公室、圖書室、實驗室、儀器室、電腦室等等
十一、工會活動獎(團體、個人)
1、團體獎:
十二、常規獎勵:
月全勤獎:200元,包括坐班、教研活動。每月可以自主調課2節,不影響月勤獎。
會議錄檢查每次30元,由校長室組織不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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