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共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共15篇]](/uploads/00/d6c6b6c801_6136d9e1d9261.jpg)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教師教學時務必使用普通話。上班時間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系、接待家長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范用語、用字的.教育,對于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幫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班會活動,用心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用心參加社區、共建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發揮教師的示范作用。
六、用心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用心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潛力。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2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務必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布欄等務必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務必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務必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務必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務必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學校開設閱讀課、寫字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范字訓練。
八、學校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用心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
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范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3
為了進一步提高全體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推廣普通話的參與意識,促進語言文字規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
1、 全體教師要認真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嚴格遵守語言文字法規定。
2、 全體干部、教師在校內必須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做“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的表率。
3、 學生在校內要講普通話,在老師指導下寫規范漢字。
4、 號召全體學生在校內、外做好宣傳工作,帶動家庭成員、親戚朋友也講普通話,寫規范字,并積極做“小教員”。
5、 教師在批改作業時要認真、細致,對學生作業中的錯別字要圈出,并指導學生改正。作業批語特別是作文批改時教師必須寫規范漢字,語言要通順、流利,不出現錯字、別字。
6、學校對宣傳欄、教室黑板報、張貼的.各種通知、標語等要認真檢查,保證不出現錯別字。
7、 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及測評工作。
關于作業布置批改的有關要求:
做作業是學生鞏固知識,熟練技能的實踐活動,所以教師要切實保證作業布置、批改的質量。
一、作業設計要目的明確,符合《課程標準》和教科書的要求要有助于學生掌握雙基,發展智力。
二、對學生的每次作業教師都要提出明確、嚴格的規范化要求,必要時教師要做示范性指導。要培養學生按時獨立完成作業的習慣,作業的字跡要規范、工整,卷面要整潔。
三、不同學生要有不同層次的作業,作業難度以中等水平的學生為準,照顧好“兩頭”的學生,對學困生要加強具體指導。
四、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課外作業總時間,禁止將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
五、教師在批改作業時要認真、細致,對學生作業中的錯別字要圈出,并指導學生改正。作業批語特別是作文批改時教師必須寫規范漢字,語言要通順、流利,不出現錯字、別字。
六、教師批改作業時要做好摘記,對解題有獨創性和錯誤有代表性的作業要詳細記錄,以做講評和輔導的依據。
七、學校對教師作業批改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結果記入教師年終考核檔案。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加大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抓好普通話的推廣活動,切實提高全體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使語言文字工作更好地為學校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語言文字學習制度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堅持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增強全體師生自覺使用普通話、規范字的意識,做到上下聯動,持之以恒,重在實效。
(一)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普通話考試培訓。
(二)把講普通話、用規范字列入每周的學習例會。
(三)鼓勵全體師生自主參加各種學習推廣普通話的活動。
二、普通話使用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在工作時自覺使用普通話。
(二)全體師生積極推廣普通話。
(三)下列情況必須使用普通話:
1、課堂教學;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接受媒體采訪等;
5、接打電話,接待來訪。
(四)普通話持證上崗制度
1、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教師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2、普通話水平作為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用字規范化的管理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用字必須規范
1、單位內部名稱牌、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
2、發布公文及內部書函往來;
3、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領導講話材料等。
(三)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教職工必須按要求說普通話、寫規范字;
2、各辦公室公文用字規范,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范用字;
3、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列入教職工基本行為規范;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職工的職責;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先評優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4、凡發現不按要求說普通話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并負責本單位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5、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6、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7、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情況和用字規范情況進行自查整改,對全體師生規范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獎懲制度
(一)全體教師要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年度考核中。
(二)學校每年拿出一定的活動經費,用于對開展各類常規語言文字活動類競賽的獎勵。
(三)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工作不力,不規范用語、用字的個人,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資格。
五、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日照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嵐山區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機關干部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機關干部帶頭,率先垂范。堅持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增強干部職工自覺使用普通話、規范字的意識,上下聯動,持之以恒,重在實效。
二、加強普通話的普及,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使普通話成為機關日常工作用語。
(一)區機關干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狀況務必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理解媒體采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話相應等級工作人員均應參加普通話話培訓和測試,并取得相應等級。
2.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到達三級甲等以上,新錄用的公務員要到達二級乙等以上。
3.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各類人員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4.普通話水平作為干部提拔、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對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范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機關用字務必規范: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四、加強對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機關用語用字狀況的督查。
(二)用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干部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建立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作為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本機關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
(四)建立機關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干部職工務必按要求說普通話、寫規范字。辦公桌上務必設立“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規范,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范用字。
3.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范;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職責,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資料;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資料進行考核;把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公務員的一項條件。
4.凡發現工作人員不按要求說普通話三次及以上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個人當年不得參加機關評優,其所在科室當年也不得參加優秀科室評選。
5.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各科室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本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潛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狀況和用字規范狀況進行自查整改。對下屬各單位規范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6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指導,進一步優化幼兒園語言文字的校園環境、推進文明單位的創建、加強幼兒園文化的建設,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教師教學用語用字規范。
1、教師備課時書寫用字要求:所有備課筆記,教學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2、教師上課板書及教學用語要求:板書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教學時必須使用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3、教師與家長進行交談時,必須使用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4、教師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要求: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5、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話,在板書、批改作業、家園聯系冊等中寫規范字
6、教師有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
二、幼兒園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職務晉級、評優評先等的基本內容和條件之一。
三、幼兒園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作為教師業務學習、職后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四、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實行教師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
五、幼兒園將普通話的.應用能力作為對幼兒的管理要求。
六、全體師幼在任何場合要自覺講普通話、寫規范字。
七、每學年在幼兒園內組織語言文字規范化專題宣傳教育活動,并滲透到德育和社會實踐活動中。
八、充分發揮語言課的主渠道作用,加強對幼兒普通話應用能力的培養。
九、日常各科教學有機滲透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和普通話教育。
十、師幼積極參加語言文字各類評優、競賽活動。
十一、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南京市中小學(幼兒園)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評估標準》等文件精神。
十二、將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教師、新教師上崗條件。把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對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教師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十三、把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同全體教師及領導班子成員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等工作結合起來。園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小組每學期將以各種形式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和抽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7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用心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潛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用心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鉤。
三、學校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四、語言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理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聽說讀寫潛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五、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范化的指導和管理。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8
為全面推進我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及《安徽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網絡覆蓋教育教學、管理的各個層面,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 學校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 學校開設普通話訓練課(晨讀)、書法(寫字課)等課程,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 普通話、規范字是校園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校內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校園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詩詞朗誦、講故事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辦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牌、標志牌、指示牌、名稱牌、標語牌、會標、獎狀、證書以及公務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及辦公平臺、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題試卷、黑板報、墻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辦公室、會議室、多功能室、廁所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十三)票據、報表、菜單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 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
學校語言文字辦公室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等級制度,不定期組織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工,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甲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語文教師的20%。
非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乙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語文教師的10%。
非教學人員不得低于三級甲等。達到二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學人員的40%。
第八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證書上崗制度。未達標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應分期分批參加長豐縣教體局語委辦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加強普通話達標后的'測后管理,杜絕證書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現象,引導與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并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第九條 學校新增教師時應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十條 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第十一條 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年級學科、教師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硬性指標。
第十二條 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第十三條 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9
第一章指導思想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縣教育局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我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加大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抓好普通話的推廣活動,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使語言文字工作與校園文化、精神文明建設、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和學校的各項教育工作結合起來,更好地為學校的教育事業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組織與網絡
二、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組員由各辦公室負責人、教研組長組成。領導小組中由教導主任擔任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該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
三、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安排協調。建立學校推普三級網絡,由分管領導、教師推普員、學生推普員(兼監督員)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職責
四、為確保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相關人員應履行的職責:
(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法》,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及各種規范標準,負責學校“創建迎檢”的整體工作,管理學校通用語言文字的應用。
2、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推普周活動計劃。
3、制定各級目標,實行分級目標責任制,建立學校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檢查制度,督導、檢查各年級組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做好學校用字規范化工作。
4、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組織教師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5、指導學校文字規范化建設,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功訓練。
6、布置校園“推普”宣傳環境,創設推普宣傳氛圍,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
7、強化校園用語,把普通話作為教學、工作、交流和交際用語。
8、做好學校年度語言文字工作總結、推普周活動總結、表彰工作。
9、做好學校網站語言文字的欄目。
(二)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提高師生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
2、切實采取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對組室、班級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對推普工作和用字規范的辦公室、個人進行推薦表揚。
4、督促普通話尚未達標的老師積極自培,爭取早日達標。
5、認真組織積極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周”活動。
6、積極完成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工作。
7、做好各項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三)推普員職責
1、落實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任務。
2、認真組織積極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周”活動。
3、組織好班級語言文字工作的各項活動。
4、監督執行校園文明語言的實實施。
5、組織安排班級各項普通話比賽活動。
6、協助老師檢查學生作業,及時糾正學生作業中用字不規范現象。
7、及時向上級反映班級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
8、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
第四章基本內容
五、常規管理
1、將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學校常規管理工作中,分管領導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會議。
2、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內容,營造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主管領導認真檢查落實。
3、校園設警示標語牌、永久性標語牌;在學校走廊等張貼有關于講普通話的宣傳標語,時時提醒學生養成加強說普通話的意識;在教學樓、圖書室等公共場所設“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園內形成人人都說普通話,都使用規范漢字的氛圍。
4、對校內所有公示牌、上墻的`制度、辦法及所發文件、所寫文字材料負責監督審查,對不規范用字現象要立即糾正、整改。
5、校名牌、樓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學校的公文、文件文頭和校刊校報的刊頭報頭學校的公章、印鑒、圖章;自編自印的各類印刷品等幾個方面的用字必須規范化、標準化。
六、教學管理
1、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應使用普通話,在板書、批改作業、家庭聯系冊、科研論文、案例等中寫規范漢字;每學期對教師教案、板書、論文、科研材料等進行一次抽樣檢查。
2、在聽課、評課等教研活動中將用語用字規范作為考核指標之一。
3、加強對各類教材、教輔讀物、講義、試卷、教案、等用語用詞的規范審核把關。
4、把普通話口語課作為拓展型課程,納入教學計劃,固定任課教師,使用統一教材,著重提高學生口語表達能力。
七、師資管理
1、將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教師條件,新教師上崗條件,教師繼續教育內容。
2、把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對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3、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職后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八、學生管理
1、各科教學都應加強對學生規范意識和能力進行培養:課堂中與教師和同學交流必須使用普通話,語言力求清晰明了。作業書寫工整,不寫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
2、學生在校園內講普通話,寫規范字是學生行為規范的基本要求。
3、將語言文字規范意識、語文綜合能力等納入學生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
九、德育教育
1、開展多層次的普通話演講、朗誦、書法及規范字知識競賽、口語表達爭章活動,提高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開展“推普宣傳周”活動,力求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2、開展形式多樣的推普活動;開展普及普通話專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水平;開展綜合性社會實踐活動,參與社會語言文字工作,促進語言文字規范化。
十、教師應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的課題研究工作,積極探索學校語言文字的工作途徑和方法。
第五章獎懲制度
十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十二、學校撥出一定的活動經費,用于對本校師生開展各類常規活動競賽的獎獎勵。
十三、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十四、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工作不力,不規范用語、用字的個人,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資格。
十五、本規定由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0
一、學校將語言文字規范化作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要求明確,嚴格管理。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為組長,副校長主管,語言文字工作組認真檢查落實、監督。
三、充分利用櫥窗、板報創設長期的宣傳環境,營造良好的'推普環境。
四、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五、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六、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七、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東沙河中心中學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1
黃沙河鎮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鎮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自治區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結合我鎮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黃沙河鎮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網絡覆蓋教育教學、管理的各個層面,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我鎮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黃沙河鎮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學校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普通話、規范字是我鎮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我鎮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黃沙河鎮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辯論、詩詞朗誦、講故事、知識搶答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辦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牌、標志牌、指示牌、名稱牌、標語牌、海報、會標、獎狀、證書以及公務用名片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出版物、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及辦公平臺、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題試卷、黑板報、墻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宿舍、辦公室、餐廳、會議室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十三)票據、報表、菜單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
學校教務科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學校教職工實行普通話等級制度,不定期組織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工,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甲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語文教師的20%。
非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乙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語文教師的10%。
非教學人員不得低于三級甲等。達到二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學人員的40%。
第八條學校教職工實行普通話證書上崗制度。未達標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職工應分期分批參加朝陽市語委辦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加強普通話達標后的“測后管理”,杜絕“證書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現象,引導與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并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第九條學校在招聘教師時應當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十條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學校提倡學生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的學生,學校將優先推薦就業。
第十一條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科室、教職工、班級、學生工作與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硬性指標。
第十二條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第十三條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2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條例》,進一步推進我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依據《中小學(幼兒園)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評估標準》,我校特制語言文字規范化規章制度:
一、學校成立了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管理全校的語言文字工作。
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中有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內容。
二、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條例》。
三、學校在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必須將推廣普通話、書寫規范字作為檢查內容之一,主管領導認真檢查落實。
四、結合繼續教育,加強對教師普通話培訓,教師必須符合規定普通話測試達標標準,學校審核普通話測試水平,語文教師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其他學科教師必須達到二級乙等。未達標的教師員工分期參加市語委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五、教師之間的交流使用普通話,教師與學生之間交流使用普通話,校園內學生與學生之間交流都使用普通話。
六、教師教學使用規范漢字,教案、板書及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要規范化。
七、學生能正確識別、書寫常用漢字,學生作業、考卷等用字要規范。學生的作業書寫工整,規范,美觀。
八、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中必須使用普通話,學校的墻報、板報、告示及學校一切文字檔案材料都使用規范漢字。
九、把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教研課評分等工作結合起來。
十、全體教師要積極參加校語言文字工作小組組織的各種普通話競賽、講座活動。
推廣普通話,寫好規范字是樹立學校良好形象,提高師生素質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師生要認真學習,嚴格貫徹執行以上規章制度,使校園用字規范化,交流普通話。
xx小學
20xx年3月5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3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日照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嵐山區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機關干部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機關干部帶頭,率先垂范。堅持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增強干部職工自覺使用普通話、規范字的意識,上下聯動,持之以恒,重在實效。
二、加強普通話的普及,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使普通話成為機關日常工作用語。
(一)區機關干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情景必須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理解媒體采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話相應等級工作人員均應參加普通話話培訓和測試,并取得相應等級。
2、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到達三級甲等以上,新錄用的公務員要到達二級乙等以上。
3、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各類人員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4、普通話水平作為干部提拔、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對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范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機關用字必須規范: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四、加強對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機關用語用字情景的督查。
(二)積極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干部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創立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作為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本機關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
(四)建立機關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干部職工必須按要求說普通話、寫規范字。辦公桌上必須設立“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規范,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范用字。
3、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范;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職責,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資料;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資料進行考核;把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公務員的一項條件。
4、凡發現工作人員不按要求說普通話三次及以上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個人當年不得參加機關評優,其所在科室當年也不得參加優秀科室評選。
5、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各科室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本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本事、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情景和用字規范情景進行自查整改。對下屬各單位規范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4
一、認真學說普通話。上課回答問題、朗讀課文、課間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話。
二、努力寫規范字。作業時做到寫字工整,文字規范,避免錯別字、病句。
三、積極參加各級口語實踐活動,成績突出。
四、積極參加推普宣傳工作。
五、當好語言文字規范的監督員。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5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設立推廣普通話專欄,大力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字。
八、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九、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十、建立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及時公布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范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十一、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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