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精選(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1
為了搞好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公司的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經20xx年1月1日公司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會研究,制定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制定由本單位主要領導(或負責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
2、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以及財務會計帳冊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廠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或其家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勞動者或其家屬的基本生活,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建立在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基礎上,即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填報各種申報表。
5、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引進項目)應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6、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建立或完善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措施:
(1)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有:全公司職工人數、男女職工人數、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男女人數、患各種職業病人數;全公司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數、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的濃度或強度及評價;各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備的名稱、數量、運行狀況、防護效果及對存在問題的治理;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發放數量、是否有職業衛生檢驗報告書、實際配帶情況等)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內容有: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建立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及檢測評價(定期檢測、評價必須由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制度;
(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內容);
7、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使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規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據為《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內容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8、建立職業病報告制度。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及衛生部頒布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報告辦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企業特定醫院(所)接診的急性職業病均應在-24小時之內向患者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以及發生一名職業性炭疽,企業及其企業特定醫院(所)應當立即電話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衛生監督機構。
(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沒有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綜合醫院在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患者時,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②對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后的患者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轉診到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并按規定報告。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對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慢性職業病和其他慢性職業病,應及時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負責職業病報告的工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報和篡改。
9、設立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10、履行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第二款:勞動者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11、搞好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培訓對象包括: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的方式有:用人單位負責人的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其內容和目的是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護勞動者健康為根本目的,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綜合”的方針,堅持“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認真履行各部門職責,規范管理,依靠科技進步,突出煤礦重點,全面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煤炭生產持續健康發展,維護我礦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職業危害防治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趙從領任職業病防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標
我礦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必須堅持在礦職業危害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結合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進行組織實施。
1、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等大型固定設備除選用低噪聲機電設備外,進一步對于高噪聲設備主要采取消聲、吸聲、隔聲、減振等常規治理措施,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作業場所噪聲不得超過85dB(A),大于85dB(A)時,必需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時,必須采取降低作業場所噪聲的有效措施。
2、大型設備降噪主要措施有:主要機房的噪聲主要以空氣動力性噪聲為主,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噪聲源進行隔聲、消聲等降低噪聲源處理措施。
3、改進機械設計,改革工藝和操作方法,如礦主通風機選用低噪聲軸流式通風機,并消音;對螺桿式壓風機、水泵等設備采用隔聲罩,將其電機半圍起來,以隔絕機殼風扇噪聲向外輻射的通路;鍋爐引風機進出口管道采用軟接頭,并在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強筋以增強剛度,改變鋼板振動頻率等措施以減少振動噪聲,排氣管加消音器,機爐熱控室墻、門均采用隔聲材料,室內噪聲控制在70dB(A)以下。
(二)防護設施建設與維護、懸掛警示標識
1、各采掘工作面及所有產塵點必須實施綜合防塵措施,完善防塵基礎設施,并做到正常、規范使用,由礦安全員和瓦檢員每班監督檢查各種防塵設施的安裝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處理。粉塵監測,實時監督井下重點部位的粉塵濃度變化情況。
2、降噪設施力求結構簡單、輕便、可靠,使用壽命在15年以上;控制噪聲所使用的材料,要具有防腐、防潮、阻燃性能。降噪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防護,比如主通風機消音器、水泵電機的消音罩等設施每月定期檢查一次。
4、不斷提高職工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確保每項勞動防護用品都有煤安標志,提高防塵濾紙配發,要將職工佩戴的防塵口罩進行升級,對質量好、防塵效果好的防塵口罩廠家進行招標,購置高質量的防塵口罩和濾紙。該項工作由供應科負責落實。
5、安全科具體負責日常井下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對不佩戴、不正確佩戴、故意損壞勞動防護用品的職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手段。確保每個職工都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不定期的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調查工作,根據生產的實際需要對發放標準進行調整。
7、采用競標的方式對有資質的廠家采購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井下作業場綜合防塵的防治措施及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使職工作業場所的防塵設施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一些不符《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作業場所積極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預防和控制作業場所職業危害,保障煤礦從業人員身心健康。在綜合防塵方面我礦20xx年主要要做好以下幾點:
1、通防部門負責全礦粉塵測定工作和主要大巷的沖塵工作;
2、開拓掘進巷道防塵管路由施工單位負責安裝維護管理;
3、各點、采掘工作面進回風巷的水幕或噴霧裝置由使用單位負責安裝維護管理。主要進回風大巷噴霧,由通防工區安裝管理維護。
(2)呼吸性粉塵
礦山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掘進工作面每3個月測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每個采樣工種分2個班次連續采樣,1個班次內至少采集2個有效樣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樣品不得少于4個、定點呼吸性粉塵每月測定1次。
(3)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一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一次;各接塵作業場所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得少于3個。
(4)粉塵濃度測定方法執行GB5748—85《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呼吸性粉塵濃度測定方法執行GB16225—《車間空氣中呼吸性矽塵衛生標準》;礦山個體呼吸性粉塵濃度測定方法執行LD38—92《礦山個體呼吸性粉塵測定方法》。
(5)測塵前,根據測塵地點和采樣數量準備好使用儀表、工具及其附件,并認真檢查儀器,做到外表清潔、附件齊全、電鍵或旋轉按鈕靈敏可靠。工作中,注意觀察采樣地點的頂幫、運輸情況,以保證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隱患必須首先處理。
10、點及凈化水幕安裝標準:
(1)采掘工作面的凈化水幕應封閉全斷面,噴嘴朝向風流與風流方向成45度角,水幕橫桿距巷道頂不超過5cm,棚子支護巷道不大于10cm;水幕應固定牢固、閥門有把手,開關靈活、不漏水(滴水成線)。
(2)各點的噴霧必須固定牢固,每道噴霧只準設置兩個噴嘴,噴嘴朝向點與煤流方向成45度角。
4、職業病人診療
在努力保持我礦職工零職業病的前提下,根據職業健康體檢報告,對需要復查的職工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職工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安排其進行醫學觀察或職業病診斷。
四、考核與驗收
我礦職業危害防治領導小組及其下設辦公室負責職業危害防治計劃的考核與驗收,督促并監控各項目的工作開展情況,對落實不力的單位或部門進行通報批評、處罰,并責成按時整改。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3
編制單位:盤縣金河煤礦
編制日期: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金河煤礦20xx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
為了做好我礦職業病防治工作,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的規定,制定我礦20xx年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20xx年度防治計劃目標
1、控制 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
2、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基層單位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95%。提高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提高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提高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率,提高粉塵、有毒化學物質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提高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評價率,提高控制效果評價率。、提高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基本實現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傷保險全覆蓋。
7、工作場所、職業健康監護等職業病防治的監督覆蓋率比20xx年有所提高。
二、20xx年度防治計劃、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制定由我礦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
(1)根據《職業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確處理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與經濟責任制的關系,以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為目標,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責、權、利,力戒形式主義。
(2)以責定權,以控制效果定獎,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制,依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制定的'職業病防治目標分解到各單位第一責任人。
(3)指標分解和考核要有針對性,抓住影響職業病防治控制效果的關鍵,達到責任指標化、考核數據化、分配差額化(即職業病防治工作績效的大小與獎懲掛鉤)。、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煤礦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
標準;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4)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或完善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措施:
(1)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我礦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
(5)進一步完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
(6)進一步完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進一步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使我礦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規范管理,使其制度化;
(8)進一步完善職業病報告制度 ;
(9)進一步完善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0)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職業危害告知 義務;
(11)進一步完善職業危害防治教育培訓。
(12)進一步完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管理;
三、20xx年度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
礦屬各單位應結合我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參照以上職業病防治計劃所列的事項,制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目標,確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具體事項。將各項工作事項分解、細化。將分解、細化的各項工作納入時間表、把任務落實到人,實行分工負責、按時完成職業病防治計劃的實施方案。
為保障職業病防治計劃的落實,實施方案應該包括對開展各項工作所需經費的預算。只有經費得到了落實,才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金河煤礦
20xx年1月18日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4
為了搞好本廠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廠的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經xxxx年xx月xx日廠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會研究,制定本單位xxxx年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職業病防治工作內容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韻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制定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同時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問題:
(1)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確處理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與經濟責任制的關系,以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為目標,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責、權、利,力戒形式主義。
(2)以責定權,以控制效果定獎,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用人單位可以采取適當的經濟手段,:同職業病防治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經濟利益掛鉤,但不能像經濟責任制那樣,把依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制定的職業病防治目標分解或者壓在勞動者身上。
(3)無論是集體責任制,還是個人責任制都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目標與計劃,明確職責范圍、基本任務、工作標準、實施程序、協作要求和獎罰辦法等內容。
(4)指標分解和考核要有針對性,抓住影響職業病防治控制效果的關鍵,達到責任指標化、考核數據化、分配差額化(即職業病防治工作績效的大小與獎懲掛鉤)。
2、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
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以及財務會計帳冊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廠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或其遺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勞動者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建立在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基礎上,即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5、本單位的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引進項目)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6、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職業病危害作業是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和嚴重職業病的主要作業,其危害后果特別嚴重,其危害往往是群體性的,且致死率、致殘率很高,不僅嚴重損害勞動者的生命健康,給用人單位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而且也影響社會的穩定。
特殊管理包括對作業場所和作業人員的特殊管理。如作業場所的.隔離、生產設備管道化、密閉化和操作自動化,作業場所設置特殊職業病防護設備,包括自動報警裝置、防護安全聯鎖反應系統和工作信號,配備應急救援設施、醫療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還包括對這類作業實施特殊的監管手段。如實施許可制度,即作業許可和人員資格許可。作業許可是指用人單位從事放射、高毒等、職業病危害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特殊衛生規定和要求,取得衛生許可后,方可從事該項作業。人員資格許可是指從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職業的人員,也包括這類作業的管理人員必須通過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身體狀況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資格后方可上崗;管理人員也必須通過專業培訓,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職業衛生管理資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7、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建立或完善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措施:
(1)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有:全廠職工人數、男女職工人數、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男女人數、患各種職業病人數;全廠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數、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的濃度或強度及評價;各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備的名稱、數量、運行狀況、防護效果及對存在問題的治理;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發放數量、是否有職業衛生檢驗報告書、實際配帶情況等)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內容有: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用人單位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及檢測評價(定期檢測、評價必須由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制度;
(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內容)。
8、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使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規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據為《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內容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職業病報告制度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及衛生部頒布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報告辦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接診的急性職業病均應在xx-24小時之內向患者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以及發生一名職業性炭疽,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應當立即電話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衛生監督機構。
(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沒有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綜合醫院在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患者時,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②對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后的患者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轉診到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并按規定報告。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對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慢性職業病和其他慢性職業病,應及時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報和篡改。
10、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xx、向用人單位提供生產設備時的危害告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條: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并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xx、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管理規定。
《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示標識。
xx、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
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第二款:勞動者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xx、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培訓對象包括: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的方式有:用人單位負責人的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其內容和目的是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5
用人單位應結合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參照以上職業病防治計劃所列的事項,制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目標,確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具體事項。然后,將各項工作事項分解、細化。最后,將分解、細化的各項工作納入時間表、把任務落實到人,實行分工負責、按時完成職業病防治計劃的實施方案。
為保障職業病防治計劃的落實,實施方案應該包括對開展各項工作所需經費的預算。只有經費得到了落實,才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
營銷部經理
崗位名稱:營銷部經理
直接上級:分管理副總經理;下屬崗位:儲運科科長、市場科科長、售后服務科科長
崗位性質:負責全面主持營銷工作的指揮、指導、協調、監督少管理的權力,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管理責任:對其分管的工作全面負責
主要職責:
1.在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負責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組織并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貫徹落實本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標準,密切與生產、人事、計劃、財務、質量等部門的工作聯系,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3.組織制定產品銷售、入庫、出庫、在倉保管制度。明確銷售工作標準,建立健全銷售管理網絡,認真做好協調、指導、調度、檢查、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度銷售計劃,適時合理地簽訂供貨合同,確保銷售計劃指標完成,節約銷售費用、及時回籠資金,加速公司資金周轉;
5.加強倉庫管理基礎工作。認真辦理產品出入庫手續,定期進行清倉盤點工作,做好在庫產品的安全消防工作;
6.負責編制銷售統計報表。做好銷售統計核算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和規范各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報表的核算程序,匯總填報年、季、月度銷售統計報表,及時擇寫銷售統計分析報告,為公司領導決策服務;
7.負責駐外分公司、營銷網點銷售調度及運輸工作。及時匯總編制產品需求量計劃,合理平衡產品供貨,做好對外銷售點聯絡工作,組織產品的運輸、調配,完善發運過程的交接手續;
8.負責抓好市場調查、分析和預測工作。做好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掌握市場動態,積極適時、合理有效地開辟新的經銷網點,努力拓展業務渠道,不斷擴大公司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9.負責做好優質服務、售后服務工作。加強對營業人員的教育,走訪用戶,及時處理用戶投訴,提高企業信譽;
10.負責抓好營銷人員的考核、考評與管理教育工作。關心營銷人員的生活及思想動態,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絕經濟犯罪事件發生;
xx.有權向主管領導提議下屬科長、經理人選,對其工作考核評價;
xx.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崗位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的文化程度和營銷專業知識;
2.熱愛公司、堅持原則、廉潔奉公;
3.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
4.虛心好學,積極進取,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
參加會議:
1.參加公司年度總結會、計劃平衡協調會及其有關的會議;
2.參加季、朋度經濟活動分析會、營銷計劃會、考核評比等會議;
3.參加公司召開的部門業務協調會、專題分析會等;
4.參加本部門召開的營銷工作會議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6
1、職業病危害項申報
根據《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要求,公司安全部負責每年于3月31日前申報上一年度職業危害情況,具體申報的內容為:煤礦企業基本情況;煤礦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情況;煤礦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另外,在改擴建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內,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日內,在煤礦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更之日起**日內進行職業危害申報。
2、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根據《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從業人員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崗位或者工作內容存在職業病危害時,必須向從業人員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職業衛生培訓。
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的培訓要求進行培訓。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應接受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煤礦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不少于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2學時。
4、加強現場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1)設置警示標識。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要求,在全礦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設置警示標識,以此來時時提醒職工按操作規程操作,防止職業危害因素對自己的危害。
(2)規范防護用品管理。人力資源部根據接觸職業危害的職工情況,分別對接觸粉塵、噪聲等職業危害因素的職工發放防塵口罩、耳塞等防護用品,并
及時維修、更換。各單位積極督促本單位的職工自覺使用防護用品。
(3)職業病危害檢測因素。公司通防部負責對粉塵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檢測頻次進行檢測,采集個體呼吸性粉塵樣品、游離二氧化硅、粉塵分散度樣品,每季度送山東煤礦粉塵檢測中心鑒定一次。噪聲放射線及其他物理因素測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服務機構每年至少監測一次。
(4)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安全部定期對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警示標識的懸掛、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運轉及維修及職工按規程操作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并把現場考核情況與各單位的經濟效益及個人收入掛鉤,使用經濟手段督促做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
5、落實"三同時"原則,從源頭上控制職業危害
從源頭上控制職業危害,是預防職業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嚴格執行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及"三同時"原則,做好了職業危害的前期預防工作。
6、貫徹"以人為本"思想,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1)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對接觸粉塵、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患者,必須按國家規定及時給以治療、療養和調離有害作業崗位,并做好健康監護及職業病報告工作。
查體時間間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對接觸有害物質作業職工,巖塵、噪聲、高溫接觸工種和觀察對象、Ⅰ期煤工塵肺患者每年檢查1次,煤塵接觸工種每2年檢查1次。
②對離崗職工必須進行離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
③接觸化學毒物、放射線的職工根據所接觸的化學毒物確定檢查周期。 職業性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病治療應由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機構承擔。
(2)有下列病癥之一的,不得從事接塵作業:
①活動性肺結核病及肺外結核病;
②嚴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氣管疾病;
③顯著影肺功能的肺臟或胸膜病變;
④心、血管器質性疾病;
⑤經醫療鑒定,不適于從事粉塵作業的其他疾病。
7、加強宣傳教育,履行告知義務,提高全員自我防范意識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崗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中,將全礦所有職業危害情況告知,并在勞動合中予以注明。利用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有害作業崗位的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評價結果。對在健康監護體檢中發現的職業禁忌癥病人、疑似職業病人、確診職業病人,均以書面形式告知。同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形式,廣泛宣傳國家、省、市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公司安全培訓中心舉辦培訓班對新上崗職工及接害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重點學習法律、法規,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職業危害的種類及危害,崗位操作規程,職業危害應急救援預案等內容,提高職工職業病防治知識水平,自覺使用防護用品,并積極參加職業性健康體檢,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8、加強全員監護,普及職業健康檢查
為了實施"以人為本,和諧發展"戰略,我礦接塵人員進行定期體檢和職業病診斷,確保職業病及時發現,及時治療。同時,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了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信息管理制度。今年,我礦接塵人員已全部進行了年度體檢,受檢率達100%。充分顯示了我礦在職業病防治方面走上了良性發展的軌道。
盡管我們在職業危害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安鑫煤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經驗尚且不足,仍需我們認真地學習總結和不懈努力,以使我礦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二〇**年一月一日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7
1 危險物品倉庫管理
1.1 易燃、易爆危險倉庫區域嚴禁煙火入內。出入處應有“倉庫重地,嚴禁煙火”明顯防火安全標志,危險物品倉庫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1.2 嚴格執行“五雙”制度。凡屬易爆、劇毒的危險品,必須做到“雙人保管、雙人領用、雙把鎖、雙本賬、雙人使用”使用后剩余物品應立即返庫。使用部門禁止存放保管。
1.3 危險品保管員,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能、特點、分類、分層,對性能互相有抵觸的物品要分開貯藏,并有明顯標志,不可混放,防止錯發,開啟危險品包裝容器的工具,要用銅質,不能用鐵質工具,防止引發火花造成意外事故。
1.4危險品倉庫一切電氣設施(如開關、閘刀、照明燈、電動機等)均應為防爆型,并應定期檢查電器設備及照明開關線路防爆性能良好與否,發現損壞應及時修理,防止破裂閃烙而引起火情,倉庫內不準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和燈頭,房屋不能漏雨,通風良好,并裝有通風設備。
1.5在裝卸物品時應輕裝、輕放,特別是裝卸易碎、易爆危險品,對液化氣、乙炔不可沖撞、曝曬,接近熱源,混裝,磨擦等防火引起爆炸和火情事故。
1.6保管人員必須提高警惕,下班時應仔細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節日休假要有專人值班巡邏。
1.7嚴格遵守上級對夏季危險物品運輸、裝卸,儲存,發放通知規定。
1.8對化學危險物品保管員,危險品車輛駕駛員,押車員,應經勞動、公安部門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定期復訓,并嚴格遵守各自的崗位守則。
2 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2.1 藥品室是化學專業的組成部分由化學試驗班負責,藥品的庫存、保管、清點、增添、領發。管理上受化學專業及上級有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督促,認真做到賬、卡、物一致。
2.2藥品室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不準隨意調換,管理人員一半時間參加生
產工作,一半時間負責藥品管理。
2.3藥品室門鑰匙應由藥品室管理人員和班長嚴加保管,無關人員不準開啟藥品室,凡發現無關人員開啟藥品房,作違反保衛紀律處理。
2.4劇毒藥品另列清冊,進貨、儲存、保管、領用、消耗由管理人員、班長和領用人三方核對,填寫統一領料單,統一領料單一式二份,一份管理人員留存,一份送交部門備案。
2.5使用劇毒品結束后,必須經過稀釋,并在班長監護下處理。
2.6 劇毒藥品的管理堅持“五雙”制度(雙人保管、雙本賬、雙把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一待發現劇毒藥品缺少,應及時向部門和保衛科報告。
2.7藥品室應經常保持整潔、明亮,室內嚴禁吸煙,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室內,藥品室只準放置與藥品有關化學器皿和零件。
2.8每逢國定假日前三天管理人員應集中時間對常用藥品清點校對,對劇毒藥品進行檢查,并作好保衛措施。
3 液氨管理制度
3.1加氨操作工必須經過特殊工種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3.2加氨操作工必須牢固樹立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觀念,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防范措施;
3.3操作工必須了解氨的性狀,毒性作用,中毒癥狀,掌握防治要點;
3.4操作工必須站在上風位置作業,如感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工作,離開現場;
3.5氨瓶必須妥善安置,嚴禁暴曬,安置氨瓶的場地必須通風,道路保持暢通;
3.6氨瓶的閥門必須裝上防護帽,以防碰撞損壞,引起泄漏;
3.7加氨現場必須備有化救防護、搶險用品和水源;
3.8加氨系統進行停役檢修時,必須先把系統沖洗干凈后,方可開始檢修。
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1、各車間、部門有職業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所使用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應由使用部門專人負責設施的維護保養,并作好相應的臺帳。
2、職工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3、認真執行防護設施、設備檢修的有關規定,精心維護所屬設備,定期進行自檢自查,確保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4、有關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應經常檢查監督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以及檢修的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8
一、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確保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合法權益,促進我公司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公司制定了20xx年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為職業病防治的各項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
二、目標
公司將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落實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20xx年公司將集中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進行有效控制和處理,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和人身傷害。20xx年公司職業病防治目標如下:
1、粉塵作業點達標率100%;
2.杜絕高溫中暑;
3.塵肺病發生人數為0;
4.噪聲性耳聾的發病率0%;
5.化學品中毒發生人數為0。
三、工作措施
(一)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明確各級領導在職業病防治
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和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通過開展職業危害因素辨識評價、控制活動,使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規范化和科學化軌道。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職業病防治的意識。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勞動衛生宣教活動,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宣傳報等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分層次、有計劃、有重點地對各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管理人員和接觸有害因素人員3個層面進行《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了全體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感,以及做好職防工作的使命感。 制定和落實各單位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結合各部門的實際情況,有關人員每月要不定期下井對各班組生產現場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穿戴不合格的職工就行現場教育,要求班組即時進行整頓。
(三)年內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各車間開展一至兩次《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的宣傳和預防職業病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廣大職工的職業病防治意識。
(四)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確定今年體檢時間和人數(包括進崗、離崗職工及臨時工、合同工等),聯系復旦大學附屬金山醫院進行職業衛生體檢,建立和完善各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將職業病危害控制在源頭。
(五)公司質量部做好年度生產工作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工作,及時發現職業危害,防控職業病危害因素。同時在有較大
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或可能造成嚴重職業危害的崗位及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并完善各種警告標志和警示說明。
(六)保障車間內各類職業病防護設施有效,作業時用通風設施和除塵器除塵。
(七)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優先保證公司各種必備勞保用品的備用資金,即時購進各種防護用品,備用資金不得擅自挪用。充分保養好各種防護設施,加快公司的職業衛生治理步伐,保證廣大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職業健康。
(八)加強健康監護,認真做好有害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崗前、崗中和離崗的健康檢查。
四、保障條件
(一)嚴格遵守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公司廣大職工健康及權益提供最堅強的保護傘。
(二)公司有專門的培訓部門和人員,加強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職業病防患意識,提高面對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能力。
(三)公司提供專門的職業病防治的專項資金。每月勞保每月按時做計劃,按時采購,按時領取發放,保證一線工人勞保用品的及時穿戴;公司制定防護設施維修與保養的相應制度,保證各種防護設施的.維修與保養資金和人員的及時到位與更換。
五、工作計劃安排
(一)在20xx年1月**日前與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二)在20xx年3月中旬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
(三)在20xx年6月底前健全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機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對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開展危害項目監測,尚未具備監測條件的崗位和工段委托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監測。在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因素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并設置和完善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告知勞動者做好自身防護工作。
(四)在20xx年7月底前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和職工工傷保險。公司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定期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在崗期間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建立一人一檔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公司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五)每月月底由生產部維修組對所有防塵設施進行檢查,發生損壞的及時修復,未使用的督促員工使用,由質量部牽頭每月不定期對職工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未用的作出處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各班組負責人務必要站在廣大職工職業健康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領導,落實人員,確保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二)辦公室、質量部等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進行輿論宣傳,將宣傳工作深入到基層,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義務,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對拒不接受監督或者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履行職責的堅決予以查處。
(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信息報告制度。公司一旦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職業病時,必須在組織搶救的同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安監部門。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工作情況通報制度,互報職業病事故、事故隱患舉報、職業病工傷保險、職業衛生評價及監測和監督檢查等工作信息。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9
一、宣傳主題
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
二、活動時間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重點宣傳內容
1、《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
2、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
3、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4、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
5、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
6、常見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等。
四、宣傳方式
各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采取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在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宣傳窗(欄)等傳統媒體宣傳優勢的`同時,積極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平臺新載體,廣泛宣傳和使用推薦宣傳用語(見附件1),傳播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知識,實現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重要性,把宣傳活動作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重要內容,認真部署,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確保宣傳活動順利開展。
(二)突出重點。圍繞宣傳主題,針對本轄區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情況,深入企業、車站、碼頭、廣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
(三)認真總結。各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認真進行總結,并于5月20日前將活動情況(含電子版)及統計表(見附件2)報區安監局職安科。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10
一、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公司下發的職業病防治年度目標,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確保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合法權益,促進我項目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了20xx年職業病防治措施計劃,為職業病防治的各項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
二、目標
項目將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落實本項目的職業病防治工作。20xx年本項目將集中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進行有效控制和處理,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和人身傷害。20xx年本項目職業病防治目標如下:
1. 杜絕高溫中暑;
2. 塵肺病發生人數為0;
3. 噪聲性耳聾的發病率0%;
4. 機械振動傷害發生人數為0;
5. 過度疲勞發生人數為0。
三、工作計劃
(一)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明確項目領導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和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通過開展職業危害因素辨識評價、控制活動,使項目職業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規范化和科學化軌道。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職業病防治的意識。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勞動衛生宣教活動,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宣傳報等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分層次、有計劃、有重點地對項目第一責任人、管理人員和接觸有害因素人員3個層面進行《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了全體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感,以及做好職防工作的使命感。 制定和落實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相關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各班組生產現場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穿戴不合格的職工進行現場教育,要求班組及時進行整頓。
(三)年內組織開展一至兩次《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的宣傳和預防職業病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廣大職工的.職業病防治意識。
(四)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確定今年體檢時間和人數(包括進崗、離崗職工及臨時工、合同工等),聯系衛生防疫站進行職業衛生體檢,建立和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將職業病危害控制在源頭。
(五)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或可能造成嚴重職業危害的崗位及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并完善各種警告標志和警示說明。
(六)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優先保證各種必備勞保用品的備用資金,即時購進各種防護用品,備用資金不得擅自挪用。充分保養好各種防護設施,加快項目上的職業衛生治理步伐,保證廣大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職業健康。
(七)加強健康監護,認真做好有害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崗前、崗中和離崗的健康檢查。
四、職業病防治措施
(一)接觸各種粉塵,引起的塵肺病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的存放處、使用處的揚塵防護,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志。
2、個人防護措施:落實相關崗位的持證上崗,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揚塵防護口罩,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項目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工人作業場所的揚塵防護措施的落實,檢查個人揚塵防護措施的落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減少揚塵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電焊工塵肺、眼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為電焊工提供通風良好的操作空間。
2、個人防護措施: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佩戴有害氣體防護口罩、眼睛防護罩,杜絕違章作業,采取輪流作業,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項目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工人作業場所的通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8小時工作制,及時制止違
章作業。
(三)直接操作振動機械引起的手臂振動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作業區設置防職業病警示標志。
2、個人防護措施:機械操作工要持證上崗,提供振動機械防護手套,采取延長換班休息時間,杜絕作業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警示標志的懸掛,工人持證上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時間不超時等情況。
(四)接觸噪聲引起的職業性耳聾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作業區設置防職業病警示標志,對噪音大的機械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減少噪音污染。
2、個人防護措施:為施工操作人員提供勞動防護耳塞,采取輪流作業,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作業場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護耳塞,工作時間不超時。
(五)長期超時、超強度地工作,精神長期過度緊張造成相應職業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減小工人勞動強度,為職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娛樂場所,加強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
2、個人防護措施:不盲目搶工期,即使搶工期也必須安排充足的人員能夠按時換班作業,采取8小時作業換班制度,及時發放工人工資,穩定工人情緒。
3、檢查措施:工人勞動強度適宜,文明施工,工作時間不超時,工人工資發放情況。
(六)高溫中暑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高溫期間,為職工備足飲用水或綠豆水、防中暑藥品、器材。
2、個人防護措施:減少工人工作時間,尤其是延長中午休息時間。
3、檢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飲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備,工人勞逸適宜,并指導提高中暑情況發生時,職工救人與自救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各班組負責人務必要站在廣大職工職業健康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領導,落實人員,確保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二)綜合辦公室、安質部、工程部等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進行輿論宣傳,將宣傳工作深入到基層,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義務,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對拒不接受監督或者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履行職責的堅決予以查處。
(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職業病時,必須在組織搶救的同時,將事故信息報告上級單位和安監部門。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11
為了做好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公司的經濟發展。使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逐步改善作業環境,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經廠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單位20xx年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成立職業衛生防治機構或組織
組織人員:***、***。
組織人員分工:
***負責編制職業病防范措施、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員工檔案的管理,組織員工學習、培訓、體檢。
***負責落實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對生產部職業病防范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目標及指標
我公司的目標是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
1、本年度無新發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
2、粉塵、毒物、噪聲和高溫作業點濃度和輕度符合國家標準;
3、職業健康檢查異常率低于5%。
三、職業病防治計劃內容
1、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2、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
3、職業衛生培訓計劃;
4、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
5、完善職業衛生制度;
6、建立職業衛生檔案;
7、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8、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四、資金保障
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各部門將積極配合公司職業病防護計劃,公司在年初計劃實施初期,將把職業病防護計劃所需資金全部落實,以確保計劃的實施。
五、驗收與考核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職業病防治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12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各位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根據“統籌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則,分別輕重緩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時解決嚴重影響職工健康、安全的問題,制定本計劃和實施方案。
1、職業病防治計劃
1.1檢查計劃
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對勞動者進行就業前、定期和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在就業前的檢查中如發現有不宜從事某一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職業禁忌征者,不安排其從事所禁忌的作業。定期健康檢查便于早期發現病人,及時處理,防止職業危害的發展、為制定預防對策帶給依據。
1.2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個人的健康監護檔案
企業建立職業衛生和勞動者個人的健康監護檔案,是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職業衛生檔案主要包括工作單位的基本狀況,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設置、運轉和效果,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強)度監測結果與分析,職業性健康檢查的組織和檢查結果及評價。勞動者個人健康檔案主要包括職業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職業病的診斷、處理、治療和療養,職業危害事故的搶救狀況等。
1.3消除職業危害,改善勞動條件
1.3.1改善作業方式,改善作業環境,減少有害物質散發。
1.3.2加強設備的維護檢修和管理,減少有毒物質的跑、冒、滴、漏。
1.3.3搞好工作場所的環境衛生,防止有害物質的.2次污染。
1.4合理使用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在可能造成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或因進行設備檢修而不得不接觸高濃(強)度有害物質時,務必配備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
1.5注意個人衛生,合理安排勞動和休息,注意勞逸結合。
1.6對女工要給以特殊保護。
1.6.1不安排女工到不適合女性身體條件的崗位。
1.6.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其本人和胎兒有危害的工作。
1.7開展健康教育,普及防護知識,制訂職業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領導和勞動者要透過培訓,學習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規,職業危害及其防護知識。提高對改善勞動條件,控制職業危害重要性的認識,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1.8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8.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1.8.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1.8.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1.10.職業病患者的處理和勞動潛力鑒定
職業病患者在治療或療養后被確認不宜繼續從事原有害工作的,調離原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勞動潛力受損程度應按照已頒布的《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GB/T16180—1996)進行鑒定,并按勞動保險條例,給以工傷保險待遇或職業病待遇。
2.職業病防治計劃實施方案
2.1車間進行安全值日制度,每一天對車間進行檢查;安環部每月定期對生產車間進行檢查,保證車間環境問題早明白,并能早處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員工時,要求應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體全面檢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員,身體健康在先,保證所有招聘來的員工身體適合工作崗位的要求,同時便于對員工身體的跟蹤監護。
2.2企業為企業每位員工建立職業衛生檔案,檔案具體記載了以往的職業接觸史,職工工作崗位的可能產生的職業性危害,職工進入該崗位的時間,在崗時間。職工的個人健康監護檔案記載了每位職工的以往病史,職工進廠前,進廠時,具體的在崗中的的各次檢查記錄。我們把每位職工的身體狀況同職業結合起來,全面、具體的分析每位職工的健康狀況,使職業性侵害早發現早治療,保證每位職工的健康。
2.3公司每年請具有監測資質的檢測部門對空氣、水進行檢測;公司每月對各個車間進行一次設備、安全、職業衛生方面的檢查。保證職工工作環境的安全、衛生。公司每周進行全廠衛生大檢查,進行清潔生產,給職工帶給一個清新、干凈的工作環境。
2.4公司全年根據公司《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時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特殊作業帶給特殊勞動勞動防范工具。給對配備了防塵口罩;給工作人員發放了防噪音式耳塞;加強了可能產生職業性侵害崗位工作人員對職業病的防范,保證他們的身體健康。
2.5公司為員工24小時帶給熱水,保證員工洗浴的方便,并籌建大型浴室,為員工帶給更舒適的洗浴空間;為改善員工的住宿條件,建設了新的住宿樓,宿舍中連有網線,有線電視,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能夠休息好、娛樂好;保證8小時工作制,盡量不安排加班,給員工安排規律的生活空間。
2.6公司給女工的保護
2.6.1不安排女工到崗位,對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適合她們身體要求的崗位。
2.6.2對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顧,不讓其從事對其本人和胎兒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據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產假。
2.10公司對產生職業病的員工,由專業部門依《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GB/T16180—1996)進行鑒定進行勞動潛力鑒定,對具有工作潛力的職工,公司結合職工的個人狀況,重新安排適合本人的工作。對不具有工作潛力的職工,公司給予必須的補償,另外還可依勞動保險條例得到保險公司的工傷醫療賠償。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13
1、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B)。
A、根據本單位經濟狀況決定是否開展職業健康檢查
B、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
C、根據單位領導研究決定是否開展職業健康檢查
2、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應在(A)。
A、高溫季節到來之前進行B、高溫季節進行C、高溫季節過后進行
3.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B)承擔。
A.勞動者B.用人單位C.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4、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C),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A.如實、無償提供 B.收取費用C.如實提供
5、根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雖不是直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但在工作中受到與直接接觸人員同樣的或幾乎同樣的接觸,(B)。
A也不應視同職業性接觸B、應視同職業性接觸
C、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視同職業性接觸
6、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用人單位(A)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A、不得B、可以C、經領導批準可以
7、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A)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A、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B、上崗前和在崗期間C、在崗期間
8、(A)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
A、用人單位B、醫療衛生機構C、地方衛生行政部門
9、20xx年媒體披露的(C)暴露出我國職業病防治領域中的一些問題,職業病防治工作再次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
A、福建省仙游縣外來農民工患職業病事件
B、河北省高碑店市農民工苯中毒事件C、河南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
10、根據國家現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分工,監督檢查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規范職業病的`預防、保健以及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工作由(B)負責。
A、安全生產監管部門B、衛生行政部門C、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11、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是(C)。
A、分類管理、綜合治理B、防治結合、綜合治理C、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12.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C),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A.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B.區域衛生規劃C.職業病防治規劃
13、塵肺病是我市人數最多的一種職業病,目前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因此(B)尤其重要。
A、治療B、預防C、提高待遇
14、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的總體目標是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A)、行業規范管理、職工群眾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顯著提高綜合防治能力。
A、衛生行政部門負責B、勞動保障部門負責C、用人單位負責
15、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A),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A、職業病防治責任制B、管理制度C、應急預案
16、職業健康檢查包括(B)。
A.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B.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C.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急性的職業健康檢查
17、勞動者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可以在(C)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A.國內任何地方B.本人居住地C.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
18、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向(B)申請鑒定
A.原診斷機構B.原診斷機構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C.作出診斷的診斷機構所在地的省轄市衛生行政部門
19、當事人對首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B)。
A、行政復議B、再鑒定 C、行政訴訟
20、農民因給自家農作物噴灑農藥導致中毒(B)。
A、是職業病B、不是職業病C、無法判斷是不是職業病
21、職工被診斷為職業病的,應該(B)。
A、找企業負責人解決B、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C、自己去醫院治療
22、粉塵作業時必須佩戴(B)。
A、棉紗口罩B、防塵口罩C、防毒面具
23、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C)。
A、安排下崗,并給予一次性補貼B、解除勞動合同C、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24、進行職業病診斷重要的前提條件是(C)。
A、癥狀和體征B、實驗室檢查C、職業史
25、職業病診斷應當綜合分析(B)和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
A、病人的職業史B、病人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現場危害調查與評價
C、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既往病史
26、中暑是高溫作業環境下作業人員發生體溫升高、肌痙攣或暈厥等疾病的總稱。當勞動者作業地點氣溫(C)時,應采取局部降溫和綜合防暑措施,并應減少接觸時間。
A、≥36℃ B、≥37℃ C、≥40℃
27、(C)是電焊作業人員常見的職業性眼外傷,主要由電弧光照射、紫外線輻射引起。
A、白內障B、紅眼病C、電光性眼炎
28.對放射工作場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用人單位必須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工作人員佩戴(C)。
A.安全帽B.防護眼鏡C.個人劑量計
2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C)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A、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B、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
C、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
30、建設項目的(B)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A、衛浴設施B、職業病防護設施C、辦公設施
31、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B)提出賠償要求。
A、地方政府衛生行政部門B、用人單位C、行業主管部門
32、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被檢查單位應當(C),不得拒絕和阻礙。
A、停止作業并接受檢查B、認真對待C、接受檢查并予以支持配合
33、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A)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A、衛生行政部門B、建設行政部門C、環境保護行政部門
40、工作場所的生產布局應當符合(B)。
A、效益原則B、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C、滿足生產需要的原則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14
為了搞好本廠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廠的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經XXXX年X X月X X日廠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會研究,制定本單位X X X X年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職業病防治工作內容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韻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制定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同時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問題:
(1)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確處理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與責任制的關系,以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為目標,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責、權、利,力戒形式主義。
(2)以責定權,以控制效果定獎,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用人單位可以采取適當的手段,同職業病防治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利益掛鉤,但不能像責任制那樣,把依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制定的職業病防治目標分解或者壓在勞動者身上。
(3)無論是集體責任制,還是個人責任制都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目標與計劃,明確職責范圍、基本任務、工作標準、實施程序、協作要求和獎罰辦法等內容。
(4)指標分解和考核要有針對性,抓住影響職業病防治控制效果的關鍵,達到責任指標化、考核數據化、分配差額化(即職業病防治工作績效的大小與獎懲掛鉤)。
2、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
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以及財務會計帳冊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廠職業活動中所發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或其家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勞動者或其家屬的基本生活,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
建立在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基礎上,即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5、本單位的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引進項目)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6、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職業病危害作業是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和嚴重職業病的主要作業,其危害后果特別嚴重,其危害往往是群體性的,且致死率、致殘率很高,不僅嚴重損害勞動者的生命健康,給用人單位帶來沉重的負擔,而且也影響社會的穩定。
特殊管理包括對作業場所和作業人員的特殊管理。如作業場所的隔離、生產設備管道化、密閉化和操作自動化,作業場所設置特殊職業病防護設備,包括自動報警裝置、防護安全連鎖反應系統和工作信號,配備應急救援設施、醫療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還包括對這類作業實施特殊的監管手段。如實施許可制度,即作業許可和人員資格許可。作業許可是指用人單位從事放射、高毒等、職業病危害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特殊衛生規定和要求,取得衛生許可后,方可從事該項作業。人員資格許可是指從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職業的人員,也包括這類作業的管理人員必須通過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身體狀況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資格后方可上崗;管理人員也必須通過培訓,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職業衛生管理資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7、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建立或完善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措施:
(1)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有:全廠職工人數、男女職工人數、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男女人數、患各種職業病人數;全廠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數、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的濃度或強度及評價;各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備的名稱、數量、運行狀況、防護效果及對存在問題的治理;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發放數量、是否有職業衛生檢驗報告書、實際配帶情況等)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內容有: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用人單位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及檢測評價(定期檢測、評價必須由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制度;
(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內容)。
8、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使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規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據為《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內容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職業病報告制度。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及衛生部頒布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報告辦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接診的急性職業病均應在12—24小時之內向患者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以及發生一名職業性炭疽,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應當立即電話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衛生監督機構。
(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沒有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綜合醫院在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患者時,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②對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后的患者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轉診到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并按規定報告。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對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慢性職業病和其他慢性職業病,應及時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報和篡改。
10、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11、向用人單位提供生產設備時的危害告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條: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并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12、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管理規定。
《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示標識。
13、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第二款:勞動者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14、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培訓對象包括: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的方式有:用人單位負責人的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其內容和目的是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二)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
用人單位應結合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參照以上職業病防治計劃所列的事項,制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目標,確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具體事項。然后,將各項工作事項分解、細化。最后,將分解、細化的各項工作納入時間表、把任務落實到人,實行分工負責、按時完成職業病防治計劃的實施方案。
為保障職業病防治計劃的落實,實施方案應該包括對開展各項工作所需經費的預算。只有經費得到了落實,才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
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15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落實集團公司和煤業投資公司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提高興旺煤礦全員職業危害防治意識,積極控制職業危害因素,控制和杜絕職業病發生,提高職業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根據集團公司職業衛生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實施細則規定,規范了我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對20xx年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開展進行了計劃。20xx年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開展計劃
為了搞好興旺煤礦20xx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制定我礦20xx年度職業病年度防治計劃。20xx年度工作目標
到20xx年12月31日,全礦主要職業病發病水平明顯下降,職業病防治監管體系、技術支撐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和工傷保險體系建立健全,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具體指標為:
2.1 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率控制在0.5%以內,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特別是一氧化碳、硫化氫等主要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主要慢性職業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2.2 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基層單位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100%,實現全員培訓。基層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100%,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100%。
2.3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90%以上,粉塵、有害氣體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75%以上。
2.4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評價率達到90%以上,控制效果評價率達到70%以上。
2.5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100%。
2.6 基本實現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傷保險全覆蓋;職業病患者得到及時救治妥善安置,各項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2.7 工作場所、職業健康監護等職業病防治的監督覆蓋率比20xx年提高5%以上,嚴重職業病危害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2.8 4月份修編、下發落實20xx年興旺煤礦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2.9 全年由人資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為員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職業病傷害后社會醫療保險。
2.10 根據興旺煤礦采掘接續計劃,及時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工作,通風隊安排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確保作業場所粉塵濃度合格率高于75%,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 2
正常運行狀態。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我礦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形成書面報告。
2.11根據作業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完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維護確保防護設施、設備配置率達90%,完好率達95%。
2.12 完善我礦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等衛生設施。2.13 綜合科根據我礦全年實際情況,及時完善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
2.14 根據我礦實際情況配備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我礦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15及時更新、完善20xx年職業衛生檔案。內容包括: 2.15.1 全礦職工人數、男女職工人數、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人數。
2.15.2 患職業病人數。
2.15.3 興旺煤礦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
2.15.4 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數、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的濃度或強度及評價。
2.15.5 各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備的名稱、數量、運行狀況、防護效果及對存在問題的治理。
2.15.6 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發放數量、是否有職業衛生檢驗報告書、實際配帶情況等。
2.16 及時更新、完善20xx年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內容包括: 2.16.1 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2.16.2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2.16.3 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2.17 5月份修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內容。
2.18 完善20xx年度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內容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19 完善20xx年度職業病報告制度。2.19.1 急性職業病報告; 2.19.2 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2.20 及時完善20xx年度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2.21 向礦屬各單位提供生產設備時的危害告知。2.22 完善20xx年度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2.23 及時開展20xx年度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2.24 總結20xx年職業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規劃20xx年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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