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協議書四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書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協議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協議書 篇1
各位家長:
為了保證此次活動可以順利的開展,為了確保各位家長和孩子在旅途中的安全,請家長和孩子遵守以下安全協議:
1.請家長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上下車。(4月10日秀城幼兒園門口集合,逾時不候。)
2.請家長在活動中照看好自己的.孩子,避免發生意外。
3.請家長不要擅自離開集體,如:私自帶孩子到規定場所以外的地點活動,如發生意外我們概不負責。
4.請家長注意個人形象,幫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如:不隨地扔垃圾,采摘綠化,文明用語等。
5.請家長朋友積極參加組織者組織的活動。
6.請家長在活動過程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
7.請在活動旅途中聽從組織者的安排,如遇突發事件,請速與老師聯系。
8.如孩子有過敏或身體不適,請提前自備好藥品,有遇突發事件速與導游或老師聯系。
家長簽名: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業主/住戶)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新世界“夢湖香郡”別墅社區(簡稱本社區)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夢瀾軒 幢住宅房屋范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 負責本社區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社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社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為本社區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6.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為本社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
乙方:物業分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第一條 本次戶外活動本著放松心情、親近自然、無任何商業目的、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 但戶外活動有風險,參加者應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二條 本協議書為強制性必簽文本,簽字人必須簽寫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簽字者意味著接受并承擔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簽者意味著放棄參加此次活動的權利。凡參加這次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并同意該免責聲明。參加人簽名后,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曉并同意。
第三條 參加本次活動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循道德和社會公德規范,必須是環境保護主義者,并應該具備以人為本、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和助人為樂的良好品質。
第四條 參加本次活動人員應該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18周歲以上)。
第五條 參加活動者在此次活動期間的個體人身安全責任自負。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 本次活動召集人、組織者對參加本次活動者的人身安全不負有民事及相關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次活動時間:20xx年12月 日(上午7:00至下午5:00)
我已經認真閱讀上述條款,并且同意。
參加本次活動者簽字:
聲明
本人自愿結伴參加 20xx 年 12 月 日的 石京龍滑雪 活動,并鄭重聲明如下:
1、本人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
2、本人已閱讀《戶外活動個人安全免責協議書》,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充分了解戶外活動的潛在風險,愿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動系結伴而行,所有活動參加者之間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質的法律關系。活動召集人、領隊不對其他活動參加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義務。
4、本人在活動過程中將根據自身身體狀況獨立判斷行動風險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任何活動參加者包括活動召集人、領隊的影響,并有權隨時中途退出活動。
5、本人在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本人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活動召集人、領隊對于活動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員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本人同意,在活動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同車搭乘者認可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范圍內接受賠償,放棄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動參加者。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活動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不負有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并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8、本免責聲明必須由參加者自己簽名并告知家屬。
9、本聲明為不可撤銷聲明,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參加本次活動者簽字:
序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安全協議書 篇4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電話: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及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賃的場地可供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雙方職責、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對所提供租賃場所,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提供租賃的房屋或場所確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設施。
(2)確保有暢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確保提供的出租場所內有基礎配電設施,并符合相關行業標準,且保證場所內線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確保不出租下列有違反市政府相關規定的房屋:
①被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為危險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已公布房屋拆遷公告的;
③無房屋權利證明或者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權屬證明材料的;
④被有關部門確認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
⑤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市政府規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為出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權進入乙方經營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將整改的結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權知道乙方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時,其裝修的總體方案及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發現乙方有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時,有權向政府相關部門檢舉,且有權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4)甲方有權對出租場所內的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相關的協調與督管。
3、甲方作為出租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并及時傳達政府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賃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乙方確保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條例規章規范的范圍內進行。
(2)乙方確保不將設備設施等生產經營項目發包或轉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安全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3)乙方從事生產、倉儲、餐飲、娛樂、旅館等經營活動,確保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后,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確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且不在配電箱、消防栓、滅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設備設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場所僅用作倉庫時,確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險特性。
(6)乙方租賃場地用作開設餐廳、旅館、娛樂場所等,確保場所內(除廚房內可存放少量的瓶裝煤氣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
(7)乙方確保不在租賃場所進行私自隔間、隔樓等違章搭建,嚴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現象發生(“三合一”場所指企業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作業、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的家庭作坊式的企業;“多合一”場所指集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生活住宿等為一體的場所)。
(8)乙方卻因生產經營需要,在場所或倉庫內存放少量危險化學品的,確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經過甲方同意許可,同時告知儲存的種類、數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確保對所承租的場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報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如:電線是否裸露、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等。
(10)乙方確保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應經專門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11)乙方確保對其場所內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安全標識及告知其員工,并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使全員具備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12)乙方確保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2、乙方作為承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利對甲方提供的租賃場所內的基本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確認。
(2)乙方發現基礎設施存在有安全隱患存在時,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當隱患無法排除時,乙方有權向地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匯報,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部分經營場所再次轉租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下稱丙方)。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轉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作為承租方,有下列義務:
(1)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安全執法檢查,并對檢查中指出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整改。
(2)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并參加甲方組織開展的安全活動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3)乙方有義務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參加公益性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三、法律責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乙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甲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場所,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給甲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經追索賠償。
四、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三)甲乙雙方均應在簽訂處簽字并蓋章或壓手印。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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